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仓库管理规定

来源:爱go旅游网
仓库管理的基本任务:

1.及时、准确维护库存管理系统,确保仓库物品的帐、卡、物三者一致,仓库区域划分明确,物料标识清楚,存卡记录连续、字迹清晰; 2.做好仓库物料的收发存管理,严格按流程要求收发物料,并及时跟踪作业物料的发送,协助财务成本管理组对物料采购与车间生产成本的控制和监督;

3.对物料管理的有序性、安全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对部品物料的实行分区存放管理,确保库容库貌;定期或不定期向财务部报告部品存货质量情况及呆滞积压物料的分布,按要求定期填制提交呆滞报废物料的处理申请表。

4.做好仓库各种原始单证的传递、保管、归档工作; 收货验收

1. 货物进仓,需核对合同号、图录号。待进仓物合同号、图录号、规格型号、数量与合同相符合方可办理入仓手续。

① 严禁无合同收货;因情况紧急、人员外出等特殊情况需请示上级并获得授权、同意可变通办理,但上级部门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补下合同;

2. 货物进仓,必须采用合适的方法计量、清点准确。大批量收货可采用一定的比例拆包装抽查,抽查时发现实际数量小于标识数量的,应按最小抽查数计算接收该批货物。

3. 入库物品,必须采用合适、规范的包装(或装载物)。包装标识清晰且与实际装载货物相符。同一包装装载数量统一,同批次货物只允许保留一个尾数。 货物出仓

1. 货物出仓,必须有合法的经批准的凭证、指令。 2. 所有计划外出库和紧急性出库,需经由总经理签字。 3. 货物出仓,需由领货人/提货人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

4. 仓库提货必须是公司指定的专门仓库管理人员;本公司送货的,送货人/提货人必须是业务部门指定人员;外单位自行提货,必须核对提货人身份及授权委托。

5. 对外送货发出,必须在第一时间取得加盖收货单位公章和收货经办人签字的签收回执或收货凭证。

6. 所有销售发货,发货单据必须经由财务部门审核并加盖《发货专用章》方可办理出仓放行。

7. 严禁用白条出仓或擅自从仓库借用物品。确需借用,需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批准并约定归还日期(一般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8. 违反以上规定的出仓以及未经总经理签字的无单据出仓均将被本公司视为盗窃,可由本公司对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