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NATIONAL STANDARD
OHSAS 18001
:1999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s-Specification
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体系---规范
(1999年4月15日 第一版)
深圳德信诚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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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SAS18001:1999(E)
前 言
职业安全卫生评估规范OHSAS18001及其支持规范OHSAS 18002(作为OHSAS18001的应用指南)是在顾客的强烈要求下制订的。顾客需要有一个可供参考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以便根据即定标准对他们的管理进行评估和认证。
OHSAS 18001标准的制订考虑到了与ISO9000:1994(质量)和ISO14001:1996(环境)管理标准的兼容性,以便组织在同时采用质量、环境和职业安全卫生三个管理标准时,比较容易整合管理体系。
OHSAS 规范在合适的时候将进行评审或修订,当新版的ISO9001或ISO14001出版时将会对OHSAS规范进行评审,以确保持续的兼容性。 在OHSAS规范的制定过程中参考如下文件: —BS8800:1996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指南; —技术报告NPR5001:1997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要求; —BVQI职业安全卫生标准;
—DNV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标准(OHSMS):1997; —NSAI SR 320职业安全卫生(OH&S)管理系统的推荐草案; —AS/HZ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草案; —BSI PAS 088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草案; —UNE 81900防止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草案;
—LRQA SMS 8800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评估标准草案;
OHSAS 18001将采用如上参考文件的部份内容。
OHSAS 18001 与UNE 81900保持较高水平的兼容性和技术等值性。 本版本不包含所有必要的合同条款。 使用者须对文件的正确应用负责。
遵从本职业安全卫生评估系列标准,不免于法律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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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职业安全卫生评估系列规范提出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要求,以提高组织控制职业安全卫生风险的能力,并改善组织的运行情况。规范没有阐明详细的运行衡量标准,也没有给出设计管理体系的详细规范。
OHSAS规范对于想达到如下目的的任何组织者是适用的:
a) 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以消除或减少雇员及其它相关团体与它们活动相关的职业安全风险:
b) 应用、保持及持续改进OH&S管理体系; c) 确保组织相信其活动符合既定的OH&S方针; d) 向外部证明组织活动符合既定方针;
e) 寻求外部组织对OH&S管理体系的认证/注册,或 f) 作出组织OHSAS规范的自我声明和决心。
OHSAS规范中的所有要求试图与任何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结合。其应用程度取决于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活动的性质以及操作的风险和复杂程度。本OHSAS规范目的在于阐述职业安全卫生而不是产品和服务的安全。
2. 参考文件
提供信息和指南的其它出版物在文献目录中列出。建议采用这些参考出版物的最新版本,特别是:
OHSAS 18002:1999,OHSAS 18001应用指南; BS 8800:1996,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指南。
3. 名词与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名词与定义: 3.1 意外事件
造成死亡、疾病、受伤、损坏,或是其它形式损失的不希望发生事件. 3.2 稽核
是一种系统化的检查,用以决定组织的活动与相关的结果,是否符合事前的规划设计,与这些的设计是否被有效地实施,幷是否适合于达成组织的和目标. 3.3 持续改善
遵循组织本身的职业安全卫生,以改进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系统,进而提升整体的职业安全卫生绩效之过程.
注: 此过程幷不需要同时在所有的活动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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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危害
潜在造成任何形式伤害的来源或情况,这些伤害包括受伤或疾病、财产的损失、工作环境的损坏,或是这些后果同时发生. 3.5 危害鉴别
确认危害的存在,幷定义其特性的过程. 3.6 事故
造成或可能造成意外事件之事情.
