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10.06.01 • 【字 号】沪语委[2010]11号 • 【施行日期】2010.06.01 •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语言文字工作 正文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二
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沪语委〔2010〕11号)
各区县教育局、语委、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院),各高等学校语委:
现将《教育部语用司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0〕32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本市举办“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选拔赛、初赛和复赛的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比赛组织机制
本市“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由市语委、市教委主办,市教委教研室和市语协承办。 二、参赛对象
本市所有在校大、中、小学生及中职学校学生。 三、比赛程序 (一)选拔赛
选拔赛由各中小学、中职学校及高等学校各二级院系在各自范围内自行组织。 1.各中小学、中职学校及高等学校各二级院系应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努力使在校学生全员参赛。要准确统计本校或本院系参赛人数和参赛信息,填写好《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参赛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2)、《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通知》附件1),均以电子形式报所在区县或高校语委。汇总表填写方法和要求具体见《〈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报名情况汇总表〉填写说明》(附件3)。
各区县语委、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语委在汇总各中小学、中职学校和各二级院系有关数据的基础上,形成本区县或本高校的参赛情况汇总表,于7月1日之前同时以书面和电邮形式报市语委办。
2.各中小学、中职学校及高等学校各二级院系按年龄组别和书体类别,遴选一定数量的优秀作品(具体数量由各区县和各高校语委自行确定后下达),报送至所属区县和高校语委参与初赛评选。报送初赛作品时应按照《通知》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完整填写《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参赛作品登记卡》(见《通知》附件2)相关信息,并附于作品背面。 (二)初赛
初赛由各区县和各高等学校语委在所辖各中小学、中职学校或各二级院系报送的作品中组织评选。
各区、县通过初赛选拔28名选手进入复赛,小学一组、小学二组、初中组、中职组、高中组、港澳台侨组、外籍学生组各4名,每组别软笔、硬笔各2名。 各高等学校通过初赛选拔6名选手进入复赛,高校组(普通大学生组)、港澳台侨组、留学生组各2名,每组别软笔、硬笔各1名。不招收港澳台地区和外国留学生的高校,港澳台侨组、留学生组可空缺。
本市初赛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6月27日。各区县和高等学校语委应在此日期
之前将进入复赛的选手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参赛作品及《参赛作品登记卡》报市语协。其中汇总表以电子形式报送,参赛作品及《参赛作品登记卡》以实物形式报送。 (三)复赛
复赛由市教委教研室、市语协统一组织现场比赛。时间、地点、参赛要求等另行通知。
四、比赛设奖
本市范围内评选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各若干名,颁发奖状和证书。根据全国大赛组委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选拔进入全国决赛的选手。
本市根据各区县和高等学校初赛报名参赛选手的数量,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奖状和证书。 五、工作要求
各区县教育局、语委,各高等学校语委要将此次比赛作为对学生加强汉字规范意识教育和能力教学的有力抓手和良好契机,予以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要指导、督促各中小学校、中职学校及各二级院系做好选拔赛的组织发动工作,努力扩大在校学生的参与面;特别要努力发动民族班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生、港澳台籍和外籍学生、在华留学生、特教学生等积极参赛。要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按时按质地做好初赛的组织评选工作,保证选拔优秀选手进入复赛。
各中小学校要结合语文教学、写字教学,广泛发动中小学生参赛,并将中小学生参赛情况记入《学生成长手册》“社会实践情况记录表”。各高等学校和中职学校要结合社会实践、学生社团活动等广泛组织发动学生积极参赛。各级各类学校参赛情况将纳入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各区县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院)要对初赛的评选工作积极提供业务支持。
市语委办联系人:姜冠成;电话:23116784;通讯地址:大沽路100号3303室;邮编:20003;电子邮箱:**************。
市语协联系人:于桂平;电话:62555270;通讯地址:陕西北路486号;邮编:200041;电子邮箱:*****************。
附件:1.教育部语用司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略)
2.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参赛学生信息统计表
3.《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报名情况汇总表》填表说明 4.上海市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复赛选手情况汇总表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年六月一日
附件2: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参赛学生信息统计表 书体类省别 组别 别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所在学校
注:
1.分8个组别:小学一组(1-3年级)、小学二组(4-6年级)、初中组(7-9年级)、高中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职组(中等职业学校)、高校组(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在校生及在读研究生)、港澳台侨组、在华留学生组。
2.分6个书体类别:软笔楷书、软笔隶书、软笔行书、硬笔楷书、硬笔隶书、硬笔行书。
3.外国留学生在“民族”栏中填国家名。指导教师只能填写1位。 4.本表只报电子版,请在书写大赛专门网站(http://hanzidasai.org/)或教育部我司主页规范汉字书写大赛专栏下载。 附件3:
《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报名情况汇总表》填表说明
1.各中小学、中职学校和高校各二级院系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进行填写,不属于本校年龄段的组别不必填写。具体如下:
(1)各小学(含特教学校、国际学校)填写“小学一组”、“小学二组”。 (2)各中学(含特教学校、国际学校)填写“初中组”或“高中组”。 (3)各中职学校填写“中职组”。
(4)高校各二级院系填写“高校组”、“港澳台侨组”(即本校参赛的港澳台籍学生)和“留学生组”。
2.各区县和各高等学校语委负责汇总各中小学校、中职学校和各二级院系的参赛数据,形成本区县或本高校的参赛汇总表。其中区县语委填写“小学一组”、“小学二组”、“初中组”、“高中组”和“中职组”;高校语委填写“高校组”、“港澳台侨组”和“留学生组”。 3.相关栏目填写说明:
(1)各组别“参赛人数”和“作品件数”应当一致。
(2)小学一组、小学二组、初中组、中职组、高中组、高校组,在“参赛学生民族/港澳台侨地区/留学生国籍情况统计”栏中,应尽量注明各组别每一民族的参赛人数。
(3)中小学民族班学生按年龄归入相应组别,并在“参赛学生民族/港澳台侨地区/留学生国籍情况统计”栏中注明民族和具体人数。
(4)中小学国际学校外籍学生按年龄归入相应组别,并在“参赛学生民族/港澳台侨地区/留学生国籍情况统计”栏中注明不同国籍(地区)的参赛人数。 (5)特教学生按年龄归入相应组别,并在“特教学生情况统计”栏中注明人数。 附件4:
上海市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复赛选手情况汇总表
区县/高校名: 联系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组别 姓名 性别 学校 班级 联系软笔1 软笔2 小学一组 硬笔1 硬笔2 软笔1 软笔2 小学二组 硬笔1 硬笔2 初中组 软笔1 软笔2 硬笔1 硬笔2 软笔1 软笔2 高中组 硬笔1 硬笔2 软笔 高校组 硬笔 软笔 港澳台组 硬笔 软笔 留学生组 硬笔
注:此汇总表电子版可到“上海语言文字”网“实用信息下载”栏目下载;填写完毕后,以电子形式发邮件至市语协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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