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销售提成方案(试行) 文件编号:JL-06-04 第1页 共2页 文件版本:A 为扩大产品销售,提高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公司特拟订如下销售提成方案。 一、销售人员对外必须树立公司形象,维护公司利益,代表公司与客户进行商务洽谈,并完善公司与各客户间的销售合同,销售合同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销售人员必须保持与客户相关人员的良好关系接触,了解客户新的动态及发展方向,及时向公司反馈信息以便公司制定相应的销售策略,同时保证及时按合同收回货款;销售人员必须与生产、技术、配套部门保持紧密联系,了解本公司产品的状态,生产情况及售后服务工作,并随时与财务部门核对各客户的应收款,保持帐目正确、清晰,便于及时催收货款。 二、销售人员的收入为:基本工资+销售提成 1.销售人员的基本工资为700元,电话费补助为100元,合计800元。(销售人员必须24小时内开机,手机处于联系中。) 2.销售人员的销售提成为:基本提成+超额提成 2.1按公司规定的价格销售的提成为基本提成,基本提成按1%计算。 2.2按超出公司规定的价格销售,超额部分的提成叫超额提成,超额提成按公司合同规定价超出部分金额的10%计算。超额提成只在销售当月兑现,基本提成中不再体现。 例:A产品公司定价为10元,销售人员与客户签定为15元,当月销售5000套,当月超额提成即为: (15元-10元)×5000×10%=2500元 2.3销售提成的计算方式 (当月回款金额-当月超额金额)×1%+当月超额金额×10% 例:王某当月销售回款300000元,但A产品当月销售5000套(A产品公司定价为10元,销售人员与客户签定为15元),当月销售提成为: [300000元-5000×(15元-10元)] 1%+5000×(15元-10元)×10% 即当月销售提成为: 2750+2500= 5250 编 制 日 期 审 核 2007-05-04 日 期 批 准 日 期 修 改 日 期 有限公司 销售提成方案(试行) 文件编号:JL0605-04 第2页 共2页 文件版本:A 2.4销售提成每月结算,按应付金额80%支付,余下20%作为风险金,风险金累计1万元正, 并根据铺底金额的变化而增减。 2.5销售人员每月必须按所签合同规定回款,未按时回款公司将按比例扣除提成。 三、新签客户奖励政策 为促使销售人员新开客源,对新签客户的销售人员进行特别奖励,半年磨合期后,从新客户合同签署月的第七个月起,以连续三个月的平均销售额计算,月销售: 1万—2万元以内 一次性奖励 300元 2万—5万元以内 一次性奖励 1000元 5万—10万元以内 一次性奖励 2000元 10万—30万元以内 一次性奖励 5000元 30万元以上 一次性奖励 10000元 四、销售人员因回款不及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从风险金中扣除;如将损失挽回,公司将扣除的风险金如数退还;因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货款未收回,由公司负责。 五、公司承担送货、每年春节、中秋礼金等费用,平时请客吃饭、车费等费用由销售人员自理。 六、公司交于销售人员的原固定客户,必须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如因销售人员个人因素造成公司业务流失,甚至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罚,并追究经济损失,后果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 七、销售人员要货一般时间为72小时,特殊情况报生产系统协调处理。 八、公司所定产品单价,如遇市场因素成本上升或下降,公司有权调整产品单价。 九、销售人员一定要按销售合同办事,每月应按时挂帐、收款,如未按时挂帐、收款每次扣200元。 十、此合同自2007年5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 有限公司 2007年5月4日 编 制
日 期 2006-05-04 审 核 日 期 批 准 日 期 2006-05-04 修 改 日 期 有限公司 销售提成方案(试行) 文件编号:JL-06-04 第1页 共2页 文件版本:A 为扩大产品销售,提高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公司特拟订如下销售提成方案。 一、销售人员对外必须树立公司形象,维护公司利益,代表公司与客户进行商务洽谈,并完善公司与各客户间的销售合同,销售合同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销售人员必须保持与客户相关人员的良好关系接触,了解客户新的动态及发展方向,及时向公司反馈信息以便公司制定相应的销售策略,同时保证及时按合同收回货款;销售人员必须与生产、技术、配套部门保持紧密联系,了解本公司产品的状态,生产情况及售后服务工作,并随时与财务部门核对各客户的应收款,保持帐目正确、清晰,便于及时催收货款。 二、销售人员的收入为:基本工资+销售提成 1.销售人员的基本工资为700元,电话费补助为100元,合计800元。(销售人员必须24小时内开机,手机处于联系中)。 2.公司按销售人员每月到帐(产品实际销价)总额1%计算其提成费用。 2.1销售提成每月结算,按应付金额80%支付,余下20%作为风险金,风险金累计1万元正, 并根据铺底金额的变化而增减。 2.2销售人员每月必须按所签合同规定回款,未按时回款公司将按比例扣除提成(参照营销人员财务制度处理)。 三、销售人员因回款不及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从风险金中扣除;如将损失挽回,公司将扣除的风险金如数退还;因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货款未收回,由公司负责。 四、公司承担送货、每年春节、中秋礼金等费用,平时请客吃饭、车费等费用由销售人员自理。 五、公司交于销售人员的原固定客户,必须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如因销售人员个人因素造成公司业务流失,甚至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罚,并追究经济损失,后果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 六、销售人员要货一般时间为72小时,特殊情况报生产系统协调处理。 七、公司所定产品单价,如遇市场因素成本上升或下降,公司有权调整产品单价。 八、销售人员必须按销售合同办事,每月应按时挂帐、收款,如未按时挂帐、收款每次扣200元。 九、销售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与公司联络畅通,手机随时开机。 十、此方案自2007年5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解释权在公司。 有限公司 2007年5月4日 编 制
日 期 审 核 2007-05-04 日 期 批 准 日 期 修 改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