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煤矿
矿井隐蔽致灾因素的普查报告
鹤岗市煤矿
2014年4月15日
矿井隐蔽致灾因素的普查报告
根据国办发(2013)99号文件要求,我矿由矿长牵头,组织了总工程师、地测、通防、安全、技术等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以上文件要求对全矿进行了隐蔽致灾因素自检自查,并将自查情况编制成《东宁县建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隐蔽致灾因素自查报告》,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目的
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是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地面、井下依然存在隐蔽致灾的因素,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隐蔽致灾因素的存在,在井田范围及矿井周边区域内客观存在,但是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直接辨识,导致防范措施针对性不强,不能从根本上遏制事故的发生,给采掘活动带来安全隐患的地质构造、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含(导)水体、采空区以及煤层自燃倾向等地质因素,有可能造成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灾害,因此必须对煤矿隐蔽致灾因素进行调查,对不能确定的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物探、钻探等安全措施进行探查,确保安全生产。
为了加强我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做到隐蔽致灾因素清晰明确,事故防范措施全面有效,特开展此次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
二、成立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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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组长全面负责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指挥及安排,负责整改所需资金的落实。
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协调指挥各部室普查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重点负责隐蔽致灾因素调查工作的跟踪及监督。
成员主要根据各专业结合矿井实际,切实认真的进行本专业的隐蔽致灾因素调查,收集现场资料并分析可能存在的隐患,真正做到消除隐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三、矿井基本情况
鹤岗市兴资煤矿位于黑龙江省鹤岗市区境内,井田东西长约15.557km,南北宽约10.66km,面积1.358km2,共有126个拐点坐标圈定,采矿标高:-212~-1m。矿井煤层为近水平,批准可采煤层二十层。
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后退式,回采工作面设计为炮采工艺,掘进工作面为炮掘。矿井通风方式并列式通风,通风方法为压入式机械通风,回采工作面全风压通风方式,掘进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接风筒压入式通风。
鹤岗市兴资煤矿五职矿长齐全,生产、安全、技术、通防、防突、财务、劳资等相关职能部室及专业人员配备完整,井下有两个掘进工作面,一个采煤工作面,地面井下各系统齐全。
四、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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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空区普查
矿井为单一煤层,北为鹤岗市恒煤矿和光煤矿(已关闭),南为上金煤矿,西为交煤矿,经查明,各矿开采矿界之间均留有50米保护煤柱,本矿的采空区也及时进行了封闭,没有有害气体和积水对我矿有威胁。
2、废弃老窑(井筒)和封闭不良钻孔普查
经普查我矿属于旧区复采,矿区范围内旧区旧巷较多,应加强地质对照工作。矿区范围内没有封闭不良钻孔。 3、断层、裂隙、褶曲的普查
根据鹤岗矿务局煤矿井田地质普查报告结合矿井实际,我矿出露的地层为白垩系下统城子河含煤组上部含煤段(K1C),岩性为灰色、灰白色泥岩、粉砂岩、细、中粗粒砂岩,夹有砂砾岩和煤泥岩、煤层。地层倾向南东,倾角平均为18°,产状稳定。矿井位于兴山井田普查勘探区11号勘探线附近。在矿井生产中遇见五处正断层,断层走向近于南北,依次平行分布,断层落差10~120 m,倾角10~45度。
实见断层特征一览表
断层号 F12 F49 F19 F20 F21
性质 正 正 正 正 正 走 向 N0°~50° N20°~60° N25°~45° N25°~50° N00°~30° 3
倾向 NE NE NW NE SE 倾角 45° 35° 10° 20° 20° 落差(m) 50~65 120 10~20 20~40 15~35 以上五条断层已处于采空区内,对现在及今后开采影响不大。 4、岩浆岩
第三系上侏罗统玄武岩虽然有分布,对煤层没有破坏作用。 5、陷落柱普查
经查我矿区没有陷落柱 6、瓦斯灾害普查
根据黑龙江省煤炭工业管理局文件:黑煤生产发【2010】443号“关于2010年度第一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核准结果的通知”,煤矿瓦斯和二氧化碳等级均为低,属低瓦斯和二氧化碳矿井,无瓦斯突出。
依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我矿购买了KJ19N监控主机一台,KJ19N-F监控分站7台,瓦斯传感器14台,一氧化碳传感器6台,风速传感器8个,负压传感器1台,烟雾传感器1台,风机开停传感器5台、温度传感器5台、风门开关语音传感器5台等,全部按要求配置齐全。设专职瓦斯检查员12人,三班循环实施监测各主要用风地点瓦斯浓度。
7、含(导)水体、地下含水体的普查 矿区水文地质
矿区水文地质条件中等,矿区含水层主要接受大气降水补给,大部分大气降水,通过地表溪流排泄,而一部分大气降水渗入岩石裂隙和气孔。岩石裂隙孔洞水直接补给下白垩统统城子河含煤组孔隙裂隙水,为矿井充水的主要来源。经测量矿井一般涌水量为7m3/h,最大涌水量为12m3/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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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的北侧有光已关闭、南侧有金煤矿、西侧有交煤矿在正常生产,均以形成采空区。在矿井生产到邻近矿井附近时,一定要先进行探水,确定采空区内是否存有积水并预留好安全防水煤柱,以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
本井田内无大型河流,井田西侧有季节性防洪沟,只有大气降雨时,有水流过,其他时间基本干涸。 矿区内没有地下含水体。 8、煤层自燃发火倾向性普查
根据东北煤田地质局沈阳测试研究中心《煤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结论,该矿井7、8。煤层自燃倾向均为易自燃。 9、煤尘爆炸倾向性普查
根据东北煤田地质局沈阳测试研究中心《煤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结论,该矿井抑制煤尘爆炸最低岩量70%,煤尘有爆炸性。 10、井下火区的普查
井下没有火区,对今后的生产没有影响。 11、地温特征
通过多年生产实际,井下温度为13—17℃,根据鹤岗地区地温
梯度3℃/10Om,未超过允许范围26℃,不影响人身健康和生产效率。
五、主要存在的灾害
(一)地质灾害
由于煤矿采煤活动影响,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二)井下各类灾害
1、矿井被鉴定为瓦斯矿井,因此矿井存在瓦斯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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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煤层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
3、水灾:矿井水害主要表现在岩石裂隙水直接补给下白垩统统城子河含煤组孔隙裂隙水,为矿井充水的主要来源。 六、解决灾害方案
1、加强瓦斯管理,加强矿井防治工作,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制定矿井瓦斯管理措施。
2、选择合理的开拓方式和采煤方法,通风防火措施,制定煤尘防范和治理措施。
3、重视抓好探放水工作,严格执行“逢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认真做好防治水综合治理,落实探放水措施。加强矿井涌水量观测,制定防治水措施。
七、 采取的防范和治理措施
根据本矿实际情况,针对存在的隐蔽致灾因素,在日常生产管理工作中,制定针对性的防范和治理措施,并认真落实到位,严格执行。
鹤岗市煤矿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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