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开挖注意安全事项
1、 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服从现场管理人
员的指挥。
2、 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应严格按要求放坡。并应专人随时检查边
坡的稳定状态,如发现异常现象(裂缝或部分坍塌等)应及时进行支撑或放坡,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同时向现场技术人员及项目部领导汇报,并采取安全可靠的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3、 基础开挖时,应在基坑周围临边不小于1.5米处及坑边四周设
置1.2高防护栏和警示灯,人员上下必须走安全梯(要有防滑措施)。严禁攀登固壁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沟,坑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间歇时,不得在坑坡脚下休息。
4、 在土方开挖过程中,两台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米,在挖土机工
作范围内,不准进行其他作业。
5、 现场施工机械的驾驶员必须持有效驾驶证。
6、 地表上的挖土机离边坡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塌方,造成
翻机事故。
7、 重物距土坡安全距离,汽车不小于3米,起重机不小于4米,
土方堆放不小于1米。堆土高度不超过1.5米,材料堆放不小于1米。
8、 为防止边坡被雨水冲刷,浸润影响边坡稳定,应采取喷浆支护。
9、 基坑内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坼除,应有持证电工负责电
器必须严格接地接零和设置漏电保护器。现场电线、电缆必须按规定架空,严禁拖地和乱拉、乱搭。
10、 严禁施工人员从基坑边向下抛扔材料、物品,以防伤人。 11、 使用吊车调运材料时,应采用砖笼或吊斗(砖笼、吊斗必须安
全可靠)吊运砂浆时,吊斗不能装得过满。吊钩要扣紧,而且要待吊物下降至坑底1米以内时,人员才能靠近,扶住就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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