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1、负责考勤的班组长、队长必需按部门规定的班前会时光,提前两分钟把劳保穿戴齐全,并到达会议室,否则视为迟到,职工有权监督并上报。负责考勤的班组长,队长,不仔细考勤,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做开除处理。
2、每月最后一天最后一班考勤后,由队长把考勤表连同请假单送给部门核算室。送表不准时的罚款100元。 3、各种法定假日根据劳人部有关文件执行。
4、各车间的时钟要准时校正,误差不得大于2分钟,考勤均以各车间时钟为准。
第二条:员工违背劳动纪律处理细则
1、员工上班时按规定时光到达班前会会议室并把劳保穿戴齐全并,否则视为迟到。迟到或早退:当月第一次迟到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包括)以上为恶意迟到,免发当月奖金。
2、旷工:(即未根据制度履行请假手续,在工作日时光缺勤三非常钟以上),旷工半天扣50分,旷工1天扣100分免发当月所有奖金。延续旷工2天由部门酌情处理;延续旷工2天以上者,报劳人部处理。 3、班中脱岗:发生脱岗三非常钟及以内并未造成事故的罚款100元,扣5分;发生脱岗三非常钟以上,并未造成事故者,罚款100-200元,脱岗并造成致人轻伤的人身事故,或造成停产、设备事故及经济损失的视情节严峻,由部门开会作出处理看法。造成重伤及重伤以上人身事故者,由劳人部按规定处理。
4、班中睡觉:年内第一次发生并未造成事故者,罚款500-1000元,扣10-20分;年内第一次发生并造成致人轻伤事故或造成停产造成经济损失的,按集团公司《生产事故监督管理规定》(潞矿安字【2006】3号)文件考核,情节较严峻,由部门组织会议作出处理看法;年内第一次发生并造成致人重伤的人身事故或给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情节更为严峻者,交劳人部处理。
5、班前,班中饮酒:年内第一次班前饮酒,罚款200-500元,扣50分;年内第一次发生班中饮酒或年内第二次班前饮酒,罚款500-1000元,下岗1-2月;年内第三次班前饮酒,送交劳人部处理。
6、班中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玩手机上网、玩嬉戏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年内第一次发生罚款100元;年内第二次发生罚款200元;年内累计发生三次者,作下岗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依照班中睡觉相应条款处理。
7、班中玩牌、下棋、:年内第一次发生,罚款500-1000元,扣50分;年内第二发生,罚款1000-2000元,扣100分;年内第三次发生,下岗6个月或报劳动人事部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依照班中睡觉相应条款处理。
8、不听从调动指挥:在生产管理工作中,不听从指挥,每发生一次罚款200-500元,扣20分,情节严峻者,罚款500-1000元并下岗;造成致人轻伤的人身事故,或造成停产事故的,由部门领导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并打算处理看法;造成致人重伤的人身事故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者,交上级公司处理。
9、不听从工作分配作下岗处理或交公司劳动人事部处理。 10、打架斗殴:打架斗殴情节较轻并且未造成损害的,主要责任者,第一次罚500-1000元,扣100分;第二次的主要责任者或虽属初犯,但情节恶劣且负主要责任者,罚款1000-2000,扣200分;对于情节较恶劣的,作下岗处理。
11、考勤管理人员弄虚作假:年内第一次发生,罚款200-500元,扣20分;年内第二次发生,罚款500-1000元,扣50分;队长、班组长发生一次即做开除处理;同时按规定赋予相应处罚。
12、班中利用公司设备及材料干私活。造成经济损失,价值或累计价值在一百元以内的罚款五百元;造成经济损失价值或累计价值在一百零一至三百元的,罚款500-1000元,扣50分;造成经济损失价值或累计价值在三百零一至六百的,罚款1000-2000元,扣100分;造成经济损失价值或累计价值在六百零一至一千元者,罚款3000-5000元,扣200分;造成经济损失价值或累计价值在一千元以上者,下岗或上交劳动人事部。
13、队长、班组长班前饮酒一次,做开除处理(包括夜班),扣100分, 同时按公司规定做相应处罚。
14、职工班中带小孩,班中脱岗,班中睡觉,班中饮酒,班中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班中玩牌、下棋,班中等各种违纪行为,班长、队长未予处理,被部门或劳资部门查出对当班班长,按违纪员工50%的罚款额度举行罚款,对本车间队长按20%举行罚款。
15、本车间对员工自行查出的员工违纪行为,厂部不对队长和班进
步行考核,但罚款要上交厂部。
16、除免发奖金的处罚外,全部罚款都以现金的形式上缴厂部,罚款必需在规定时光内上缴厂部,对于超出规定时光拒交罚款者做下岗处理。下岗1天并免发当月所有奖金。
17、全部上岗职工,在上岗前(利用班前会时光)必需由班长,队长检查是否饮酒,对饮酒职工,严禁上岗。对于未检查或弄虚作假的班长、队长等同本人饮酒赋予处理。
18、员工因违纪停职检查或待岗期间发放生活费。
19、部门和车间分离建立职工违纪台账,车间台帐存放在交室内或队长办公室,部门台帐由事务保管,各车间要将职工违纪状况上报部门,并做好记录。
20、聚众,组织越级上访,参与邪教组织等非法活动,按公司有关规定郑重处理。
21、对于不按时完成工作,做事拖拉,敷衍任务的赋予100-500元罚款,扣10分。
22、对于因工作不仔细,对设备、生产造成影响的,情节不严峻的,赋予100-500元罚款,扣分10-20分;情节严峻的以设备事故赋予处罚。 第三条:违背劳动纪律的处理形式
1、员工因同一行为发生两种以上违纪,或员工适于两条以上处理规定,应按较重的处理规定处理。
2、人身设备事故,生产事故,侵害公司财物,分离依据平安、设备、调度,守卫等部门所作出的结论举行处理。
3、员工违背国家法律,规矩被劳动教养或依法被判刑的依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4、员工违纪,其他员工在场未赋予制止者,赋予过失提示并做罚款处理。
5、管理人员、检查人员不仔细履行职责,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做开除处理,并做相应处罚。
6、本规定自即日起实施,若与国家法律和公司相关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和公司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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