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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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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建委发〔2014〕414号

重庆市涪陵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违法发包转包 违法分包挂靠行为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按照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市〔2014〕130号)和《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4〕5号)以及《重庆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渝建发〔2014〕88号)要求,我委制定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涪建委发〔2014〕396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成立了“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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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工作小组”,现根据区建委的统一部署,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年的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专项行动。

请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要求,逐项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为了提高工作质量,规范检查行为,我委制定了全区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行为检查表,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在建项目有关单位对照检查表要求,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配合我委的检查工作。对拒不配合我委工作人员检查或不提供相关检查资料的建设、施工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从重、从快、严肃处理。

附件:1. 建设单位检查情况表

2.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分包)单位检查情况表

3. 有关单位需提供的佐证资料

重庆市涪陵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12月3日

(联系人:何水平,电话:72379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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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建设单位检查情况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检查情况描述 1 以依法不招标的,履行相关核准手续 □不符合 应公开招标的,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可□符合 2 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 □不符合 未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符合 3 的单位一致 □不符合 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符合 其他问题: 4 检查人员签字: 建设单位受检代表签字: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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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分包)检查情况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符合 □不符合 检查情况描述 项目管理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项目经理、□符合 机构 2 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不符合 管理负责人等相应管理人员 □符合 □不符合 项目经理社会保险在施工总承包单□符合 4 位缴纳 □不符合 项目项目经理工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支□符合 经理 5 付 □不符合 3 项目经理与施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6 项目经理按规定到岗履职 人员情况 □符合 □不符合 1 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 技术负责人的劳动合同与施工总承□符合 7 包单位签订 □不符合 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在施工总承包单位缴纳 技术负责人工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9 支付 8 10 技术负责人按规定到岗履职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质量管理负责人 质量管理负责人的劳动合同与施工□符合 11 总承包单位签订 □不符合 12 质量管理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在施工□符合 总承包单位缴纳 □不符合 质量管理负责人的工资由施工总承□符合 13 包单位支付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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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符合 □不符合 检查情况描述 14 质量管理负责人按规定到岗履职 安全管理负责人的劳动合同与施工□符合 15 总承包单位签订 □不符合 安全 安全管理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在施工16 管理 总承包单位缴纳 负责安全管理负责人的工资由施工总承17 人 包单位支付 18 安全管理负责人按规定到岗履职 19 人分包 20 员单位 情负责21 况 人 22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23 专业分包合同 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的劳动合同与分包单位签订 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在分包单位缴纳 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的工资由分包单位支付 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按规定到岗履职 专业分包工程(地基与基础、建筑屋面、建筑初装饰装修、室内给排水、□符合 室内电气、防雷、节能等)由总承包□不符合 单位发包,分包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工程专业分包单位不存在再分包(劳务作合25 业除外) 同劳务分包的发包单位是工程总承包、情况 劳务26 专业承包或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分包书 合同 劳务分包单位不存在将其承包的劳27 务再分包 材料主要建筑材料、设备采购、租赁合同设备28 由合同约定单位签订 合同 总承包单位不存在将房屋建筑工程□符合 24 的主体结构分包(钢结构除外)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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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检查情况描述 工程款项支付情材料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租赁款项支付设备况 32 凭证上载明的付款单位与合同约定采购、单位一致 租赁 其它问题 1 2 1 总包单位: 现场结论 2 分包单位: 处理意见

专业 专业分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29 分包 付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一致 劳务分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30 付款单位与发包单位一致 劳务 劳务分包单位不存在计取主要建筑分包 31 材料款、周转材料款或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 检查人员签字: 施工单位受检代表签字: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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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相关单位需提供的佐证资料

一、建设单位

1、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确认书、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工程价款银行转账支付凭证等供现场检查。

2、提供总承包单位备案的专业分包工程合同及相关材料。 二、施工单位

1、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含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提供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任职文件;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和社保缴纳证明;专业分包单位提供现场有关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和社保缴纳证明。

3、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提供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提供支付给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的工程款、劳务工资款等银行转账支付凭证或票据。

4、提供工程项目商品混凝土、钢材、砖等主要建材和塔吊等机械设备的采购或租赁合同;提供支付给商品混凝土、钢材、砖、塔吊等供应商的采购款或租金等银行转账支付凭证或票据。

5、提供建设项目有关管理人员签字的城建资料供核对。 三、监理单位

提供现场资料(如监理月报、监理例会纪要、分包单位进场资质报审等)。 四、其 他

建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的,应核实项目现场的实际负责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是否系总承包(中标单位)单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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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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