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6-28 来源:投资规划处 浏览次数:395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打印:打 印
为认真贯彻落实7号文件精神,全面实施《中国制造2025辽宁行动纲要》,发挥技术改造投资少、能耗低、见效快、效益好的特点,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改造提升现有产业,促进全省制造业向中高端发展,我委组织编制了《辽宁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试行)》(2016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加大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一、《目录》编制依据和原则 (一)编制依据
《目录》编制过程中,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国制造2025》为重点,依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和工信部《工业转型升级投资指南》,结合《辽宁省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各专项规划,以及辽宁省《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传统工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方案》等文件确定的重点任务和重点领域,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创新为动力,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存量、引导增量,推动产业创新发展、集聚发展、高端发展,促进全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 (二)编制原则
1.坚持对接国家战略和构建辽宁新型工业体系相结合。对接服务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制造强国战略,积极承担国家重大专项和重大工程,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优化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实现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2.坚持市场主导与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强化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加大服务企业的力度,发挥的引导和支持作用,增强企业技术改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坚持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相结合。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企业应用技术创新成果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强技术创新成果的推广和产业化,扩大创新产品的开发和应用,推动技术改造与技术创新良性互动。
4.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提升相结合。聚焦装备升级换代、制造流程再造、优化产品结构、提高质量效率、促进节能减排、加强安全生产等重点环节,着力推进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实施技术改造,推动技术改造向制造全过程改造转变,增强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二、《目录》主要内容
围绕现有产业的提质增效、智能化升级改造、工业基础能力提升、绿色发展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目录》涵盖了装备制造、石化、冶金、建材、轻工、纺织、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电子信息制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九个行业,确定了44个重点领域、171个系列产品。其中:
装备制造业14个重点领域、44个系列产品;石化行业3个重点领域、13个系列产品;冶金行业4个重点领域、20个系列产品;建材行业2个重点领域、12个系列产品;轻工行业3个重点领域、11个系列产品;纺织行业4个重点领域、9个系列产品;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4个重点领域、10个系列产品;电子信息制造业7个重点领域、38个系列产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个重点领域、14个系列产品。 (一)装备制造业