注: 未造成疾病、受伤、损坏,或是其它形式损失的事故,称为“虚惊事故”,“事故”一词包括“虚惊事故”。 3.7 利害相关者
对组织之职业安全卫生绩效关切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3.8 不符合
任何偏离工作标准、实务、程序、法规以及管理系统绩效,而足以直接或间接造成受伤或疾病、财产的损失、工作环境的损坏,或是这些后果同时发生之情形. 3.9 目标
组织设定本身在职业安全卫生绩效方面欲达成的目的. 3.10 职业安全卫生
对于员工、暂时性工作人员、承包商、访客以及任何在工作场所的人员,足以影响其生命、健康或舒适的条件与因素. 3.1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系统
是组织整体管理系统之一部分,籍由提供与组织业务相关之职业安全卫生风险的管理,用以建立、实施、达成、审查及维持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其内容包括组织架构、规划作业、责任、实务、程序、过程及资源. 3.12 组织
有自主功能与行政管理的公有或民营、或合股的各类型公司、行号、企业体、机构或协会,或者以上各团体的其中之一部分谓之.
注: 组织中有一个以上的营运单位者,其单一的营运单位也可定义为一个组织. 3.13 绩效
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系统根据职业安全卫生与目标,控制其安全卫生风险所获得可量测的结果.
注: 绩效量测包括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活动与结果的量测. 3.14 风险
是对于一特定的危害性事件,其发生之可能与后果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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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风险评估
评估风险的规模与决定风险是否为可忍受的整个过程. 3.16 安全
不可接受之伤害风险的免除(ISO/IEC指导纲要2) 3.17 可忍受风险
是指已被降低至某一程度,且基于组织适用的法规强制性与本身的职业安全卫生,可被容忍的风险.
4. 安全卫生管理系统要素
4.1 一般要求事项
持续改进 安全卫生 管理评审 规 划 检查与纠正措施 实施与运行 图1:成功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的要件 组织应建立幷维持一个安全卫生管理系统,本(4)节将说明此系统的要求。 4.2 安全卫生
组织应有高阶主管授权之职业安全卫生,清楚陈述整体安全卫生目标与改善安全卫生绩效之承诺。 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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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评审 稽 核 规 划 图2:职业安全卫生 绩效量测回馈 a) 对组织之安全卫生风险的性质及规模是合宜的; b) 包括对持续改善之承诺;
c) 包括对至少符合目前适用的安全卫生法令规章及组织须遵守的其它要求事项之承诺; d) 已文件化、实施及维持;
e) 传达给所有员工,使其认知个人的安全及卫生责任; f) 可向利害相关者公开;以及
g) 定期审查以确认该保持对组织的相关性及合宜性。 4.3 规划
4.3.1 危害监别、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之规划
组织应建立幷维持程序以持续监别危害,评估风险及实施必要的控制方法。此应包括:
- 例行性及非例行性活动
政 策 稽 核 规 划 绩效量测回馈 实施与运作 图3:规划 - 所有人员进入工作场所之活动
- 工作场所中由组织或其它单位所提供之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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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在设定本身的安全卫生目标时,应确认己将评估的结果及控制的效果纳入考虑。组织应将此项信息文件化幷保持其更新。 组织之危害监别及风险评估的方法应:
a) 依据组织之相关范围、性质及时机定义,以确保其为主动式而非被动式; b) 提供风险之分类及监别那些将被如4.3.3节及4.3.4节所定义之方法消除或控制的风险; c) 与运作经验及使用风险控制方法之能力相一致;
d) 提供信息输入以决定设施要求,训练需求之监别及/或作业管制之发展; e) 提供需求行动之监督以确认其实施之有效性与适时性。
