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技术与音乐的传播
【摘要】人类几千年来的社会音乐实践,其本质就是音乐的传播实践。音乐的发展是需要音乐传播来推动的。随着通信技术和计算机技术、话音业务和数据业务的日趋融合,移动互联网技术日趋成熟,对音乐的传播带了极大的影响。
【关键词】网络音乐传播;版权问题;移动终端设备
1.网络对音乐及其传播的影响
1.1网络对音乐的影响
计算机的问世和普及及应用不仅给人类的物质文明,而且给人类的精神文明带来极其深刻的变革和影响。一直到现在,对音乐的传统的理解是由乐器声和人的歌声组成的音阶、旋律、节奏、和弦、音色、调式等构成的体系,而计算机带来的音乐则冲破了传统的对音乐的认识,赋予音乐更广阔的天地。利用计算机的数字合成,已经出现根本无法用语言描述的无数种音色的组合,使音色趋于无限。音律上也已经冲破了传统的五声、七声音阶和十二律、二十四律等等的突破。计算机渗人音乐领域中,也对作曲的思想、方法和程序上有些改变,作曲中或许可以从寻求新的合适的音色或节奏人手,而不一定从旋律的“动机”入手。计算机也使得对音乐的研究走向深化,例如:如何记录表现音乐?如何说明音色,音乐如何进一步量化,如何产生不同的音色等等。
1.2网络对音乐传播的影响
没有音乐传播,音乐创作者只能是“孤芳自赏”,没有传播渠道的发展,音乐只能为少数人所津津乐道,而不能被更多的人所了解。传播渠道的发展对于音乐传播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每一种新的传播渠道的出现,都给音乐传播增添了新的内容,赋予了新的含义。网络传播作为一种新型的传播方式本身就具有拥有低成本、高速度、大容量、多功能、可互动、跨文化等六大特征,而在不断完善与发展的网络音乐传播也从网络传播的特征中引申出自身独有的五大特性。第一,实时性:过往的音乐期刊、唱片、广播电视等音乐传播媒体,大部分得通过访问、印刷、录制、派送等工序才能实现其传播目的,这使得传播时间大大延迟。网络音乐传播的出现,实现了前所未有的实时性,让受众能在第一时间了解到世界各地所发布的音乐资讯。第二,反复性:在网络音乐传播世界里,你可以随心所欲地对自己喜爱的任何格式(音频、视频、flash等格式)的音乐文件进行下载和收藏,并对其进行反复的欣赏、观看。这就是网络的音乐传播给人们带来的在传统舞台表演、电影、广播电视等传播活动中根本不能达到的反复传播和接收音乐信息的可能性。第三,主动性:对于音乐接受者来说,网络音乐传播已
给他们带来了最大的主动性。主动地选择音乐,主动地试听、下载并将音乐复制到其它载体(如MP3随身听等)。尽管有的下载要收费,但音乐网民依然有主动选择是否接受这种收费的权利。第四,交流性:音乐创作者和音乐接受相互之间可以及时地进行艺术性或技术性交流。终端传播链上的反馈信息可以迅速地回到传播源。这种交流以多种方式的反馈链接(如聊天、帖子、电子邮件)来实现。音乐传播者与音乐受传者之间的即时交流互动,是人类音乐的自然传播形态在数字化时代的一项别出心裁的回归。第五,自由性:创作者能自由而充分地在互联网络上展示他的艺术性与技术性创造行为,是属于一种网络上公诸于众的作品发表行为。这对于音乐在音乐商品载体(唱片、录音录像带、广播电视和某些演出活动)的依赖和受其束缚性来说,是一种根本的、彻底的解放。
2.互联网技术对音乐版权产生的问题
音乐版权是版权法律保护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音乐版权法律保护制度的宗旨是实现音乐作品的创作者、传播者、使用者之间的利益的平衡,促进大量优秀音乐作品和录音制品的创作和传播,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的内容。在技术进步与版权制度演进的历史惯性中,技术进步催生了版权法律保护制度,并且不断地推动着版权制度的创新和发展。历史上的每一次技术进步都会深刻的影响版权制度,包括音乐版权制度。数字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应用,给网络环境下音乐版权的法律保护制度带来了全面而深刻的冲击。在网络环境下,音乐版权人越来越难以控制对其音乐作品和录音制品的传播和使用,今儿导致了音乐盗版侵权行为的频繁发生,严重地损害了音乐版权人的利益,而且使得音乐工业面临着重重危机。如何调整音乐版权法律保护体系以打击盗版侵权、危害网络音乐版权人的复制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合法权益,是网络环境下音乐版权保护制度所面临的一系列新问题。
