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类模拟题2020年(44) (总分100, 做题时间15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
1.重叠征税主要发生在 ( ) SSS_SINGLE_SEL A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 B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 C
公司与股东之间
D
股东与员工之间 分值: 3.8 答案:C
重叠征税主要发生在公司与股东之间。由于公司与股东(包括个人股东与法人股东)在法律上都具有各自的人格地位,公司所获利润一般应当依法缴纳所得税,税后利润以股息的形式分配给股东后,股东依法又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或公司所得税。于是,同一所得在公司和股东手中被各征一次税,重叠征税由此产生。
2.税收管辖权的行使主体是 ( ) SSS_SINGLE_SEL A 联合国 B 外交部 C
D 税务局
分值: 3.7 答案:C
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对一定的人或对象进行征税的权力。简单地说,税收管辖权就是一国行使的征税权力,即一国可以自行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何种税以及征多少税等。 3.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依据来源于 ( )
SSS_SINGLE_SEL A 国家主权
B
国际条约 C 国际惯例
D
一般法律原则
分值: 3.7 答案:A
一国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依据源于国家主权。主权国家对其领域范围之内的一切人与事物都有行使法律管辖的权力,这是国家主权的重要属性。 4.居住国原则理论来源于主权国家的 ( )
SSS_SINGLE_SEL A 属人原则 B 属地原则 C 保护原则
D
属人兼属地原则 分值: 3.7 答案:A
税收管辖权中最重要的基本理论原则是“居住国原则\"和“来源国原则”。这两种税收管辖权理论分别来源于主权国家的“属人原则”和“属地原则”。 5.税收居所是指纳税人与征税国之间存在着的哪种法律事实? ( )
SSS_SINGLE_SEL A 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 B
以人身隶属关系为特征的 C
以居住地为原则的
D
以国籍为表现形式的 分值: 3.7 答案:B
税收居所是国际税法上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是指纳税人与征税国之间存在着的以人身隶属关系为特征的法律事实。
6.有些国家将居住国原则的纳税义务又称为 ( )
SSS_SINGLE_SEL A 有限纳税义务
B
无限纳税义务 C
国内纳税义务
D
国际纳税义务
分值: 3.7 答案:B
基于纳税人在本国境内存在税收居所这一事实,居住国可以要求该居民纳税人就其来源于境内和境外的各种收入,即世界范围内的所得承担纳税义务。这就是居住国原则的实质性内容。由于这种纳税义务不受国境的,有些国家也称之为无限纳税义务。
7.世界上一些国家为了鼓励资本的输出与输人行使的管辖权是 ( )
SSS_SINGLE_SEL A 居民税收管辖权 B 居住国原则 C
税收居所管辖权
D
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分值: 3.7 答案:D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在所得税方面都同时行使“居住国原则”与“来源国原则\"这两种税收管辖权。当然,世界上也有少数国家仅依所得来源地行使税收管辖权,而放弃居民税收管辖权,以鼓励资本的输出与输入。 8.国际上确定自然人居民身份最通常的做法是采用 ( )
SSS_SINGLE_SEL A 住所标准 B
居留时间标准 C
住所与居留时间标准 D 国籍标准
分值: 3.7 答案:C
目前,同时采用住所(或居所)与居留时间这两项标准是国际上确定自然人居民身份最通常的做法。中国也是同时采用住所与居留时间这两项标准来判定自然人居民身份。
9.(13年4月真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该规定表明,中国对企业居民纳税人身份认定采取( ) SSS_SINGLE_SEL A 营业地标准 B
总机构所在地标准
C
实际管理和控制中心所在地标准
D
注册成立地兼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 分值: 3.7 答案:C
各国税法上对法人或公司的居民身份认定标准之一为法人实际管理和控制中心所在地标准,即法人的居民身份决定于法人的实际管理和控制中心设立在哪个国家。一般而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所在地是判定实际管理中心所在地的重要标志。本题中该规定表明我国对企业居民纳税人身份认定采取实际管理和控制中心所在地标准。
10.营业所得是指纳税人从事经营性质的活动而取得的 ( )
SSS_SINGLE_SEL A 所得额 B 营业额 C 纯收益
D 收入总额
分值: 3.7 答案:C
营业所得,又称营业利润或经营所得,一般是指纳税人从事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农林牧业、金融、商业和服务性行业等经营性质的活动而取得的纯收益。 二、多项选择题
11.根据各国实施的不同情况,抵免限额的计算可以分为 ( )
SSS_MULTI_SEL A
一般抵免限额 B 分国限额 C 分区限额 D 分项限额
E 综合限额
分值: 3.7 答案:B,D,E
在国际税收实践中,实行抵免法的国家的普遍做法是实行限额抵免,也称一般抵免,根据各国实施的不同情况,抵免限额的计算还有分国限额、综合限额与分项限额等分类。
12.关于自然人的居民身份的确定,各国在税法实践中采用的标准主要有 ( )
SSS_MULTI_SEL A 住所标准 B 居所标准
C
