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建立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各区域负责人三级技术责任制对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责任。
1.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质量”和"谁施工谁负责工程质量","生产班组贯彻""谁操作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凡事人有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保证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三级质量验收制度
2.1实行班组自检、施工员复查、专职质量检验的三级质量验收制度; 2.2专职质量员对工程质量实行全过程质量监督和检查验收工作,并及时做好分项工程质量等级的评定,并根据奖罚措施规定,负责对班组施工的分项工程质量进行奖罚,实行优质优价,试验员负责并协助材料员,施工员对施工所用材料半成品,成品材料的取样,做好试验报告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及时向质量或材料部门反映,并采取控制措施,避免产生质量事故隐患。
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编审制度
3.1各项工程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没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未经批准不得开工。
3.2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区域施工员组织助理施工员、技术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班组长共同协商编制,要从安全、进度、质量、成本等各方面综合考虑,要切实对施工起到指导意义,重大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技术质量部及区域共同编制;
3.3施工区域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技术措施,并由项目部审核; 3.4 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措施审定后,应按编制分工权限逐级向下交底,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措施均应有交底记录以保证施工措施的贯彻执行,要求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做到人人心中有数,从而起到人人监督工程质量,人人关注施工安全;
3.5在施工过程中要经常进行施工组织设计贯彻执行情况的中间检查。 3.6施工组织设计一经审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确因条件发生变化需要修正、调整、补充时,应实行变更审批制度。
技术交底制度
4.1技术交底的目的和要求
4.1.1施工技术交底的目的是使管理人员了解项目工程的概况、技术方针、
质量目标、计划安排和采取的各种重大措施;使施工人员了解其施工项目的工程概况、内容和特点、施工目的,明确施工过程、施工办法、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环保措施、节约措施和工期要求等,做到心中有数。
4.1.2施工技术交底施工工序中的首要环节,应认真执行。未经技术交底不得施工。
4.1.3技术交底必须有的放矢,内容应充实,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要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环境条件、季节变化等情况确定具体办法和方式。交底应注重实效。
4.1.4工期较长的施工项目除开工前外,至少每月再交底一次,重大危险项目(如吊车拆卸、高塔组立、带电跨越等)在施工期内,宜逐日交底。
4.1.5技术交底必须有交底记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要履行全员签字手续。 4.2施工交底责任
4.2.1技术交底工作由各级生产负责人组织,各级技术负责人交底。重大和关键施工项目必要时可请上级技术负责人参加,或由上级技术负责人交底。各级技术负责人和技术管理部门应督促检查技术交底工作进行情况。
4.2.2 施工人员应按交底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法和质量标准。施工技术人员、技术和质量管理部门发现施工人员不按交底要求可能造成不良后果时应立即劝止,劝止无效则有权停止其施工,必要时报上级处理。必须更改时,应先经交底人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实施。
4.2.3 施工中发生质量、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时,事故原因如属于交底错误由交底人负责;属于违反交底要求者有施工负责人施工人员负责;属于是违反施工人员“应知应会”要求者由施工人员本人负责;属于无证上岗或越岗参与施工者除本人应负责任外,班组长和班组专职技术员亦应负责任。
图纸会审制度
5.1施工图纸是进行施工作业的主要依据。工程开工时必须请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以明确设计意图。
5.1.1图纸会审的重点
1施工图纸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
2设计与施工主要技术方案是否相适应。 ○
3图纸表达深度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
4各专业之间设计是否协调;○如设备外形尺寸与基础尺寸、建筑物预留孔及
预埋件与安装图纸要求,设备与系统连接部位、管线之间相互关系等。
5总分图之间、总分尺寸之间有无矛盾。 ○
6能否满足生产运行安全经济的要求和检修作业的合理需要。 ○
7技术质量部负责《图纸会审记录》的存档与发放。 ○