来自艺术领域的艺术家声称自己是新经济的直接受害者,网络上流行的MP3格式音乐以及大量的音乐网站和免费MP3音乐下载成了这些艺术家职业生涯的噩梦,他们不得不花费大量精力与之抗争,以保护自己深受侵害的知识版权。根据国际音乐行业版权联盟对70多个国家1400多位音乐词曲作者、音乐发行商的不完全调查,自从MP3音乐格式在网上兴起之后,2000年正规途径的音乐单曲的销售下跌了14%。英国的咨询机构发现,1/6的英国网民已经习惯于从网络下载MP3音乐,据说还有1/3的公众准备在不久的将来随之效仿。
3.移动互联网的移动终端对音乐的影响
网络的迅速崛起使得手机成为人们交流的终端,数据调查,手机通信已逐步取代传统的信件方式,成为人们日常交流最理想,最便捷的工具,被称为继报纸、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之后信息传播的“ 第五媒体“。智能手机的出现要追溯到1999 年,作为最高的一批号称“掌上电脑”的手机而言,人们抱有重大期望,认为是计算机界的一声重大变革。然而,这种手机一经面世,便以其功能的新颖性以及智能性深深吸引了消费者,同时,其居高不下价格也让许多消费者望而却步。然而,科技上的十八个月理论让所有的电子产品创新速度不断增快。至今,几乎人手一台智能手机。如果对于中国13 亿人口而言,电脑或许还是部分家庭
能拥有的高科技产品之外,手机,却已经成为每个家庭必不可缺的消费品。在移动互联网发展如日中天的背景下,移动音乐也称无线音乐成为了娱乐方式的主要内容之一,并基于手机等移动终端发展成为一种流行文化;其次,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设备开始普及,广阔的用户群带动了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也为无线音乐成为用户业务内容创造了有利的条件。移动音乐使得人们能随时随地的使用音乐业务,极大的方便人们获取音乐资讯,是音乐业务发展的重要阶段与形式。手机在传播音乐的方式上.已彻底突破了原有最新音乐传播方式网络的空间局限性.在传播快捷性、方便性上比原有的一切传播方式有过而无不及.可以预见.随着手机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在不久的将来人们可以随时随地欣赏音乐一一只要自己愿意。
手机作为一种兼有移动直播平台和传统音乐数字信息储存平台的全新传播媒体,使得音乐的传播更加复杂化、多元化的同时也对音乐传播链条形成了巨大的冲击。
花样层出不群的传播方式无时无刻不在渗透着整个世界对传统音乐传播方式的巨大而深远的影响也正在逐渐凸现出来。而手机音乐作为一种全新的音乐传播方式由于其技术上的不成熟尚未大规模的使用尚未引起人们广泛的注意,但是,不久的将来随着手机的上网功能的日益完善,随之而来的手机和电脑功能的合二为一。音乐的传播必将更加快捷、更加方便、更加多样!
参考文献:
[1]《网络艺术的可能》王强 著广东教育出版社2001年4月
[2]《数字化艺术论坛》辜居一 主编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2002年1月
[3]《艺术传播原理》陈鸣 著上孩交通大学出版社 2009年4月[4]文章《第五媒体与音乐传播》 田彬华
[5]文章《移动互联网催热无线音乐应用消费者付费习惯待培育》 庄晓东
[6]文章《移动互联网的魅力》 吴卫群
[7]文章《计算机网络技术对音乐发展的影响探讨》张欣
[8]文章《音乐文化的传播形态》张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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