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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方案

来源:爱go旅游网


人员编制方案(总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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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人员编制方案

为适应集团公司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强化编制意识,合理配置人员,做到各类人员科学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 原则

严格控制、科学统筹、机构精减、因事设岗、用人精练。

二、 机构设置

职能部门:四部一室,即行政部、财务部、投资发展部、土地开发部、总工办公室。

子公司:湘潭高科置业有限公司、湘潭高新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湘潭高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三、 结构配置 1、人员类别

(1)由市人事编制部门办理了正式人事编制手续,使用机关、事业单位专项编制,参加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的人员;

(2)高新区管委会内部编制人员,指经过高新区人事部门统一考试、考察合格,并经工委会研究同意,纳入高新区内部编制管理的工作人员;

(3)、合同制:集团公司各部门主办(含)及各子公司副总(含)以上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4)、劳务派遣:各部门及子公司普通员工统一采用劳务派遣,不在公司编制范围之列。

2、人员编制总数

集团公司总人数为40人,置业公司总人数为人,设施公司总人数为14人,物业公司管理层人。

3、各部门部长及以下岗位人员比例 部长、副部长:20—25% 主 管:10—15% 主 办:10—15% 普通员工:45—60%

各部门、子公司在严格控制总额及普通员工比例的前提下,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配置主办、主管或副部长。

四、 福利待遇

1、编制内员工(含内部编制,下同)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和福利三部分。

基本工资:第一类人员按编制性质和现行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执行;第二类人员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标准参照执行。

绩效奖金和福利按管委会的相关规定执行,实行同岗同酬。

2、合同制员工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和福利三部分。具体标准按公司《薪酬及激励方案》执行。

3、劳务派遣人员待遇按劳务派遣约定办理,其标准按湘潭市同类人员标准执行,由公司、劳务派遣机构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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