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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法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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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法规案例

1.某校的校长陈某教育学生时,先关学生禁闭,然后在禁闭室内训斥学生,对还不悔改的,会处以更严厉的体罚。事情暴露后,本地的一些农村干部认为校长做得对,学生不听教就该打,并且要出来为校长担保。请问陈某的行为是否违法?

2.某校初二年级(2)班学生张某到初二年级(5)班教室串班玩耍,(5)班的班主任谢某闻讯后赶到本班严肃批评并制止张的违规行为,见无效便拽张出班。张不从,并出拳击碎谢的眼镜,抬脚踢伤谢的右腿。谢被送往医院,诊断为右腿部红肿,淋巴发炎。学校给予该生记过处分。请问该生的行为是否违法?学校的做法是否合理?

3.某校初级中学15岁学生刘某课堂作业未及时完成,教师彭某对其严厉批评,并打了刘某两耳光,致其受伤。请问该老师的行为是否违法?是否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4.某小学进行了期中考试。班主任在全班同学面前,公布排榜名次时,不问青红皂白,严厉地批评了这次没有考好的张某。张某心灵受到严重伤害,从此郁郁寡欢。请问该老师的行为是否违法?

5.某校化学教师赵某参加了县教育学会组织的为期一天的学术研讨会,没有向学校请假。学校按旷职论处,按照本校的有关规定,扣发其当日的工资和本月全勤奖,并在全校职工大会上提出批评。请评价学校的行为。

6.某中学效益不好,校长出主意,自本周起,周六下午停课,全校师生上街卖百货,将由百货商店购进的毛巾、肥皂、牙膏、纸笔等小百货分发到了各班,再由班长发给学生。校长认为这一行为是勤工俭学。谈谈你的看法。

7.小学生武某上课时,起立回答问题,后排的同学陈某用脚将武某的椅子移开,结果武某重重地坐到了地上。武某当时身体没有任何异样,老师也只批评了陈某几句,就继续上课。可是三天后,武某感到腿脚发麻,后来发展为没办法正常坐着上课。父母将她送往医院诊断,经检查为尾椎受挫伤,导致下半身麻痹,需要长期治疗。对这起事故,谁应该担负责任?

8.某中学学生李某在上体育课三级跳远时,由于落地动作不当造成大腿骨开放性骨折,伤势严重。调查表明是由于任课教师组织得不好,既不做讲解,也不做示范,简单布置后教师就离开场地,辅导专业队训练去了。请你运用教育法律知识对这一案例进行分析。

9.某电视台在新闻节目中这样报道:“今天上午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2名犯罪嫌疑人是我市南山中学初三年级学生李

、赵

。”并将2人接受警察讯问的正面

图像一同播放。问:电视新闻这样报道可以吗

10.村民李某从1995年9月开始,在一无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无合格的教师,三无标准的教学场所,四无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济来源的情况下,未经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以营利为目的,在其住处办起了“太坪管区联户家庭辅导学习室”,后改名为“蒲江书院”。县教育局于1997年4月中旬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阻止李某私人办学。人民法院于5月4日依照法律程序,对李某私人办学实施强制关停。请分析教育局和法院的做法是否合理。

11.某初级中学,在1991~199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作出决定,凡是考试不及格的学生,下学期开始就按试读生对待,每人需交纳试读费80元,否则不让其继续上学。共计收取168名学生的试读费13340元。1992~1993学年第二学期,全校600余名学生中有不及格学科的达370人。学校又作出决定,各年级组教师可利用节假日为学生补

课,并收取补课费。期末考试及格的学生每人须交5元,而不及格的学生每人须交10元。全校1993年初共收补课费11020元。1992~199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学校对补考学生收取补考费,每科1元,三个年级共收了900多元。所收费用除学校留存一小部分外,其余都作为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劳务费和津贴。分析本案中学校的做法。

12.案例一:1996年12月,某市教委计财科按照工作常规对所管辖的镇区教办,进行一年一度的财务审核。经审核,发现该镇中心幼儿园两名公办教师至今还未领到市教委从1996年1月始每月增加的生活补贴。经调查,教委的拨款已到位,问题在于该园的主管领导——该镇抓教育的副镇长不同意,理由是:(1)要保持公办教师与民办教师收入的平衡;(2)幼儿教师的待遇不能与小学教师等同。为了保护幼儿教师应有的权利,教委及教办有关人员多次就1996年对教师生活津贴的政策以及教师法有关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的规定与其谈话,但她却置之不理,最后蛮不讲理地说:“请你们不要干预我们幼儿园的内政。”

案例二:某中学,因翻修校舍,急需一部分资金,1990年扣留了全体教师从7月份到9月份的全部工资款额共计4.32万元。全体教师对学校的行为极为不满,联名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经县教育行政部门深入调查,查明该校拖欠教师3个月工资的情况属实。县教育行政部门责令该校及其责任人限期归还被挪用的教师工资,修建校舍的经费由该校另行解决,并决定对该校领导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利用教育法律知识分析上面两个案例。

13.李某有一女李霞14岁,系农村某镇初中二年级学生。李某认为女孩上学无用,还不如早辍学去赚钱,遂于2003年暑假将李霞送到邻镇一个体户处打工。开学一周后,学校老师、领导、村干部多次上门家访,李某拒不说明其女去向,有时还恶语相报:“孩子读不读书是咱们自家的事,你们不要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请问:(1)该案例中有没有违法行为?

(2)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

(3)违法主体是谁?

(4)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4.某校初中班主任吴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发现学生高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XXX收的信件,吴老师顺便拆封阅读了此信。这是高某写给一位女同学的求爱信,吴老师看了十分生气,后在班会上宣读了此信,同时对高某提出了批评。次日高某在家留了一张字条后离家出走。高某家长找到吴老师理论并要求将高某找回。吴老师解释说:“我作为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职责,我批评高某是为了教育和爱护他。他是从家中出走的,与我的工作没有关系。”

请问:(1)吴老师的哪些做法不正确?试述你的判断所依据的法规及条款。

(2)吴老师的解释是否正确?为什么?

15.小芳的家住在农村,在村里的小学上五年级。一天,爸爸突然对她说:“明天你不要去上学了,到小卖部给你妈帮忙吧,你妈一个人忙不过来。”小芳听后,伤心地哭了。她想念书,她舍不得学校的老师和同学们。但是,她又不能不听爸爸的话,只好不去学校读书了。老师了解到小芳的情况后,找到了小芳的爸爸,劝他让小芳继续上学。小芳爸爸说:“女孩子比不得男孩子,读书多了也没什么用,还不如让她在家里干点活呢。再说了小芳是我的女儿,让不让她上学得由我说了算。”请问:小芳爸爸的说法对吗?小芳爸爸

的做法违反了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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