5.2内部会审: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组织各专业人员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必要时项目部总工程师、有关部门技术负责人参加,以确保图纸的适宜性和操作性。所发现的问题应填定《图纸会审记录》,由技术质量部负责联系设计单位处理。
5.3综合会审:一般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各相关责任技术负责人参加,会审中发现的问题应在会议上协商决定,由设计单位统一提出图纸会审纪要。
5.4会审记录及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技术质量部存档并下发。
5.5图纸会审后,由组织单位或施工单位将会议确定的各项问题作好记录,整理好图纸会审纪要,经建设、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四方会签,打印成文,三方盖章后分发三方单位,列为设计图纸补充文件,并纳入工程技术档案。
工程设计变更制度
6.1设计变更包括图纸、设计修改通知单均由技术专职负责接受,经项目总工程师批准执行后有资料员根据有关内容进行分类,并进行分别建立登记台帐,便于管理和查阅,并发放。
6.2项目部提出的工程联系单,经部门负责人、总工程师审核、批准后,送甲方、设计院以及监理单位批复意见后实施,并交资料员登记备案。
6.3由于现场材料与设计不符,要求代用,必须办理材料代用手续,由施工员或材料员根据现场材料具体的规格、级别、型号、数量等项目以及替代原材料的相应项目列出清单,经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审核后,由技术负责提交甲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进行会签批复,同意后方可使用。
6.4资料员收到文件后,根据部门负责人或项目总工程师签署的意见及时发放到有关部门及人员,并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6.5施工员接到变更后,应将变更内容画到图纸相应位置,并对变更提出的
内容加以实施,实施完后要进行台帐登记,及时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技术负责进行回复。
6.6工程变更的内容要明确,签字手续要齐全,办理要及时,不应后补。
工程验收制度
7.1隐蔽工程验收
7.1.1对工程中将为下道工序所覆盖,而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部位和部件,在覆盖前必须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并及时如实的办好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列入工程技术档案。隐蔽工程验收必须邀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代表参加检查签字。
7.1.2经隐蔽验收或者未按验收意见整改的,以及未办妥隐蔽手续的工程项目,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7.2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验收
7.2.1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验收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或技术员负责做好各种记录及资料。
7.3阶段验收
7.3.1在建工程的主体结构、装饰工程完工后必须进行三阶段验收。否则不得进入下个分部工程施工。
7.3.2三阶段验收的具体要求和做法,执行国家规定验收方法。 7.4 施工日志制度
7.4.1施工日志是单位工程整个施工过程中有关施工生产和施工技术方面的记录,应有工程施工员、技术负责人根据各自侧重,从工程开工起逐日记录,直到工程竣交工。人员调动时,应办理施工日志的移交手续。
7.5 混凝土、砂浆测温制度
7.5.1混凝土的有关控制温度,如出罐、入模温度,原材料温度、混凝土内外温差,浇筑温度等应经热工计算确定。
7.6 拆模请示制度
7.6.1为保证现浇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必须建立混凝土模板及其支撑体系经请示批准后方可拆除的制度。一般结构拆模(2m≤L≤8m,L≤2m悬挑构件),应由施工员请示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或技术员;重要结构拆模(L>8m,
L>2m悬挑构件)应由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或技术员请示项目总工程师。
7.6.2请示拆除模板,由请示人将同条件养护试块的试压报告送交审批人,由审批人在报告单上批示拆除模板时间,交请示人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
8.1施工档案是随电力建设工程实体的逐步完成而同时产生的重要成果。它是工程建设过程、工程实体状况、工程建设质量的最真实、最全面、最原始的记录。它对工程投产后的运行、维护、改造、扩建等方面工作都是所必须的可靠依据。它对不断的总结和积累诸如设计、制造、施工、调试和生产运行的经验,不断的提高其水平对其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做好和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对保障电力设备长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和国民经济发展都具有重大的技术和经济意义。
8.2施工区域负责施工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每个施工技术人员均有记录、收集、整理的义务,必须按照各自的工作范围,真实记录施工过程情况,要求施工资料要与工程同步,项目部每半月要对施工资料进行检查,并对资料中的问题进行指正,以督促施工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同步、规范进行。
