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确认函
兹因本公司上海欣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称“我方”)代理之品牌“孙燕姿演唱会”有户外宣传的需要,特委托上海申卓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称“你方”)全权处理地铁便民信息55寸LCD媒体的发布事宜并签订合作协议,先前已全款支付广告发布费用RMB21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壹仟圆整)给你方,但由于媒体档期之问题无法继续发布广告,经双方沟通协商后确定终止合同。
今已收到你方全额退款,共计RMB21000(大写:人民币贰万壹仟圆整)。特此予以确认!
上海欣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14-2-24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