注: 危害监别、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之进一步指导纲要,见OHSAS 18002。 4.3.2 法令规章与其它要求事项
组织应建立幷维持一程序,以监别幷取得适用之法令规章与其它安全卫生要求事项。
组织应保持此项信息之更新。法令规章与其它要求事项之相关信息应传达给员工及其它利害相关者。 4.3.3 目标
组织于内部各个相关部门与阶层,应建立幷维持其文件化的职业安全卫生目标。 在建立与审查目标时,组织应考虑到法令规章与其它要求事项,本身的安全卫生危害因素及风险,技朮面取舍与财务、作业及业务等要求事项,以及利害相关者的观点。目标应与安全卫生一致,包括对持续改善的承诺。 4.3.4 安全卫生管理方案
组织应制定幷维持一个或多个安全卫生管理方案,以达成其目标。 方案中应包括之文件:
a) 组织内各个相关部门与阶层为达成目标之权责分工;以及 b) 达成目标之方法与时程。
安全卫生管理方案应于定期及规划之阶段审查。必要时,应修订安全卫生管理方案,以说明组织之活动、产品、服务或运作状况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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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实施与运作
规 划 稽 核 实施与运 检查与矫正措施 图3:实施与运作 4.4.1 架构与责任
绩效量测回馈 为了达成有效的安全卫生管理,对角色、责任及权限应加以界定、文件化及宣导沟通。特别是对于管理、执行及验证组织活动、实施及制程中具有安全卫生风险者,其角色、责任及权限应加以界定。
高阶主管负有职业安全卫生之最终责任。组织应指派高阶主管中之一员(例如大型组织中之执行委员会成员)负特殊责任,以确认安全卫生管理系统在组织中之所有地点及领域的运作皆能依照要求事项适切地实施及执行。
管理阶层应提供实施、管制及改善安全卫生管理系统所需要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门技能、技朮及财务的资源。
组织的管理代表应具有界定之角色责任及权限以进行下列任务:
a) 确认安全卫生管理系统的各项要求是根据本标准而建立实施及维持的; b) 确认向高阶主管报告安全卫生管理系统的绩效以供审查幷做为改进安全卫生管理系统之依据。 所有负管理责任者应藉实例展现其积极参与安全卫生绩效持续改善的承诺。 4.4.2 训练、认知及能力
组织应确认训练需求,对于工作上会面临安全卫生风险的每位员工应要求其接受合适的训练。组织应维持提供给其个别员工安全卫生相关训练的记录。 组织应建立幷维持适当的程序,以利各相关部门与阶层的人员具有下列之认知: a) 符合安全卫生与程序以及安全卫生管理系统之各项要求的重要性; b) 员工之作业活动对安全卫生所造成之实际或潜在的影响,以及提升个人绩效能够带来的安全卫生效益; c) 为了符合安全卫生与程序以及安全卫生管理系统之各项要求,包括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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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事件准备与应变之要求,每个人所必须扮演的角色和负担的责任。 d) 偏离特定作业程序时可能造成的后果。 训练程序应考虑不同阶层员工之: a) 责任、能力及读写能力;以及 b) 风险。
担任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冲击之工作的员工,应拥有适当的学历、训练及(或)经验,以便胜任所负责的任务。 4.4.3 咨询及沟通
组织应有适当的程序,以确认能向员工及其它利害相关者传达及咨询适切的安全卫生信息。
员工之参与及咨询之安排应予文件化,应通知利害相关者。 员工应:
a) 参与及程序之发展与审查以管理风险; b) 被咨询如有任何改变会影响工作场所之安全卫生; c) 被告知安全卫生相关事务;以及
d) 被通知谁是安全卫生员工代表,以及谁是特定管理代表(见4.4.1节)。
4.4.4 文件化
组织应建立幷维持适用的书面或电子形式之信息,以 a) 说明管理系统的核心要项,以及彼此间的关连; b) 提供做相关文件的指南。
4.4.5 文件及资料管制
组织应建立幷维持适当的程序,俾能管制本标准所要求的各项文件及资料,以确认:
a) 文件易于检索;
b) 视情况需要定期审查和修订文件及资料,幷由权责人员认可其适切性; c) 在所有关系到安全卫生管理系统有效运作之重要作业地点都可以取得相关文件及资料的适用版本; d) 实时地将失效的文件及资枓自所有发行处和使用处收回,否则要确保其不被误用; e) 为法律及保存知识目的而保留的档案文件及资料须有适当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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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 作业管制
