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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体系的内涵及其建设构架

来源:爱go旅游网


社会信用体系的内涵及其建设构架

社会信用体系也称国家信用管理体系或国家信用体系。它是一种社会机制,具体作用于一国的市场规范,它旨在建立一个适合信用交易发展的市场环境,保证一国的市场经济向信用经济方向转变,即从以原始支付手段为主流的市场交易方式向以信用交易为主流的市场交易方式的健康转变。这种机制会建立一种新的市场规则,使社会资本得以形成,直接地保证一国的市场经济走向成熟,扩大一国的市场规模。

对于现代的市场交易环境而言,信用是一种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能力,不用立即付款就可获取资金、物资、服务的能力。接受信任的一方在其应允的时间期限内为所获得的资金、物资、服务而付款,而上述时间期限也必须同时被授予信任的一方认可。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当前,信用状况差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薄弱环节,已成为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因素。由于缺乏足够的信用,直接导致不少企业陷入危机。面对这种情况,建立和健全国民经济的信用体系就成为一项当务之急。

1.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信用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前提和基础;信用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信用是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

2.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需要 。企业的经济活动需要信用来保障;扩大消费市场需要信用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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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防范金融风险和深化金融改革的需要 。防范金融风险,必须加强信用制度建设;深化金融改革,促进金融发展,必须加强信用制度建设。

4.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应对全球经济一体化和我国加入WTO后所面临的挑战的需要。

5.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培育新的信用文化,改变当前信用秩序紊乱状况的需要。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制度安排。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向和目标。我国“十一五”规划提出,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2007年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以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当前,恶意拖欠和逃废银行债务、逃骗偷税、商业欺诈、制假售假、非法集资等现象屡禁不止,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对于打击失信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稳定和发展,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保护群众权益,推进政府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信用发挥作用的前提,它保证授信人和受信人之间遵循一定的规则达成交易,保证经济运行的公平和效率。

社会信用体系是一种社会机制,包括信用法律法规体系、现代信用服务体系、信用数据技术支撑体系、信用市场监管体系、企业信用管理体系、诚信教育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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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七个体系一个机制。

(一)建立完善信用法律法规体系

这是我国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定要强调立法先行,这样才能保证社会信用制度的健康发展。从实际情况考虑,我国的信用立法工作难在短期内完成,但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客观上又需要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作为保障。在这种情况下,应主要从两方面推进信用立法工作:一方面充分借鉴发达国家在信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先以行政法规或指导意见等形式颁布一些相关规定,执行一段时间后总结经验,提出立法草案,条件成熟后形成法律。另一方面对于急需的法律法规,要抓紧研究、率先出台,以促进现代信用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二)建立信用数据技术支撑体系

这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基础设施。建立信用数据技术支撑体系,首先要从整合行政资源入手,把有关企业和个人信用的数据资料,作为重要的信用信息资源,有序开放,充分利用。二是在建立各部门基础数据库的同时,建立国家级和省级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交换平台。三是有序开放信用信息数据库。各有关部门和行业建立规范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应作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基础设施。四是积极推进信用数据库建设的标准化。实现各部门、地区和企业的信用数据互联互通,促进资料交换和共享。五是鼓励信用服务企业建立自己的数据库。开发适合我国市场主体特点的评分模型,设计各具特色的征信产品,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三)培育现代信用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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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国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关键。信用服务业在防范信用风险、促进信用交易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应大力培育和发展一批具备较高执业资质和道德水准的独立公正市场化运作的信用服务机构。

(四)培育信用产品市场体系

这是建立现代信用体系的市场基础。要通过政府立法、行业组织制定行规来引导全社会对信用服务的需求。政府有关部门要带头积极利用信用评级、评用报告等产品。还应对一些行业的市场准入规定对提供信用产品的特殊要求。信用服务企业也要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尽快建立完整而科学的信用调查和评价体系,增强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市场创新能力,努力提供各具特色、多样化、高质量的信用产品,充分满足社会不断增加的对各类信用产品的市场需求。

(五)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这是扩大社会信用交易规模和提高信用交易程度的前提。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可以大幅度减少因授信不当导致合约不能履行,增强信用风险的防范能力;可以加强受信企业自我信用控制能力,加强履约计划管理,防范出现偿债能力不足,无法按时履约等情况;可以形成对失信企业和机构的市场约束机制,使其失去扩大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和交易的机会。

(六)建立政府信用市场管理体系

这是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组织保证。这些重点部门的主要工作:一是尽快普遍建立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度。二是建立行业或部门基础数据库。三是建立信用信息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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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建立社会诚信教育体系

这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全体社会成员的诚信意识提高了,市场主体的守法意识增强了,现代信用知识增加了,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就有了坚实的基础。

(八)建立失信惩戒机制

这是社会信用体系正常发挥作用的保障。应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道德等多种手段,使失信者付出与其失信行为相应的经济和名誉代价,直至被市场淘汰;使守信者得到各种方便和利益,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不断发展壮大。

党的十六大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在《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进一步明确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并把这作为完善市场体系的重要内容。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契约产生预期效果的基础是信用,信用产品是维系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特效商品。我国要建立的正应该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对维系正常市场经济秩序有基础性作用的现代社会信用体系。能否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衡量市场经济成熟程度和完善程度的重要标志。因此我们更应该加大投入,尽力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以确保社会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注:以上部分资料摘自网上“百度百科——社会信用体系”等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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