您好,欢迎来到爱go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土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土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来源:爱go旅游网
土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一、作业条件

1、填土基底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或处理好。

2、基础、地下构筑物及地下防水层、保护层等已进行检查和办好隐蔽验收手续,且结构已达到规定强度。

3、回填前应备具体的回填方案, 根据工程特点、 填方土料种类、 密实度要求、施工条件等, 合理地确定填方土料含水率控制范围、 虚铺厚度和压实遍数等参数;重要回填土方工程,其参数应通过压实试验来确定。

4、房心和管沟的回填,应在完成给排水、消防、煤气的管道安装和管沟墙间加固后,再进行。

5、填土前,应做好水平高程的测设。

6、确定好土方机械、车辆的行走路线,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进行加固加宽等准备工作,同时要编好施工方案。

二、土方回填施工工艺流程 三、操作工艺

1、不同填土区域压实系数以设计图纸为准。 当处理后的填土作为建筑物或构筑物基础持力层时,压实系数及承载力按具体设计要求。

2、分段填筑时,每层接缝处应做成斜坡形,碾迹重叠 0.5 ~1.0m。上、下层接缝应错开不小于 500mm。

3、填土前应将基坑(槽)底或地坪上的垃圾等杂物清理干净;基槽回填前,必须清理到基础底面标高,将回落的松散垃圾、砂浆、石子等杂物清除干净。并应采取措施防止地表滞水流入填方区,浸泡地基,造成基土塌陷。 4、填筑粘性土,应在填土前检验填料的含水率。

5、填料为砂土或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时,回填前宜充分洒水湿润,可用较重的平板振动器分层振实,每层振实不少于三遍。

6、填土应水平分层找平夯实,分层厚度和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和机具性能。

7、碾压机械压实填方时,应控制行驶速度,一般不应超过以下规定:平 碾:2km/h 羊足碾: 3km/h 振动碾: 2km/h

8、基坑(槽)回填应在相对两侧或四周同时进行。 深浅两基坑 (槽)相连时,应先填夯深基础,填至浅基坑标高时,再与浅基础一起填夯。较长的管沟墙,应采用内部加支撑的措施,然后再在外侧回填土方。

9、分段分层填土,交接处应填成阶梯形,每层互相搭接,其搭接长度应不少于每层填土厚度的两倍,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应小于 1m。

10、挡土墙背的填土,应选用透水性较好的土,如石屑或掺入碎石等,并按设计要求做好滤水层和排水盲沟。

11、回填房心及管沟时,为防止管道中心线位移或损坏管道,应用人工先在管道两侧填土夯实,并应由管道两侧同时进行,直至管顶 0.5m 以上时,在不损坏管道的情况下,方可采用蛙式打夯机夯实。

12、对有压实要求的填方,在打夯或碾压时,如出现弹性变形的土(俗称橡皮土),应将该部分土方挖出,另用砂土或含砂石较大的土回填夯实。 13、采用机械压实的填土,在角隅用人工加以夯实。人工打夯,每层填土厚度不大于200mm,每层至少夯打三遍。打夯应“一夯压半夯,夯夯相接,行行相连,纵横交叉”。夯实基坑(槽)、地坪,行夯路线由四边开始,夯向中间。14、回填土每层填土夯实后,应按规定进行环刀取样,测出干土的质量密度;达到要求后,再进行上一层的铺土。

15、应预留一定的工后沉降量,以备在行车、堆重或干湿交替等自然因素作用下,土体逐渐沉降密实。预留工后沉降量根据工程性质、填方高度、填料种类、压实系数和地基情况等确定。当用机械分层夯实时,其预留下沉高度(以填方高度的百分数计):对砂土为 1.5%,对粉质粘土为 3%~3.5%。

四、填料的要求

1、应结合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总规图,合理选择填料。园林种植区填方的中下层可采用含石料的填料, 园林种植区填方的上层以及建筑区采用纯土料的填料。当采用强夯处理地基作为建筑物基础持力层时,建筑区优先使用级配石料填方。 2、填土含水量的大小,直接影响到压实质量,土料含水量以手握成团,落地开花为宜。含水量过大,应翻松、晾干、风干、换土回填、掺入干土或者其他吸水材料;土料过干,预先洒水湿润。各种土的最优含水量和最大密实度见表 2,粘性土料施工含水量与最优含水量只差,可控制在± 2%范围内。

3、以卵石、砾石、块石或岩石碎屑作填料时,分层压实时其最大粒径不宜大于 200mm,分层夯实时其最大粒径不宜大于 400mm,含水率不得大于 40%,含土量不得大于 30%。

4、以粘性土、粉土作填料时,其含水量宜为最优含水量,可采用击实试验确定。 5、淤泥和淤泥质土、膨胀土、耕植土、有机质含量大于 5%的土,未经处理不作填料,经处理符合要求的,可填筑场地次要部位。