重点发展高档数控机床、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和高端船舶、航空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输变电装备、高端工程装备、农机装备、冶金石化等成套装备、节能环保装备、高端能源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轻工通用及专用设备、关键基础件及仪器仪表等14个重点领域、共44个系列产品。
1.高档数控机床。鼓励发展具备高效、精密、4轴及以上高档数控机床,发展中高档数控机床高性能数控系统与智能数控系统,发展直线电机、高速滚珠丝杠、数控刀架、刀库等关键功能部件。
2.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装备。鼓励发展机器人及关键零部件、增材制造装备、激光设备、智能铸造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工业智能化生产线等。 3.海洋工程装备和高端船舶。鼓励发展深水钻井平台等海洋工程装备,高技术船舶及船用核心配套设备等。
4.航空装备。鼓励发展民用干支线飞机整机、航空发动机及关键零部件,发展轻型飞机等通用飞机及核心零部件、配套设备及新型材料等产品。 5.先进轨道交通装备。鼓励发展重载电力机车、城际快速动车组、特种货车等交通运输装备,发展机车信号设备、大功率制动装置等核心零部件产品。 6.输变电装备。鼓励发展超高压、特高压交直流变压器等输变电成套设备,发展支撑智能电网的智能输变电成套设备,以及智能电网用户端设备等产品。
7.高端工程装备。鼓励发展全断面系列掘进机、大型高效筑养路机械、多功能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大型装卸船机、自动化码头装卸系统等产品,发展电液换档变速器、湿式制动驱动桥等关键配套产品。
8.农机装备。鼓励发展农业收获机械及收割机及关键零部件,发展肥料精准施用装备等现代农业装备。
9.冶金石化等成套装备。鼓励发展石化成套装备、冶金成套装备、煤炭成套装备等产品。
10.节能环保装备。鼓励发展高效节能装备、水处理装备及回用装备、大气污染防治装备、资源综合利用装备等。 11.高端能源装备。鼓励发展2.5兆瓦以上风电设备整机及关键零部件,发展火电、核电、光伏发电等关键设备及零部件。 12.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鼓励发展节能及新能源汽车,以及汽车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等关键零部件。
13.轻工通用及专用设备。鼓励发展大型及环保造纸装备、饮料灌装及高档食品加工装备、数字智能印刷机械、纸币和硬币智能处理装备、金融智能物流运营及管理系统等产品。
14.关键基础件及仪器仪表。围绕提高制造业基础能力,鼓励发展传动件、液压件、紧固件、高端铸锻件、泵阀及配套单元、密封件、特种电机、模具、精密仪器及检测仪表等关键零部件产品。 (二)石化行业
重点发展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工产品、其他重要化工产品等3个重点领域、共13个系列产品。 1.化工新材料。鼓励发展工程塑料、特种合成橡胶、功能性膜材料、含氟新材料及其他先进新材料。
2.精细化工产品。鼓励发展专用化学品、高效环境友好型农药新品种、新型医药中间体、环境友好型染料和颜料等产品。 3.其他重要化工产品。鼓励发展烯烃衍生物、芳烃衍生物、特种橡胶制品、炼厂重要副产品深加工,以及其他高端化工产品。 (三)冶金行业
重点发展高品质特殊钢、新型轻合金材料、特种金属功能材料、其他钢铁深加工产品等4个重点领域、共20个系列产品。
1.高品质特殊钢。鼓励发展能源用钢、汽车用钢、船舶海洋工程用钢、家电用钢、铁路用钢、石化用钢、建筑用钢、工程机械用钢、模具钢、不锈钢、电工钢、军工及航空航天用金属材料等。
2.新型轻合金材料。鼓励发展工业铝型材、镁合金加工材、钛及钛合金加工材等产品。 3.特种金属功能材料。鼓励发展稀土功能材料、稀有金属材料及镍铬锆等其它功能材料。
4.其他钢铁深加工产品。鼓励发展省内有基础的超纯铁精矿粉、粉末冶金产品、涂镀层钢板、大口径厚壁螺旋焊管、防腐钢管、冷弯型钢等钢铁深加工产品。
(四)建材行业
重点发展新型建筑材料、特种玻璃陶瓷水泥及其他产品等2个重点领域、共12个系列产品。
1.新型建筑材料。鼓励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新材料砖和混凝土砌块、新型保温板、高性能防水材料、节能门窗、集成房屋构件等产品。
2.特种玻璃、陶瓷、水泥及其他。鼓励发展多功能镀膜玻璃、光伏玻璃等特种玻璃,发展高性能工业陶瓷、智能型节水卫生洁具、新型陶瓷功能材料等产品,高标号、特种水泥,以及石墨、菱镁等非金属精深加工制品。 (五)轻工行业
重点发展食品、包装材料及纸制品、工艺美术品及家具等日用品等3个重点领域、共11个系列产品。
