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鉴定所资格条件标准
一、 人员配置 (一) 所长
负责鉴定所全面管理工作。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从事培训考核工作7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 (二) 副所长
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的日常工作。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从事培训考核工作5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 (三) 工作人员
1、 办公室人员:协助所长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所日常事务。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考场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
2、 考务人员:能熟悉练进行计算机操作,负责参加鉴定人员的报名、造册、等工作。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本职业鉴定考核工作。设2人以上。
3、 设备维修、保养人员:负责鉴定所设备维修、保养及材料管理。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设备原理及使用,并持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4、 财务管理人员:按财务管理规定配备。负责鉴定所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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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收费和日常账务管理。必须持有财务专业证书。
二、 场地、设备的配置要求 (一) 场地
1、 办公室用房及相应办公设备:办公桌椅、保险柜、计算机、打印机、文件档案柜等。配置使用职业技能鉴定国家考务管理系统。
2、 理论鉴定场地:不少于两个标准教室,配备课桌椅,讲台、黑板等设施,并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条件。要求设置专门评分室。
3、 实操鉴定场地:一次考核不少于20个工位。电源及安全设施完备,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等基本要求。 (二) 设备、设施(按不同工种要求,分为考核设备、检测
设备,一般应满足20人同时操作要求)
三、 管理制度
(一) 鉴定工作规程(报名、收费、鉴定、等) (二) 考评员守则、考场规则。 (三) 财务管理制度 (四) 档案管理制度 (五) 岗位责任制。
(六)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七) 其它。 四、 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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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标准和鉴定培训教材。
五、 鉴定所基本情况档案
(一) 基本情况档案(建所批文、建所时间、收费许可证、
(二)(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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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基本状况、固定资产登记、鉴定范围、规模等)。
鉴定所工作人员基本情况。 近年鉴定成果档案。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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