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附注披露的适度管制作者:张萍刘孝文摘要在对信息披露的非管制论和管制论进行简要评述后,提出了报表附注披露的适度管制,即由或其授权组织制定规则确定报表附注披露的最低要求,同时管理当局可根据信息使用者的特殊需求或其自身的战略自愿披露其他信息。关键词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披露管制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经营环境不断复杂化,投资者及其他财务报表使用者的信息需求发生了变化,而以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为主的基本报表由于其自身的局限性,所提供的信息已无法满足财务报表使用者的需求,这就要求企业必须提供除基本财务报表外的其他财务信息,包括财务报表附注和其他财务报告。既然财务报表附注是必需的,那么,报表附注究竟应披露哪些信息呢?有两种方法可以确定报表附注应披露的内容:一种是由市场自行确定,即根据信息提供者和使用者的供求关系来确定;另一种由管制来确定,即由或其授权组织制定规则来确定报表附注应披露的内容。1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非管制论非管制就是由市场自行决定公司披露信息的内容与表达形式,并不进行干预。在各方市场(包括证券市场、经理人市场、控制权市场等)均有效的情况下,非管制往往更具效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非管制论运用代理理论解释上市公司为什么存在向使用者自愿披露信息的动机,然后运用资本市场的竞争性和信号传递理论解释上市公司向证券市场自愿披露信息的原因,而其他任何不属于自愿披露范围的信息则可通过个人契约的形式获得。1代理理论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企业管理当局对企业的信息拥有优势,企业的外部利益相关者很难获得信息,因此,企业的外部利益相关者尤其是股东就要通过监督契约来保证其目标的实现。监督契约的有效执行将发生三类成本,即委托人的监督成本、代理人的担保成本和剩余损失。一般认为,监督成本和担保成本最终由代理人承担,它直接减少了管理当局的报酬。因而,管理当局便有不与所有者发生冲突而将成本保持在较低水平的动机。管理当局为使成本最小化,便会自愿向所有者提供信息。1资本市场的竞争性和信号传递理论在竞争性资本市场中,公司要赢得稀缺资本,自愿披露信息是必要的。资本市场有两个重要特征:不确定性程度高;在任何既定风险度下,投资者都乐于选择较高的期望报酬;而在任何既定预期报酬条件下,投资者则倾向于选择较低的风险度。因而,公司资本筹集能力会因良好的经营业绩而增强,资本成本也会降低。从整个资本市场的角度考察,拥有良好业绩的公司有自愿披露财务信息的愿望,中等业绩的公司为避免被怀疑为经营不善而不得不披露财务信息。在这种公司竞相披露信息的情况下,若业绩不佳的公司不披露信息,则通常会被认为有“坏消息”,因此为了维护其在资本市场的一贯声誉,他们也不得不自愿披露信息。如此一来,资本市场就形成了自愿披露信息的机制。1个人契约任何人都可能通过不同的方法获得他所真正需要的信息。例如,可直接与公司联系取得信息,也可与信息媒介联系间接取得信息;如果某些信息超出了公开、免费范围,则可通过购买的方式获得。不论是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还是竞争性资本市场的存在,又或是个人契约的保证,信息使用者都能获得所需的信息。因而,“非管制论”认为,强制披露是没必要的,也是不适合的。但是,在目前的证券市场上,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采取非管制的态度,还应考虑以下一些问题:(1)监督代理契约的机制是否已经形成。根据代理理论,公司管理当局自愿披露可靠的财务信息,其目的在于使监督代理契约的成本最小化,从而使其自身得到更高的报酬。但是,倘若代理成本未能影响管理当局的报酬,即管理当局无需为质量低劣的财务报告付出代价,管理当局就失去了真实披露的动机。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在竞争性资本市场上,公司也可能披露虚假的财务信息。(2)成本问题。在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不受管制的情况下,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垄断着财务信息的供给。这不仅可能意味着上市公司对财务信息的供给不足,影响证券市场的效率,而且可能意味着报表使用者都以垄断价格去购买同一公司的相同信息,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从而产生了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非管制的额外成本。当然,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进行管制,也会产生相应的成本。故在采取非管制态度时,应对成本进行权衡。(3)财务信息的可比性问题。无论是证券市场合理配置资源功能的实现,还是投资者对其投资决策的确定,都需要对不同公司的业绩进行比较。在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非管制的情况下,各上市公司会计与会计方法的不同,将影响不同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可比性。当然,这最终将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从而影响上市公司的筹资能力和证券市场功能的实现。2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制论吴联生(2001)指出:“管制是或代表的机构通过颁布法律及规章制度和采取特定行动而对市场进行干预的行为”。因此,对企业财务信息披露的管制就是或其授权机构对财务信息市场的干预,包括对财务信息的供求关系及财务信息的质量、数量与表现形式的约束。从财务信息产生及传递的过程来看,信息管制主要涉及到确认、计量和披露的管制。而对财务报表附注披露的管制集中体现在对其内容与格式的规定。对企业行为进行管制往往是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的,即对社会效率和社会公平进行权衡。社会效率主要关注实现特定社会目标的最有效方式,而社会公平主要考虑对有效解决方法的选择问题,每一种选择都可能使某些人得益而另外一些人受损。作为社会与经济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不但要注意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与使用,还要重视社会财富在各个团体之间的合理分配;不但要重视近期效益,还要重视长远效益;不但要重视经济效益,还要重视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制论主要从市场失灵和证券市场的社会目标两方面进行论述,认为会计信息不对称现象、财务信息的公共物品性质、上市公司的信息垄断地位、市场与社会目标的背离及财务信息质量低劣的事实,都需要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进行管制。但是,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进行管制时,还应注意以下问题:2市场管制不能确定资源配置是否最优化根据阿罗的“不可能性理论”,要得到一个使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管制是不可能的。价格机制通过供求平衡能显示总体社会偏好,它是资源配置的依据。一旦以管制代替价格机制,便无法确定总体社会偏好。因此,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进行管制,便无法确定上市公司所披露信息的质量和数量是否达到最优化。2公共物品过剩如何解决在市场非管制的情况下,公共物品的供给是不足的。正是基于这一点,人们才提出了一些管制措施。然而,在管制市场中,由于公共物品的消费是无成本的,消费者通常会高估其需求或偏好,因而,公共物品往往会呈现出生产过剩的趋势。SEC的一名委员曾说:“对资本市场来说,强制披露制度或许不是一个有效的信息传递途径,它毫无目的地把投资者不想要的信息硬塞给了他们。”2管制成本是否真正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