1.食品。鼓励发展杂粮、林下品等营养健康型精深加工制品,发展具有特定营养保健功能的食品,以及休闲、方便、即时食品;发展有品牌影响力、具有独特口味新品种啤酒,冰葡萄酒等。
2.包装材料及纸制品。鼓励发展高阻隔性、多功能性、环保型包装材料等,发展生态环保型生活用纸及特种、高档纸制品等,发展智能化、网络化生产的多功能、环保印刷制品。
3.工艺美术品及家具等日用品。鼓励发展辽宁特色工艺美术精品,环保实木家具、定制家具,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多功能电暖、美容、保健等日用家电产品,以及绿色照明器具。 (六)纺织行业
重点发展化学纤维、产业用纺织品及复合材料、纺织纱线及面料、服装和家纺产品等4个重点领域、共9个系列产品。
1.化学纤维。鼓励发展锦纶等差别化、功能性纤维,生物质纤维及碳纤维等高性能纤维,鼓励企业提升工艺、装备及生产自动化水平。
2.产业用纺织品及复合材料。鼓励发展高性能过滤与分离用纺织品,加快提升工艺技术生产能力,以及在线复合成型等成型技术产业化;发展医疗卫生、土工建筑、汽车等非织造、机织产业用纺织品。
3.纺织纱线及面料。鼓励发展采用新型纺纱和先进织造技术,促进加工技术和产品水平提档升级;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先进工艺技术,加快提高企业信息化应用和管理水平,推广印染废水、废汽、废碱等处理技术和回用技术等。
4.服装和家纺产品。推进服装自主品牌建设,发展拥有省级以上名牌及著名商标的服装、家用装饰品、床上用品等,提高服装、家纺类产品自动化水平。
(七)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重点发展生物技术药物、化学药品、现代中药与民族药、高性能医疗器械等4个重点领域、共10个系列产品。
1.生物技术药物。鼓励发展乙脑、狂犬等重大、新型传染病疫苗,基因工程药物、抗体类药物、生物生化类药物等品种。
2.化学药品。鼓励发展重大疾病的治疗药物、新型抗感染药物、针对神经和精神性疾病的新型药物、罕见病药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1-3类新药等。 3.现代中药与民族药。鼓励发展有效组分明确、作用机理清晰的1-6类中药新药,我省优势传统中成药品种、满蒙等地方传统特色民族医药产品及新型中药饮片等。
4.高性能医疗器械。一是鼓励发展高性能数字化诊疗设备、辅助治疗设备、数字化远程医疗产品等新型诊疗仪器等产品;二是鼓励发展全自动药用胶囊生产线、全自动药用胶囊充填机等先进制药机械,以及新型制剂生产设备;三是鼓励发展药物冠脉支架等新型植(介)入材料、新型计生产品、肿瘤等疾病的快速诊断试剂等产品。 (八)电子信息制造业
重点发展集成电路、现代通信、数字视听、新型元器件、半导体照明、太阳能光伏、基础应用电子等7个重点领域、共38个系列产品。
1.集成电路。围绕提高我省集成电路研发、生产、配套等能力,一是鼓励发展集成电路用硅材料、膜材料及其它辅料产品;鼓励发展集成电路硅片生产设备、芯片生产设备、封装测试设备、芯片封装测试产品和关键配套产品等。
2.现代通信。鼓励发展移动智能终端及配套件产品、可穿戴产品等消费类电子产品;发展移动、数据等通信网络设备、数字集群通信产品、光传输产品等;发展基于动态网络主动防御技术的拟态安全产品。
3.数字视听。鼓励发展平板电视机整机、数字视听终端产品、数字视听设备产品、数字家庭局域网络控制产品、直播地面卫星接收设备、信息消费等业务系统产品以及关键配套产品等。
4.新型元器件。鼓励发展新型电子元器件、传感器产品、储能产品、印刷电路板、平板显示器件、新型平板显示器件生产专用设备等。 5.半导体照明。鼓励发展LED芯片和封装关键设备、关键材料,以及LED照明、背光源等系列应用产品。
6.太阳能光伏。鼓励发展太阳能硅材料、电池片及组件,以及专用银浆、长寿命石墨等配套材料;发展太阳能光伏逆变器、控制器、太阳能自动跟踪装置,以及便携式光伏电站等产品。
7.基础应用电子。鼓励发展汽车电子、金融电子、工业用智能仪器仪表、基于北斗导航系统应用产品、激光打印等电子产品。 (九)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重点发展基础软件、支撑软件、应用软件等3个重点领域、共14个系列产品。
1.基础软件。鼓励研发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操作系统,智能终端、可穿戴设备操作系统及中间件,以及图像识别处理软件和生物识别处理软件。 2.支撑软件。鼓励发展基于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应用于向移动终端、智能终端、工业设计、云平台建设等方面的系统级集成电路芯片(SoC)设计、支撑软件、系统功能和性能测试软件等。
3.应用软件。围绕加快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一是鼓励发展服务于装备、石化、冶金、轻工等各行业应用软件、生产控制类软件、嵌入式应用软件,以及应用于全产业链的生产要素、信息技术、教育培训的第三方公共云服务平台软件;二是鼓励发展应用于基础通信网络的通信类软件,网络信息安全类软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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