组织应监别出有那些作业与活动项目系与己确认需使用控制方法的风险有关,组织应规划包括维修在内的上述活动,透过下列各项方式以确认作业时能符合规定的条件:
a) 建立幷维持文件化之程序俾能涵盖如缺少那些程序时可能造成偏离安全卫生和目标之情况; b) 在这些程序中明订作业准则;
c) 建立并维持有关于组织所购买及(或)使用的商品设备和服务中可监别之相关安全卫生风险的程序,同时把相关程序与其要求传达给供货商和承包商:
d) 建立幷维持设计工作场所、制程、安装、机械、作业程序及工作组织的程序,包括顺应员工能力,俾消除或降低其源头之安全卫生风险。
4.4.7 紧急事件准备与应变
组织应建立幷维持适当的计划及程序,以监别可能发生和响应所发生之意外事件或紧急状况,并防止或减轻此类事件所可能造成的疾病及伤害。
组织应审查其紧急事件准备与应变计划及程序,特别是在意外事件或紧急状况发生之后。
如实际可行,组织应定期测试这些应变程序。
4.5 检查与矫正措施
实施与运作 稽 核 检查与矫正措施 绩效量测回馈 管理评审 图3:检查与矫正措施 4.5.1绩效量测与监督
组织应建立幷维持适当的程序,以定期监督与量测安全卫生绩效。 此程序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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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适合组织需求之定性与定量的量测; b) 监督组织安全卫生目标之达成程度;
c) 主动性的绩效量测以监督安全卫生管理方案、作业准则及适用之法令规章要求的符合性。 d) 被动性的绩效量测以监督意外事件、虚惊事件、疾病、事故及其它缺乏安全卫生绩效的历史证据。 e) 足够之监督与量测的资讯与结果之记录,以进行后续矫正及预防措施的分析。 用于监督与量测绩效的监督设备应予校正和维修,其过程之记录应加以保存。 4.5.2 意外事件、事故、不符合、矫正及预防措施
组织应建立幷维持适当的程序以界定权责,以便: a) 处理及调查 - 意外事件 - 事故 - 不符合状况
b) 采取行动以减轻因意外事件、事故或不符合状况所造成的影响。 c) 展开并完成矫正及预防措施
d) 确认采取之矫正及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此程序应要求所有提议之矫正及预防措施,应于实施前藉由风险评估过程加以审查。
采取任何矫正或预防措施以消除造成实际或潜在之不符合状况的根本原因时,应根据问题的大小和安全卫生风险的程序采取造当的作法。
由于矫正及预防措施所产生的文件化程序之变更,组织应实施并记录之。 4.5.3 记录及记录管理
组织应建立幷维持适当的程序,以进行安全卫生记录的监别、维护及处置。这些记录应包括稽核及审查结果。
安全卫生记录应清楚易读、可辩识,并可追溯到相关的活动。
安全卫生记录的保存与维护应做到容易检索,保护其不受损坏、变质或遗失,而且应规定并记录其保存期限。
记录应以适合于系统与组织的方式维护,以展现其符合本规范之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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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 稽核
组织应建立幷维持一个稽核方案与适当的程序,俾能定期执行安全卫生管理系统之稽核工作,以
a) 判断安全卫生管理系统是否
(Ⅰ)符合安全卫生管理各项规划事项,包括本规范的要求在内; (Ⅱ)实施与维持;与
(Ⅲ)有效满足组织的及目标; b) 审查以往的稽核结果;
c) 将稽核结果之信息提交管理阶层。
稽核方案包括时程,应以有关活动之安全卫生重要性与以往的稽核结果为依据。稽核程序中应包括范围、频率方法与能力,以及执行稽核工作与结果报告的责任与要求。
4.6 管理阶层审查
检查与矫正措施 内部因素 管理评审 外部因素 政 策 图3:管理评审 组织的高阶主管应依其自行决定的时程审查安全卫生管理系统,以确认其持续适用性、适切性及有效性。管理阶层审查的过程,应确保管理阶层能获得必要的信息以进行评估。审查过程与结果应予文件化。
管理阶层审查应依据安全卫生管理系统之稽核结果、情势的变化以及持续改善的承诺,提出修改的安全卫生管理系统、目标及其它构成要项的可能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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