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中心各科室:
为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全面、客观、公正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单位201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考核的指导思想
2015年年度考核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客观、公正、合理评价工作人员。通过考核,不断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整体素质,激发创新精神,为我县决战贫困、提速赶超、同步小康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2015年12月31日前,我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和方法
(一)坚持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工作要紧紧围绕岗位职责、任务和要求进行。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依据,平时考核的重点是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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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完成所聘岗位的职责和任务、阶段工作目标和出勤等情况。年度考核则要对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评价,重点考核全年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
(二)坚持领导与职工评价相结合。年度考核要坚持领导与职工评价相结合,突出代表性,实行全方位的考核。
四、考核的程序
(一)建立考核机构,制定考核方案。为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由***同志任组长,***任副组长,工会、妇联、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由办公室负责考核相关事宜,考核工作全程接受工会、妇联及全体干部职工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二)个人总结,民主评议。被考核人要按照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撰写个人总结,填写《***省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在个人总结(述职)的基础上,通过召开职工代表会或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要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在对工作人员进行综合、全面考核的基础上,一般工作人员由科室负责人写出评语,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提出初步考核等次意见。单位领导由主管局分管领导写出评语,提出初步考核等次意见。
(四)考核拟定等次确定。初步考核等次意见经单位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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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集体研究后,在本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考核拟定等次公示无异议后,单位主管领导签署考核意见,确定考核等次。对反映的问题,考核领导小组要认真核实,确实不符合相应等次条件的,应重新确定考核等次。
(五)考核结果反馈。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要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按有关文件要求在三日内向单位考核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提出不予以受理。
五、考核评优等次比例的确定
考核评优比例以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为基数。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控制在15%以内,获得省部级表彰的先进集体,经批准,优秀等次人数可控制在18%以内。凡当年荣获省部级劳模称号的,经人社部门审定,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不占本单位指标。在计算优秀比例时,若遇小数,0.7以下舍去,0.8以上可多评1名,按此计算我单位优秀名额为五名。对拟定为优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进行5天的公示。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报审《考核记实手册》。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作为评先选优的依据;
(二)作为正常晋升工资及兑现年度绩效工资待遇的依据;
(三)作为单位岗位聘用、调整、续聘、解聘、培训的依据;
(四)作为岗位职务等级晋升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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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它
1、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统筹安排年度考核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考核规定,确保考核工作有序进行,并按时完成。
2、单位在编在册职工于2016年2月20日前将年度考核登记表电子版亲自打印出来,签名处需要相关人员亲自签名后交办公室。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对病假(不含法定产假)累计1个月以上不满6个月的,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病假累计6个月以上的,参加年度考核,不评定等次。对连续旷工达1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20天的,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
4、《年度考核登记表》中的“三龄一历”必须与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一致,其他相关内容与干部档案相符。
4、出勤情况办公室据实统一填写,量化测评得分,根据测评结果统一由办公室填写。
4、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年度考核工作的,不得兑现工资及其他需要考核结果才能兑现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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