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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姓氏最早不是一回事:姓别婚姻 氏别贵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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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姓氏最早不是一回事:姓别婚姻 氏别贵贱

姓“别婚姻”氏“别贵贱”到了伏羲氏族社会时期,随着同一祖先所繁衍的子孙越来越多,一个家族往往会分成若干支系,并散居到各个不同的地方。各个分支的子孙除了保留姓以外,为了相互区别以表示自己的特异性,便要取一个称号作为标志,这样就产生了“氏”。也就是说,“姓”是一个家族所有后代的共同称号,“氏”则是从姓中派生出来的不同支系。氏族社会时期实行“族外婚”,同一个氏族的男女不能结婚,“姓”因而也起到了“别婚姻”的作用。这即是《通志·氏族略》所云:“姓,所以别婚姻,氏,所以别贵贱。”《国语·周语》记载:“姓者,生也,以此为祖,令之相生,虽不及百世,而此姓不改。族者,属也,享其子孙共相连属,其旁支别属,则各自为氏。”由此可见,姓为氏之本,氏由姓所出。秦汉以后姓和氏合二为一周代,姓氏制度已相当严密,成为宗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礼不娶同姓”被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通志·氏族略》记载:“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也就是说,先秦时期,男子称氏,女子称姓,但姓与氏都是贵族才有权使用的称号,没有名字的平民百姓,人们统一以其职业称呼,如庖丁是对姓丁的厨子的称呼、优孟是指姓孟的俳优等。商周以前,姓用以区别婚姻,故有同姓、异姓、庶姓之说。氏用以区别贵贱,贵者有氏,而贫贱者有名无氏。氏同而姓不同,婚姻可通;同姓不可通婚。秦汉时期,姓和氏的区别已经微乎其微,并渐渐合二为一。《通志·氏族略》记载:“秦灭六国,子孙或以国为姓,或以姓为氏,或以氏为氏,姓氏之失,由此始……兹姓与氏浑为一者也。”西汉时期的司马迁在写

《史记》时,更将姓氏混同成一个概念。清初学者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说:“姓氏之称,自太史公始混而为一,《本纪》于秦始皇则曰‘姓赵氏’,于汉高祖则曰‘姓刘氏’,是也。”其中甚至出现了孔子“字仲尼,姓孔氏……”其实孔子原本姓子,孔是他的“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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