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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价

来源:爱go旅游网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价

作者:田浩岑

来源:《科技视界》 2012年第4期

田浩岑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 银川 750011)

【摘 要】根据能量意外释放理论,导致建筑安全事故的一个最直接的原因是危险源能量的意外释放或有害物质的泄露。在建筑安全生产领域危险源是以多种多样的形式存在的,它的实质是具有潜在危险的源点或部位,是爆发事故的源头,是能量、危险物质集中的核心,是能量从那里传出来或爆发的地方。根据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发展中的作用可以把危险源分为两类,即第一类危险源和第二类危险源。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管理;危险源辨识;安全意识;以人为本;和谐社会

0 引言

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建筑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中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它与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有着密切的联系。虽然国际上安全管理的水平和技术发展较快,但是我国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为建筑安全法律体系不完善、政府职能部门监督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方法落后、安全文化意识不强、安全生产技术落后等。

1 危险源的内涵

根据事故致因理论,建筑施工项目安全危险源是指在建设施工现场的生产活动中,可能发生的导致人身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物质损坏、环境破坏等意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作用所形成的根源或状态。这些不安全因素包括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等的不安全意识、情绪和行为;机具、材料、施工设施及辅助设施等的不安全状态;环境、气候、季节及地质条件等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管理的缺陷等。

2 危险源的类型

2.1 第一类危险源

建筑安全系统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能量的能量(能量源或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统称为第一类危险源。一般存在于产生、供给能量的装置、设备、使人体或物体具有较高势能的装置、设备和场所、能量载体、一旦失控可能产生能量蓄积或突然释放的装置、设备和场所,如各种压力容器等、危险物质,如各种有毒、有害、可燃烧爆炸的物质等、生产、加工、储存危险物质的装置、设备、场所以及人体一旦与之接触将导致人体能量意外释放的物体中。

2.2 第二类危险源

正常情况下,建筑生产过程中的能量或危险物质受到约束或限制,不会发生意外释放,即不会发生事故。但是,一旦这些约束或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措施受到破坏或失效(故障),则将发生事故。建筑生产系统中存在的造成约束、限制能量和危险物质措施失效或破坏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统称为第二类危险源。第二类危险源主要包括人的失误、物的故障和环境的因素。

2.2.1 人的失误

人的失误一般是指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产生的最直接因素。各种生产事故,其原因不管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都可以说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可以导致物的不安全状态,导致不安全的环境因素被忽略,也可能出现管理上的漏洞和缺陷,还可能造成事故隐患并触发事故的发生。人的问题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是社会、政治、心理、道德和其他因素交织成的一个统一的整体。

2.2.2 物的故障

在建筑生产活动中,物的故障一般是指物的不安全状态,也是事故产生的直接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表现为设备和装置的缺陷、作业场所的缺陷以及物质和环境的危险源三个方面。物之所以成为事故的原因,是由于物质的固有属性及其具有的潜在破坏和伤害能力的存在。设备和装置的缺陷指机械设备的装置的技术性能降低、强度不够、结构不良、磨损、老化、失灵、腐蚀、物理和化学性能达不到要求能。作业场所的缺陷指施工场地狭窄、立体交叉作业组织不当、多工种交叉作业不协调、道路狭窄、机械拥挤、多单位同时施工等。物质和环境的危险源有化学方面的、机械方面的、电气方面的、环境方面的等。

物的不安全状态,是随着生产过程中物质条件的存在而存在,是事故的基础原因,它可以由一种不安全状态转换为另一种不安全状态,由微小的不安全状态发展为致命的不安全状态,也可以由一种物质传递给另一个物质。事故的严重程度随着物的不安全程度的增大而增大。

2.2.3 环境的因素

环境的因素是指环境的不良状态。不良的生产环境不仅会影响人的行为,而且对机械设备也会产生不良的影响。由于建筑生产活动是一种露天作业比较多的活动,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很多深地下、高空的作业,因此受到环境的影响比较普遍。环境因素不仅包括气候、温度等自然地理条件,还包括人为的施工现场环境。自然环境容易带给人季节性的反应,如冬天的寒冷容易造成施工人员动作迟缓,夏天的炎热容易使施工人员中暑,还有下雨、刮风等天气,容易影响施工现场的活动,而施工现场环境容易带给人工作的不便和情绪的烦躁。

3 危险源的辨识

施工现场必须根据工程对象的特点和条件充分识别各个施工阶段、部位和场所需控制的危险源。识别方法可采用现场交谈询问、经验判断、查阅事故案例、工作任务和工艺过程分析、安全检查表法等方法。危险源的确定程序一般如下:3.1 找出可能引发事故的生产材料、物品、设施或设备、各种能源(如电、磁、射线等)的性质和某个系统、生产过程的工艺及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的活动状态。

3.2 对两类危险源所包括的因素进行事故树分析。从一个可能的事故开始一层一层的逐步寻找引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并分析这些事故原因之间的相互逻辑关系,用逻辑树把这些原因以及它们的逻辑关系表示出来。

3.3 将危险源分出层次,找出最危险的关键单元。

3.4 确定是否属于“重大危险源”。通过对危险源伤害范围、性质和时效性的分析,将其中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较大且事故发生后会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源定义为重大危险源。

3.5 对重大危险源要进行危险性评价和事故严重度评价。评价时要考虑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和将来)和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和紧急)情况下的危险,通过半定量的评价方法(风险评价)分析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来确定危险的大小。

3.6 确定危险源。按危险性大小依次确定危险源的顺序。

4 危险源的评价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通常采用作业危险性评价法来定量计算每一种危险源所带来的风险,从而确定危险源的风险级别。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认为影响危险性的三个主要因素是: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用符号L表示)、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用符号E表示)和发生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用符号C表示)。计算方法如下式所示:

D=L×E×C

式中:作业条件危险性分值用符号D表示。D值越大,说明危险性越大,当D值超过一定界限时,就认为该危险源为重大危险源。

5 结束语

建筑业的安全问题一直是我国目前经济运行中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它不仅关系到建筑行业的发展,而且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尽管在实践中已开始重视安全管理,相关部门也采取了相应对策和措施,但对于建筑安全技术管理的重视程度仍然不够,还有待于进一步加钱相关法规与行规的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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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汤菁.浅谈建筑企业如何强化安全约束力[J].中国建设信息,2004(06).

[5]田元福.建筑安全控制及其应用研究[D].西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4(11):119-122.

[6]袁海林.建筑安全的管理和控制研究[D].西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6(10):73-75.

[责任编辑:江广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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