6、应尽量采用同类型土进行填筑。当采用不同类型土进行填筑时,应按土类有规则的分层铺填,不得混杂使用。

五、常用的回填施工方法

1、人工填土夯实

人工填土夯实是采用木夯或石夯对小范围的回填土进行夯实,每层铺土厚度不大于 200mm,功效较慢,较少采用。一般适用于小区室外管网铺设后的回填等。 2、小型打夯机(蛙式打夯、振动打夯机、柴油打夯机)

打夯机体积较小、重量轻、操作维修方便、功效较人工夯实提高很多。适用于粘性较低的土质回填基坑(基槽)、管沟以及零星分散的填土夯实。打夯机夯实时每层铺土厚度为 200~250mm,一般不用于深厚填土和大面积填土施工。 3、平碾压路机

平碾压路机操作方便、转移灵活、碾压速度快,分为静作用压路机和振动压路机两种。静作用压路机每层铺土厚度为 200~300mm,适用于薄层填土或表面压实,园区道路压实等。振动压路每层铺土厚度为 600~1500mm,适用于填料为爆破石渣、碎石类土、杂填土的大型土石方工程。 4、强夯

强夯处理是利用强夯机将大吨位的夯锤提升到一定高度自由下落,靠夯锤的冲击对土体进行夯实,提高回填土的强度,降低其压缩性。回填土厚度较大时应分层进行强夯, 分层厚度不宜大于 6m。强夯处理回填土工艺的优点是施工机械简单,工艺工序比较简单,施工速度快,施工费用较低,强夯法加固填土效果显著,有效提高地基强度和密实度,减少沉降,可以根据不同的填土厚度采取不同夯击能进行处理。缺点是对周围已建成或正在施工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容易造成影响。

六、不同区域的填方处理方案

1、一般区域填方的压实处理

1.1 、当回填区面积 5000m2以下,或回填土厚度小于 1m 时,宜选用静作用压路机分层夯实或振动压路机压实。

1.2 、当回填区面积 5000m2以上,且回填厚度在 1 ~3 m 时,宜选用振动平碾进行回填夯实。

1.3 、当回填区面积 5000m2 以上,且回填厚度大于 3 m 时,条件允许时,优先采用强夯法进行处理。条件不允许时,可采用振动平碾分层压实。分期强夯施工时,首期强夯的范围应适当扩大至安全距离以外,避免二期进行强夯施工影响首期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2、悬挑板下回填土

悬挑板下回填采用级配砂石进行回填,分层填筑,逐层填筑时,安排好砂石料的运输路线,水平分层,先低后高,不平处人工用细石块、石屑找平,确保回填密实。

3、地下室周边回填土的处理

3.1 、基坑边坡或围护墙与地下室侧壁之间的土方回填, 应与基础结构及基坑换撑施工工况保持一致。

3.2 、基坑回填的填料不得采用建筑垃圾。垂直支护基坑(一般指净距小于1.5m 时)地面 2m 以下区域的回填填料可采用砂灌水振捣或者采用石粉, 其他情况的回填填料可采用粘性土等。

3.3 、为保证回填土的压实效果,要求同时配合静作用压路机进行分层压实,每层铺土厚度不超过 300mm。每层填土离地下室外壁 1.5m 范围禁止用压路机压实,必须采用振动打夯机或柴油式打夯机进行夯实, 防止对地下室侧壁产生影响。根基地下室周边回填范围的大小, 可以适当增加振动打夯机或柴油式打夯机数量,以保证施工进度。 4、室内± 0.00 回填

由于承台、地梁等结构已经施工完成,防止破坏结构,此时回填土不能采用大型的施工机械、可以采用小型的挖掘机将回填土运转至承台、地梁内,然后配合振动打夯机或柴油式打夯机进行夯实。打夯机体积小、重量轻、操作方便,可以保证不破坏承台和地梁。根据回填区域的大小,可以适当增加打夯机的数量,保证施工进度。 5、园区道路的回填

园区道路的回填可以采用静作用压路机进行分层压实。静作用压路机操作方便、转移灵活,碾压速度快,台班费用较低,还能保证压实效果。 6、管沟的二次回填

管底基础部位至管顶 0.5m 范围内的采用人工分层夯实,管顶 0.5m 以上部位采用小型振动打夯机、柴油式打夯机分层夯实。

七、质量标准

1、保证项目:

(1)基底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的规定。 (2)回填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的规定。

(3)回填土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压密实。取样测定夯实后土的干土质量密度,其合格率不应小于 90%;不合格的干土质量密度的最低值与设计值的差,不应大于 0.08g/cm3,且不应集中。环刀取样的方法及数量应符合规定。 2、允许偏差项目

八、冬雨季施工

1、基坑(槽)或管沟的回填土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施工中注意雨情,雨前应及时夯完已填土层或将表面压光,并做成一定坡势,以利排除雨水。当基土受到浸泡时,应根据情况采取排水、清除浮浆等措施。

2、雨期施工时,应有防雨措施或方案,要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和地坪内,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坏。

3、冬期回填土每层铺土厚度应比常温施工时减少 20%~50%;其中冻土块体积不得超过填土总体积的 15%;其粒径不得大于 150mm。铺填时,冻土块应均匀分布,逐层压实。

