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级教师岗位职责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并达到规定的周课时量,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承担教育科研任务。
(3)指导一、二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并承担培养特岗教师的任务。
2、一级教师岗位职责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并达到规定的周课时量,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承担教育科研和培养特岗教师的任务。
3、二级教师岗位职责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并达到规定的周课时量,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承担或组织年级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和指导新教师的教育工作。
4、特岗教师岗位职责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并达到规定的周课时量,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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