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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债务重组准则》的变化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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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债务重组准 韩在市场竞争的情况下,一些企业可能因经营管理不善,或 受外部不利因素的影响,使盈利能力下降或经营发生亏损,出 冰 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 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重组收益,确认为当期损益。”相比 现暂时的资金紧缺,难以按期偿还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 可能难以如数偿债,于是就出现了债务重组这一解决债务纠纷 的方法。 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 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不论何种债务重组形式,只要 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均视为债务重组。 在新会计准则颁布之前,我们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 债务重组》是1998年6月正式公布,2001年进行修订的版本(以 下简称旧准则)。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 第1号——存货》(以下简称新准则)。该新准则中第12 ̄=/《债务 重组》中对债务重组的确认、计量和披露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 一、新《债务重组>准则的变化 1.总体变化:新准则改变现行的由于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 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债务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恢复最初债 务重组准则的原状,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于实 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 2.关于定义:新准则中债务重组的定义是“在债务人发生 财务困难时,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 做出让步的事项”。新准则突出了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前提和 债权人最终让步的业务实质。 3.关于债务重组方式:新准则中的债务重组方式将旧准则中 “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 债务”合并为“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其他方式同旧准则。这种 修改从实质上来说没有变化,只是在语言表述匕更加简洁罢了。 4.会计实务的变化:新准则对债务重组当事人双方的会计 处理方法进行了修改。为便于对比,笔者将从债权人和债务人 两方面分别进行分析。 (1)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以资产清偿债务。新准则规定, “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 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作为重组收益,确认为当期 损益。”而旧准则则将重组收益确认为资本公积。这也是新准则 中变动比较大的地方。新准则规定,“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 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出资产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 之和的差额,作为重组收益,确认为当期损益。”而旧准则中使用 的价值是账面价值。新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脱离了原来 以账面价值作为记账基础、增值部分作为权益的思路。而作为转 出资产原账面价值和现时公允价值之差作为重组收益处理。b.债 务转为资本。新准则规定,“以债务转为资本清偿某项债务,债务 旧准则而言,重组收益最终计入了当期损益,公允价值与账面价 值之差作为资产转让损益。c.修改债务条件。新准则以修改债务条 件进行债务重组,将来应付金额的现值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差 额作为重组收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如果涉及了或有支出,应将或 有支出包括在将来应付金额予以折现,确定债务重组收益。实际 发生时冲减重组后债务的账面价值,如未发生则作为结算债务 当期的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d.混苣鳓。以混合方式重 组债务,处理顺序按照旧准则规定,先以资产、资本抵偿债务,再按 照修改 (2)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规定,债权人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现金、受 让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享有股权公允价值、将来应收金额现值 的差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先冲减减值准备),作为债务重组 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受让非现金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账。如果涉 及了或有收益的,债权人不应将或有收益包括在将来应收金额中 确认重组损失,或有收益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同样,按照公 允价值^、账和将来应1次金额的现值是与旧准则差异最大的地方。 二、对新《债务重组准则>的建议 1.关于公允价值的取得和应用。新的债务重组具体准则充 分体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它引入了公允价值和现值的概 念。但由于我国市场尚处于未充分发育的情况,公允价值的取得 和现值的计算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不少障碍,大多数时候,公允价 值的确认只能来源于双方协商,公允的程度就大打折扣了。 2.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 属于正常情况下的转换,不能作为也不应作为债务重组处理。 3.债权人未作出让步的债务重组是指债务重组后债务人应 付金额不小于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按照我国会计准则,这种 债务重组不能用正常的债务重组方式来处理。 4.由于债务重组不是企业的经营活动,我国会计准则将债务 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收益列作营业外收入,而将债权人发生的债务 重组损失列作营业外支出,这样都记入当期损益。但债务重组损 益并不会给企业带来现金的流人流出,因而对当期经营活动的现 金流量不产生影响。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如果不把债务重组收 益和债务重组损失作为净利润的调整项目将会导致主表和附表 所反映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一致。因此笔者认 为在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中应该增加一项“债务重组损益”, 作为净利润的调整项目,专门反映债务重组产生的损益。 (作者单位:黑龙江科技学院)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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