8.3归档文件应完整、成套、系统,应记述和反映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真实记录和准确反映项目建设过程和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文件质量应符合规定。
8.3.1资料员
1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工程档案。 ○
2负责宣传、督促、检查和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所分管档案的形成、积累和○
归档工作。
3负责档案材料的借阅及利用效果的记录。借出资料,要严格履行档案借○
阅手续,做到进出有记录,清点有依据,并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核对。
4负责按分类管类别进行档案材料的加工整理。 ○
5负责资料室安全情况,保持整洁卫生,做好温湿度及防火记录。 ○
8.3.2各部门负责人
1负责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档案管理的方针、○,按照项目部相关制度,
领导专业人员搞好本部门需归档材料的整理、移交工作。
2负责指定本部门的人员,要求其主动与资料室配合,协调一致地开展工○
作。
8.3.3技术员、质量员
1对项目部档案形成负有直接责任。 ○
2负责执行项目部有关档案管理的标准及规章制度,必须与工程同期完成○
相关资料。
3负责对本部门档案工作提出建议,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做到与工程同期完○
成相关资料,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8.4档案管理流程
8.4.1施工区域应作好施工过程记录,如技术复核记录(包括标高复核记录、轴线复核记录、控制桩复核记录、砌筑皮数杆复核记录、其他复核记录)、班组“三检”收集、隐蔽记录(混凝土隐蔽、钢筋隐蔽、避雷隐蔽、防腐隐蔽,其他隐蔽)、施工日志、混凝土施工日志、质量员日志,对外的工程资料应符合填写要求,开工报告、施工方案、设计变更申请单、工程联系单、整改报验单必须由项目部资料室统一对外发文,施工区域不得自行发文,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整改通知单、会议纪要、安全通知单(其它各种通知)等其它下发和返回的资料由项目部资料室人员领取,报有关领导签署意见后发相关部门或施工区域执行,施工区域、各部室人员及领导应拒绝领取资料以保证资料室资料的完整及收发规范。
8.4.2各施工区域应建立完整的收发文登记手续,收发文登记本应由资料室统一编号发放并盖受控图章。
8.4.3质量问题的预防纠正措施由质量员编制并报技术质量部审核,审核合格后报监理部。
钢材、砂石、水泥跟踪管理制度
9.1建筑钢材、砂石、水泥是构成建筑工程的主要实体,保证建筑钢材、砂石、水泥按质、按量、按规、按时间的供应,是保证工程质量、进度的前提条件,因此物资供应部对采购的钢材、水泥(冷却塔由穗安和中煤采购)、砂、石料都要进行严格的进场检验,进行委托。试验员见委托单后及时邀请监理公司进行见证取样,要求供货方随进场钢材和水泥都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凡属于不合格的材
料,不能运到现场,各级物资管理人员要加强技术业务的学习,掌握钢材的质量标准和性能,搞好物资的标识工作。合格证和化验单与物资的型号,批号要相符,把好物资质量关和跟踪关,具体工作应做到以下几点。
9.2加强材料供应计划管理,物资的申请、采购等,都要以计划为依据,一要做到保质保量,二要做到加速周转,避免积压,要做好进场物资的标识工作。
9.3对加工好的成品、半成品要有明显的标识记录,按施工平面布置和施工顺序,合理堆放减少倒垛和二次搬运,做到对号入座,井然有序,布局合理,并且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制度要严密。
9.4加快钢材、砂石、水泥的“四验”工作,验规格、验品种、验数量、验质量。加强材料的报验工作,没有报验的钢材不能发放使用,没有报验的砂石、水泥不能使用,在验收中发现数量短缺、质量不符合要求等情况,要立即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
9.5对使用到工程上的成品、半成品,在运输和施工中要根据图纸或料单进行详细的内容标识,避免用错。
9.6由钢筋翻样做好钢材跟踪记录,搞好三级验收,严格检查钢材的规格、数量、间距等,做好隐蔽验收和质量评定记录。
9.7由物资供应部负责做好砂、石、水泥的跟踪使用记录,搞好砂、石、水泥的管理验收,物质供应部和试验站提供有关材料。
9.8本工程中所用的商品砼再不做砂、石、水泥的跟踪台帐,由商品砼提供合格的商品砼检验报告和原材料的化验报告及配合比报告。
9.9自拌砼有物资供应部负责进行原材料的验收、委托检验和跟踪管理。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10.1施工中应用的文件、图纸、资料、报表,必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禁用非法定计量单位。测量、试验、施工、质量评定、验收等使用的计量器具,其规格及精度均应符合国家施工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的要求,试验、动力、生产测量及施工和检验等部门要各自建好各自的计量器具台帐,报技术负责进行汇总。
10.2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并要妥善保管,其内容主要有: 10.2.1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台帐,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历史档案。 10.2.2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周期鉴定计划。
10.2.3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的技术资料(包括说明书、合格证、送检合格证、检定原始记录、报废单等)。
10.3计量检测的原始资料应准确齐全,真实可靠,并按规定做好审核认证和核定工作。
10.4凡新购置、修复、在用的质量计量器具,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好使用、发放台帐,进行保管。
