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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南宁市兴宁区反腐倡廉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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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南宁市兴宁区反腐倡廉工作要点

2011年,是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2008—2012工作规划》、自治区《实施意见》和南宁《具体意见》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意义重大。兴宁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届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九届纪委九次全会、南宁市十届纪委八次全会和城区第七次党代表大会第三次年会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更加突出抓好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更加突出抓好以完善惩治和预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集中力量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努力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快推进城区“一带两区三基地”建设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向建党90周年献礼。

一、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纪律的贯彻落实

1、加强对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十七届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九届纪委九次全会以及南宁市十届十四

次全会精神的监督检查,确保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2、督促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3、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二、进一步加强对、自治区、南宁市和兴宁区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继续加强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经济结构调整以及市场价格、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注重把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结合起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下有对策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按照上级纪委的部署,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做到“四个突出抓好”:(1)突出抓好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项目建设问责制,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2)突出抓好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破坏、浪费、闲置土地资源以及落实耕地保护中弄虚作假的问题,严肃处理违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行为。(3)突出抓好对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节能减排工作责

任制,严肃处理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律法规的行为。(4)突出抓好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不断推进“经济发展攻坚战”、“土地资源保卫战”、“生态文明守护战”、“安全生产防御战”“四大战役”向纵深发展。

三、进一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继续深化开展“五安”工程,重点解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继续深化“安农”工程。切实加强对各项强农惠农落实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严肃查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

2、继续深化“安康”工程。切实加强对医疗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医药和医疗器械购销中的行为,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3、继续深化“安心”工程。切实抓好对救灾救济救助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资金限时拨付制、公示制和备案制,严肃查处各种截留、贪污、挪用、克扣、私分救灾救济资金的行为。

4、继续深化“安保”工程。加强对扶贫和救灾救济

资金以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确保专项资金安全。

5、继续深化“安教”工程。加强对各项教育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捐资助学和中小学招生行为,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乱摊派行为。

6、督促有关部门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拆迁机制,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切实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围绕贯彻落实自治区提出的“戒骄、戒懒、戒空、戒虚、戒假、戒奢”要求,大力弘扬执政为民、真抓实干、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1、大力弘扬执政为民的优良作风。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做好群众工作,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等规定,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

2、大力弘扬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全面推行绩效考评工作,认真落实关于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坚决纠正不切实际、不顾民力、不计长远的决策行为,制止乱铺摊子、乱上项目、劳民伤财。对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

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3、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严格落实新发布的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集中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清理,重点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违规换车、借车、占用其它单位车辆、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及公车私用等问题,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控制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禁止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严格项目审批、控制标准,严禁违反规定购建和装修办公用房,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监管机制。深入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严格审批程序、控制数量和规模,严肃查处违规使用财政资金举办活动的行为。

4、大力弘扬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开展《廉政准则》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和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建立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严肃津贴补贴发放工作纪律。

5、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加强对新当选村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推动村级廉洁班子建设。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村民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作用,聘用村级

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整合监督力量,实现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有机结合。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加强卫生院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严把招生录取、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关键环节,关口前移、防范在先。加强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探索加强对社区的干部的监督,努力建设和谐廉洁社区。不断探索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五、进一步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配合有关部门抓好集中排查整改工作,严肃查处违规项目审批、规划调整以及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

2、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

3、严明换届纪律,坚决保证选人用人公平公正,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严肃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现象,确保换届风清气正、选贤任能。

4、重点解决基层干部在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职权、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

5、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坚决纠正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呼声置若罔闻、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甚至与民争利、以权谋私的行为。

6、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

六、进一步做好反腐倡廉建设各项经常性工作 1、充分发挥兴宁区廉政教育示范基地作用,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2、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三谈两述”等制度。

3、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认真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

4、贯彻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

5、大力实施各项公开制度,加大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

6、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要始终保持惩治的高压态势,严惩分子。要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重大责任

事故和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的案件,严肃查办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处罚力度。

7、加强组织协调,整合办案力量,加大反大案要案协调小组工作力度。

8、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案件审理和管理工作,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9、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拔付、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提高监督管理科学化水平。

10、配合有关部门深化行政管理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完善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制度。

11、配合有关部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促检查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

1、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工作,加强对区委确定的“坚持一个中心,开展两项试点,推进三大工程”的工作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加强和改进效能监察工作,深入推进机关廉

政勤政和依法行政,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等问题。

3、加强对政务公开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加强对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和受委托从事公务的组织及其人员的监察。

八、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按照总提出的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制意识、创新意识、宗旨意识”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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