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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证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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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证书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规范集工职称及资格证书使用管理,鼓励证书考级工作,促进员工队伍专业素质不断提高,满足集团相关资质升级和业务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创鸿集团总部(广佛地区) 3.职责划分

3.1集团人力行政中心

3.1.1负责集团范围内的员工职称及资格证书的统筹使用及调配 3.1.2,负责集团总部员工职称及资格证书的具体管理 3.2项目人力部门

3.2.1负责所属员工职称及资格证书的具体管理,包括相关证书的报考、取得、保管、登记及补贴的审

核发放等。 4.证书类别及用途 类别 类别说明 A类(执业资格):二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需配套安全生产考核B证) 工程技术类 B类(技术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包括各专业工程师) C类:(安全资格):“三类人员”安全考核A、B、C证 A类(会计类):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经济管理类 B类(经济类):助理经济师、经济师、高级经济师 C类(统计类):助理统计师、统计师 其他 5.职称及资格证书补贴规定

5.1在集团工作的员工的个人职称及资格证书原则上必须提供给集团使用,集团将以此作为录用、考核

员工综合表现的重要因素之一。新入职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时应即时将证书原件交予所属人力部门,新入职员工个人职称及资格证书如挂靠在其他公司,须承诺限期内将相关证书转入公司。 5.2员工个人职称及资格证书提供给集团办理资质升级、项目报建等使用的,将按有关标准给予相应经

济补贴;若在招聘时已经与员工协商一致,任职岗位的薪金包含其职称资格证书使用补贴,则不再发放任何职称资格补贴。

5.3员工职称及资格证书补贴标准根据不同职称获取难易程度,参照行业和市场情况,结合集团实际制

定。补贴方式分为A、B两类:

A类:未在其他企业挂靠,原件留存集团供集团专属挂靠或支配使用; 施工员、质安员、造价员、预算员、监理员、资料员、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上岗证、电工证、会计上岗证、驾驶证等从业资格证 从业必备 资质申报和升级 用途 项目报建、资质升级 项目报建、资质升级 项目报建

B类:已在其他企业挂靠或登记,但可提供原件供集团一次性的备案登记使用;

5.4 A类补贴按月发放,B类补贴按提供使用次数分次发放。享受A类补贴的员工其证书原件及相关资

格印章应留存所属人力部门,归属集团支配使用。同一职称或资格证书不得同时享受A、B类两种补贴。具体标准见下表。

职称类别 职称名称 一级建造师(具备安全考核B证) 二级建造师(具备安全考核B证) 工程类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高级会计师 会计类 会计师 助理会计师 高级经济师 经济师 助理经济师 统计师 助理统计师 经济类 安全考核证A级 安全考核证B级 安全考核证C级 质安员证 施工员证 5.5员工个人职称、资格证书提供给集团专属使用的(补贴方式A),与所属人力部门签订《职称及资

格证书使用服务协议》,按规定享受相关补贴,个人职称资格证书原件须留存所属人力部门。所属人力部门在收到员工职称、资格证书原件时需提供《回执证明》给相关员工。

600元/月 300元/月 150元/月 100元/月 100元/月 (600元×2)/次 (300元×2)/次 (150元×2)/次 (100元×2)/次 (100元×2)/次 800元/月 400元/月 200元/月 800元/月 400元/月 200元/月 800元/月 400元/月 200元/月 400元/月 200元/月 (800元×2)/次 (400元×2)/次 (200元×2)/次 (800元×2)/次 (400元×2)/次 (200元×2)/次 (800元×2)/次 (400元×2)/次 (200元×2)/次 (400元×2)/次 (200元×2)/次 集团组织培训考取的资质证书根据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执行 补贴方式A 2500元/月 补贴方式B 备注 1800元/月

5.6已在其他企业登记使用,但可提供证件原件供集团作备案登记使用的个人职称、资格证书(补贴方

式B),由所属人力部门统筹获取原件,一次性用完即还给员工本人(三个月左右),不再签订《职称及资格证书使用服务协议》,相关补贴将一次性发放。

5.7按国家有关规定须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证书类别”表中的“其他”类)方可上岗的岗位如安

全管理岗位(须有安全员、质安员证)、监理岗位(监理员、监理工程师证)等,其证书仅用于其所在岗位、项目使用的,原则上不再对其资质证书发放额外补贴;但持有证书提供给其他单位或项目办理报建或其他手续使用的,可根据使用类别参照相关标准给予补贴。

5.8集团鼓励员工在工作之余积极学习、考取相关职称及资格证书。对参加培训、报考获得相关职称或

资格证书的员工,在培训、报考前原则上应与公司签订《职称及资格证书培训协议》,以明确培训、报考发生费用(工资、交通费、考试费、证书费等)报销、职称及资格证书使用管理等相关权利和义务。员工在取得职称或资格证书并同意该职称或资格证书提供公司使用的,将给以报销部分或全部培训、报考费用(原则上满足公司使用三年以上且总费用在3000元以内的,可给予全额报销;建造师或高级职称同意在公司挂靠三年以上的,可给予全额报销),并按以上规定及职称资格证书使用补贴标准给以适当补贴。

5.9员工所提供的职称及资格证书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办理资质和项目报建等的要求,如不符

合公司使用条件或年审不通过的,将不予发放补贴,相关协议同时作废。

5.10如需向本公司所在区域外员工借用职称或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与本公司员工相同。 6.职称及资格证书的保管和领用

6.1所属人力部门所取得的职称、资格证书必须为证书的原件,且应对原件做好防损、防盗、防潮、防

蛀等防护和保管工作。

6.2所属人力部门必须建立《职称及资格证书管理登记表》,并及时更新台帐信息,每月定期报集团人

力行政中心汇总。

6.3相关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用职称或资格证书原件,须填写《职称及资格证书领用申请表》,说明

申请使用目的和归还日期,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7.职称资格证书使用期限终止

7.1若员工依据职称及资格证书使用协议选择取回资质证书,或资质证书失去有效性时,所属人力部门

在事件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记录证书的终止状态并将资质证书归还给员工。 8.职称、资格证书的维护

8.1职称资格证书的年审:职称资格证书的年审工作由员工个人办理,所属人力部门协助,确保资质证

书的有效性。

8.2相关业务经办部门应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每年年初向所属人力部门提交《职称及资格证书年

度需求计划表》,所属人力部门根据需求计划发动内部员工报考或其他渠道获得相关的资质证书,确保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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