4、冬期施工室外平均气温在 -5℃以上时,填方高度不受;平均温度在 -5℃以下时,填方高度不宜超过表 1-2 的规定。但用石块和不含冰块的砂土(不包括粉砂)、碎石类土填筑时,可不受表内填方高度的。

5、填土前,应清除基底上的冰雪和保温材料;填土的上层应用未冻土填铺,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管沟底至管顶 0.5m 范围内不得用含有冻土块的土回填;室内房心、基坑(槽)或管沟不得用含冻土块的土回填。

7、回填土施工应连续进行, 防止基土或已填土层受冻, 应及时采取防冻措施。

九、成品保护

1、施工时,应注意保护有关轴线和标高高程桩点,防止碰撞下沉。

2、基础或管沟的现浇混凝土、 砂浆应达到一定强度, 不致因填土而受损坏时,方可回填。

3、管沟中的管线,基槽内从建筑物伸出的各种管线,均应妥善保护后,再按规定回填土料,不得碰坏。

4、基坑回填应分层对称,防止造成一侧压力,不平衡,破坏基础或构筑物。

5、当使用大型施工机械施工时,对可能受其影响的地下管线、建(构)筑物基础等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6、已完成的填土应将表面压实,路基宜做成一定的坡向排水。

7、对基础、地下室防水层等已完部位不得碰坏,并安排人员随时检查,发现破损及时维修。

十、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未按要求测定土的干土质量密度: 回填土每层都应测定夯实后的干土质量密度,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铺摊上层土。试验报告要注明土料种类、试验日期、试验结论及试验人员签字。未达到设计要求部位,应有处理方法和复验结果。 2、回填土下沉:因虚铺土超过规定厚度或冬季施工时有较大的冻土块,或夯实不够遍数,甚至漏夯,坑(槽)底有有机杂物或落土清理不干净,以及冬期做散水,施工用水渗入垫层中,受冻膨胀等造成。这些问题均应在施工中认真执行规范的有关各项规定,并要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管道下部夯填不实:管道下部应按标准要求填夯回填土,如果漏夯不实会造成管道下方空虚,造成管道折断而渗漏。

4、回填土夯压不密:应在夯压时对干土适当洒水加以润湿;如回填土太湿同样夯不密实呈“橡皮土”现象,这时应将“橡皮土”挖出,重新换好土再予夯实。

5、填方应按设计要求预留沉降量,如设计无要求时,可根据工程性质、填方高度、填料种类、密实要求和地基情况等确定 (沉降量一般不超过填方高度的 3%)。

6、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 设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防止铺填超厚。严禁汽车直接倒土入槽(大型地坪除外)。

7、路基、室内地台等填土后应有一段自然沉实的时间,测定沉降变化,稳定后才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十一、安全文明施工

1、夜间施工应严格遵守施工时间,做到不扰民。 2、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3、土方回填时,基坑顶部做好防护;基坑四周的防护栏,在回填土未完前,不得拆除。因回填土施工需要局部临时拆除基坑防护栏时,应设立警示牌并在当天完工前恢复。

4、禁止从基坑上向坑内抛掷物品,填土时坑内打夯人员必须远离灰斗,防止碰伤。

5、每台夯机的电机必须必须是强绝缘或双绝缘电机,并装有漏电保护装置。夯机操作开关必须使用定向开关。夯机的手柄必须加装绝缘材料。

6、打夯机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每台打夯机由两人协同操作,一人持打夯机,一人拉电缆线,严禁电缆缠绕、扭结和被打夯机跨越。打夯机扶线人员应使线与夯机保持 3~4m的余量,发现电缆线有扭结缠绕、 破裂及漏电现象,应及时切断电源,停止作业。

7、夯机作业前方 2m内不得有人。多台夯机同时作业时,其并列间距不得小于 5m,纵列间距不得小于 10m。

8、夯机出现啃土现象时,必须停机清除,严禁在运转中清除。

9、搬运夯机时应切断电源并将电线盘好,夯头绑住。往坑槽下运送时,应用绳索或塔吊运送,严禁推、扔夯机。

10、基坑内使用潜水泵抽水时,水下严禁站人;潜水泵应采取可靠的防漏电保护措施。

十二、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连续硬质围挡,围挡设置连续、封闭、牢固,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为 2 米,市区主要路段围挡高度为 2.5 米。

2、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道路、办公生活区、加工区、料场等按要求进行硬化处理或硬质材料铺设。

3、按照规定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设置位置应合理并确保正常使用。冲洗设备必须具备淤泥槽、沉淀池、清水池;附配移动式手动冲洗设备。

4、土方工程作业时,须采取湿法作业,现场道路两侧、基坑周边、作业面等部位安装自动喷淋管、场内设置移动式雾炮车、利用塔吊大臂安装降尘喷淋管并确保正常使用。

5、场地内不能硬化的裸露土地必须采取覆盖或绿化措施,覆盖率 100%。 6、现场安装远程视频监控及扬尘污染监测设施, 并与建筑主管部门扬尘在线监控系统实时联网。

7、土方随进随填,余土要及时用密目网覆盖防尘,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和场外道路,运土车出现场时须清理,不得带土入路。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