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物流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货物运输管理,保证货物安全及时的送达,同时为了使库存货物有序的出库,特制定本规定。
一、产品出库规定
1、对于库存产品,本着款到先发的原则。
(1)如果两个业务员先后预约库存产品,同时到款情况下,先到款者先发货;未到款时,先预约者先发货。
(2)如果库存产品有业务员预约且业务员的客户款未到,则款先到者先发货。
2、生产中的产品,本着款到先发的原则。
(1)先下订单者且优于后下订单者到款的,先行发货。
(2)后下订单者且优于先下订单者到款的,先行发货。
(3)先下订单者与后下订单才同时款到的,先下订单者先行发货。
(4)没有库存的产品,发货者发货必须先下订单,没有订单者一律不需发货且不执行上面三条原则。如遇到特殊情况,需当事人与下订单者一一协商后方可发货;如不一一协商,出现发货争议及客户损失由当事人全部负责。
3、当天12:00以后的订为单次日的计划单。
4、发货程序
(1)若开单人员将甲产品写成乙产品,造成出库单出现错误,给客户或公司造成的损失由开单人员承担责任。
(1)仓管凭出库单发货,若仓管将甲产品发成乙产品,给客户或公司造成的损失由仓管承担责任。
(2)若公司司机送货将甲客户的产品发给乙客户,造成的损失由司机承担责任。
(3)配货方面:若发货方将客户的地址写错,造成的损失由发货方承担责任。
二、产品退回规定
1、退回产品前,需24小时内填写退回产品申请单并经总经理批准方可退回,否则不准退回。未经批准退回的,一切费用(退回费用、产品再加工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2、谁的业务谁负责写退回产品申请单,当事人不在厂时可由办公室代填。若当事人在公司内不填写申请单,罚款50元。
3、产品退回到厂内时,业务员需填写退回产品检验通知单,填写完后交给化验室。若退回产品经公司化验室检测无质量问题,由业务员对产品进行处理。若产品部分无法处理,将按产品成本价×数量+包装费,对业务员进行处罚,其包装费归公司,成本价×数量归生产部门。若产品有质量问题,由化验室进行查找原因,找出责任人,并按成本价×数量+包装费处罚,其成本价×数量计入客户预备金,以备补偿客户。
4、化验室需在最短的时间(五个工作日)内出具退回产品检验报告单。超过罚款50元。
5、业务员凭化验室出具的退回产品检验报告单与退回产品检验通知单找总经理填写处理意见。
三、货物运输规定
1、本着为公司、为客户考虑的原则,货物一般委托向公司交纳运输保证金的货站运输。(其配货站有巩向元、蔡秀云、朱晓云、孔俊英)
从上述配货站发的货,无论运费由何方负责,出现破损后先通知办公室发货人员并告知破损数量(指实际漏料的公斤数,若不告知数量则以货站告知的数量为准),赔偿款由客户付的运费中扣除,运费由公司付的请在回执单上注明并传真至我公司。未在回执单上注明的,办公室发货人员不承担赔偿责任。运输过程中,只赔偿漏料的损失,若客户要求退回破损的料,办公室发货人员只负责协助退回,运费不负责承担。
2、客户指定从专线走货,货物出现破损、淋雨情况、货物调换后,办公室发货人员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当事业务人员自行处理。(赔偿、调换)若淋雨换货,其产生的成品费用按成本价×数量补偿给生产部,包装费归公司。其运输费用由业务员负责。
3、业务员建议走专线的货或者经与业务员同意走专线的货,出现破损、淋雨情况、货物调换后,办公室发货人员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当事业务人员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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