10.5各种计量器具的配备、购买、入库、发放、使用、流转、封存、降级和报废等方面的要求和做法,执行公司有关规定。
10.5.1计量器具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规程。 10.5.2仪器长期保管时,将仪器从包装箱内取出,以便空气流通,防止镜头生霉。贮存必须防尘,空气流通,低温度。气候潮湿地使用干燥器或通风橱。
10.5.3使用时必须注意爱护,经常保持清洁,小心轻放。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失灵、超差等异常现象,不得擅自调动,应及时报技术质量部进行检修,合格后方可使用。
10.6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落实到个人,不用时应及时清洁干净,切勿将仪器暴晒于日光中或置于沉埃沽污,潮湿中。
施工过程管理制度
11.1认真做好施工区域测量坐标和标高控制点的保护和复测工作,做到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并作好记录,以确保工程控制点的正确性,并重视结构工程的沉降观测工作,严格按设计和规范埋置沉降观测点,进行阶段性观测和定期观测;
11.2认真做好取样试验和见证取样试验工作,包括原材料、焊接、砼、砂浆等;
11.3轴线、高程控制点,必须由专职测量员进行,并通过业主、监理复核确定;
11.4隐检工作,包括钢筋、砼、防水等工程.隐蔽验收工程在隐蔽前组织内部检查合格,经监理、业主验收通过并签字;
11.5技术复核工作,包括测量定位的轴线、标高、设备基础及基础的位置、尺寸、标高,模板的刚度、尺寸、标高、预埋件及预留孔洞的位置、标高,与结
构表面的平整度,预埋螺栓的中心位置.垂直度、标高以及安装牢固程度;
11.6砼施工缝验收制度,对于施工缝的留设位置,严格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并作为内部专项控制做好书面记录,经三级验收合格,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11.7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根据现场制定保护计划和具体措施,抓住过程保护和成品保护二个环节.过程保护做到本道工序对上道工序保护,为下道工序创造条件,如浇捣砼时应对已绑扎的钢筋进行保护,拆模时应对已成型的砼进行保护等.成品保护做到完成的产品进行标识或提示标识,并进行有效保护,如对地脚螺栓丝扣进行涂油包扎,对予埋套管作临时封闭,对易损棱角进行包角等等,以保证产品完好性;
11.8特殊工序过程的控制:包括防水、焊接及防腐,应重点做到以下几点:A、由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写该项特殊过程作业指导书.并负责对参加该特殊过程的操作人员、施工员以及其它有必要参加的人中进行交底.B、特殊过程所用的设备、仪器和工具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维护和保养,并执行《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程序》,特殊过程的操作者必须持证上岗,在管理中对操作质量实行严格的监督检查。 质保体系在施工过程中的控制
1.制定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编制由区域负责编制,报项目总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批准后方可实施。
2.建立施工记录档案,按照施工程序和方案要求建立施工记录档案,对施工的每道工序,每一个环节进行监督控制的原始记录,包括测量放线单、实验报告单,施工阶段详图、记录工程进度的彩色照片、钢筋检查单、设计变更单,技术文件表,不符合项报告等。
3.质控报告。质量检查员在检查中发现一般性问题,应直接向现场负责人及施工员提出,使问题得到解决.如果问题较严重或提出后没有返工,按规定向技术质量部负责人和工程负责人反映并存档。
4.不符合项处理程序.不符合项一经发现,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做不符合项标记,在报告中明确不符合项发生的原因及修复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定,并按照审定批准及方案处理不符合项。
5.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制度
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各有关部门参加对项目各部门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质保体系内审和工程质量检查,凡查出的质量缺陷要进行分析找原因,定出整改措施,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单,督促整改.整改后进行复查,对较重要部位工程的阶段实行不定期多组织检查工作。 七、质量管理措施
1.工程项目施工员必须接受技术质量部专职质量员与技术员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2.工程质量的检查与验收评定:
2.1检查和验收工程质量等级依据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工序操作规程和施工图纸。
2.2质量验收评定分为:检验批验评、分项工程验评、分部工程验评、单位工程验评。
2.3质量等级验收分为:一级验收—班组自检;二级验收—施工员复查;三级验收—技术质量检查;四级验收—监理检查。
2.4检验批工程质量验评在班组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施工员组织质检员、技术员和班组长检查验收,所评定的质量等级由质检员核定,并及时填写评定表,邀请监理验收。
2.5分项工程质量验评,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监理工程师验收。
2.6分部工程质量验评,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员、质检员、技术员验评,由质量负责人评定质量等级。
2.7单位工程质量验评由项目总工主持,技术质量部负责,单位工程技术员、质检员、施工员参加,对单位工程进行综合评定,并按规定填写验收表,报监理进行质量等级核定。
