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爆化学品合法用途购买证明
(单位)需购买易制爆化学品,品名: ,合法用途: ,购买联系人为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本单位承诺所购易制爆化学品只用于合法使用、生产,在任何情况下不用于制造爆炸物,不挪作他用,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并自觉加强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
单位:
年 月 日
注:
1、此证明用于没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购买易制爆化学品时使用。
2、填写易制爆化学品用途必须如实、详尽。
3、此证明由购买单位填写,销售单位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以备机关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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