3.施工作业中,施工班组必须每日进行自检。
4.分项工程工序交接时,由施工员组织、质量员技术员班组长进行交接检查,并办理工序交接手续,土建工程与安装工程交接时,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单位人员验交接。
5.施工员、技术员、质量员对班组的操作进行跟踪检查,阻止可能造成质量
问题的不良施工与操作行为。
6.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由总工程师组织的联合大检查,主要检查工程质量及质量责任制,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质量事故的划分和处理
1.质量事故的范围:凡在施工(调整试运前)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御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
2.质量事故的分类:
2.1重大质量事故(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 a建(构)筑物的主要结构倒塌。
b超过规范规定的基础不均匀下沉、建(构)筑物倾斜、结构开裂或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
c影响结构安全和建(构)筑物使用年限或造成不可挽回的永久性缺陷。 d严重影响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
e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金额=人工费+机械台班费+材料费+管理费-可以回收利用的器材残值)。
2.2普通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至10万元者(含10万元)。
2.3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及普通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3.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3.1记录事故发生后,施工人员应及时向班组长报告。班组长应在当日报告工地,并进行事故分析。工地质检员要对事故作出记录,定期书面报工程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
3.2普通事故发生后,班组长应立即向工地报告;工地应于当日报项目部技术质量部,立即组织调查分析,并于5日内写出质量事故报告送项目部技术质量部。经项目部审定后向公司技术质量部门报告。
3.3重大事故发生后,工地应立即向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和技术质量部报告。项目部应随即向集团公司经理、总工程师和技术质量管理部门报告。性质特别严重的事故,公司及其项目部应在24小时内同时报告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
监理单位,重大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应采取措施维护补救,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组织调查、分析。分析后5日内由项目部技术质量部门写出质量事故报告,经项目部经理和总工程师审批后报集团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主管部门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3.4分包工程项目发生事故后,分包单位亦应按上述相应程序,及时报告总包单位或发包工程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
3.5调查分析工作应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总结经验教训和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3.6对违反规程不听劝阻、不遵守劳动纪律、不负责任而造成质量事故者,对隐瞒事故不报者,均应严肃处理。
3.7各级质量管理部门均要建立质量事故台帐,并予保存。
3.8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及实施结果记录应由工程项目部技术和质量管理部门分别保存,以备存档和竣工移交。
4.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审批和实施
4.1普通及重大质量事故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方案,报项目部技术质量部和工程安全部。
4.2普通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由项目部工程安全部会同技术质量部审核后,报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批后,由事故责任单位实施。
4.3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主持,工程安全部和技术质量部会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共同审定,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由事故责任单位实施。
4.4需设计单位验算或变更设计的施工项目,由项目部技术质量部提请建设单位交设计单位协助进行。 质量奖罚
为了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提高广大员工的质量意识和积极性,对造成质量问题的责任人要进行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反之,对工作优秀者要进行奖励或表彰。其他奖罚措施详见《质量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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