控制中心所在地标准 D
居住时间标准
E
主营业地标准
分值: 3.7 答案:A,B,D
通常而言,各国税法上判定自然人的居民身份主要有以下标准:(1)住所标准。(2)居所标准。(3)居留时间标准。(4)国籍标准。
13.(14年4月真题)国际税法中法人的居民身份确认标准有 ( )
SSS_MULTI_SEL A 总机构所在地标准 B
生产经营地标准 C
法人注册成立地标准 D
投资人国籍标准
E
实际管理和控制中心所在地标准 分值: 3.7 答案:A,C,E
各国税法上对法人或公司的居民身份认定,主要有以下三种标准:(1)法人注册成立地标准、(2)法人实际管理和控制中心所在地标准、(3)法人总机构所在地标准。
14.(14年10月真题)在所得税法上,纳税人的各项所得或收益主要包括 ( )
SSS_MULTI_SEL A 营业所得 B 劳务所得 C 投资所得 D 财产所得
E 偶然所得
分值: 3.7 答案:A,B,C,D
纳税人的各项收益与所得从性质上一般被划分为四类,即营业所得、劳务所得、投资所得和财产所得。由于各国税法上对不同种类性质所得的来源地采用的判定标准与识别原则不一致,因而在所得上各国也往往产生税收管辖权冲突。
15.税收管辖权是一国进行征税的权力,主要表现为 ( )
SSS_MULTI_SEL A 公民税收管辖权 B
普遍税收管辖权 C
居民税收管辖权 D
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E
专属税收管辖权 分值: 3.7 答案:C,D
税收管辖权中最重要的基本理论原则是“居住国原则”和“来源国原则\"。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普遍兼采这两种不同的管辖权原则来规定本国的税收管辖权范围。即主要表现为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16.非个人劳务所得包括 ( )
SSS_MULTI_SEL A 工资 B 彩票中奖 C 薪金 D 劳动津贴
E 社会补贴
分值: 3.7 答案:A,C,D
非个人劳务所得,是指个人由于受雇于他人从事劳动工作所得的报酬,包括工资、薪金和各种劳动津贴等。
17.(14年4月真题)双重税收协定中所称的投资所得主要包括 ( )
SSS_MULTI_SEL A 股息
B
特许权使用费 C 利息 D 不动产所得
E 利润
分值: 3.7 答案:A,B,C
投资所得是指纳税人从事各种间接投资活动而取得的如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收益。 三、简答题
18.根据《OECD》和《UN范本》的规定,同时是缔约国双方居民的个人,身份如何确认? SSS_TEXT_QUSTI 分值: 3.7
答案:
{{*HTML*}}(1)应认为是其有永久性住所所在国的居民,如果在两个国家同时有永久性住所,或者在其中任何一国都没有永久性住所,应认为是与其个人和经济关系更密切(重要利益中心)所在国的居民。
(2)如果其重要利益中心所在国无法确定,应认为是其有习惯性居处所在国的居民。
(3)如果其在两个国家都有,或者都没有习惯性居处,应认为是其国民(国籍)所在国的居民。
(4)如果其同时是两个国家的国民,或者不是其中任何一国的国民,应由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通过协商解决。
19.简述《OECD》和《UN范本》规定的常设机构类型。
SSS_TEXT_QUSTI 分值: 3.7 答案:
{{*HTML*}}(1)场所型常设机构。从物之因素而言,常设机构首先是指一个企业纳税人进行其全部或部分生产、经营的固定场所,并且该固定场所须具备固定性、长期性和营业性三大特征。
(2)代表型常设机构。从人之因素而言,一国企业纳税人在另一国即非居境内并未通过某种固定的营业场所从事营业活动,但如果其在另一方境内通过特定的营业代理人开展业务,仍有可能构成常设机构的存在。一国企业通过依附于该企业的非代理人在非居境内从事特定性质的营业活动,一般构成在非居设有常设机构。但是,如果一国企业在非居境内通过地位的代理人进行营业,除非这种代理人的活动全部或几乎全部是代表该企业的,则该代理并不构成在非居设有常设机构。
20.简述居民税收管辖权与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
SSS_TEXT_QUSTI 分值: 3.7 答案:
{{*HTML*}}居民税收管辖权与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是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主要原因。当纳税人在其居住国以外的其他国家进行经济活动或其他活动而取得收益时,其居住国要对其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居民纳税人要对其居住国承担无限纳税义务;而纳税人获得收益的来源国要对其行使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作为非居民纳税人,其要对来源国负担有限纳税义务。因此,该纳税人在来源国所取得的这笔收益必须同时向来源国与居住国承担纳税义务,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与居住国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由此产生。 四、论述题
21.(13年4月真题)试述居民税收管辖权的概念及居民身份的认定标准。
SSS_TEXT_QUSTI 分值: 3.7
答案:
{{*HTML*}}居民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对其境内居住的所有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来自于世界范围内的全部收入以及存在于世界范围内的财产所行使的课税权力。它是按照属人主义原则所确立起来的一种税收管辖权。 (1)纳税人居民身份的确认。
居民税收管辖权的行使,是以纳税人与征税国之间存在税收居所这一法律事实为前提条件的。纳税人在国际税法通常按自然人和法人两种基本形式分类。 (2)自然人居民身份的确认。
①住所标准。凡在一国拥有住所的自然人便是该国的居民纳税人。住所一般是指一个自然人设立其生活根据地并愿意永久定居的场所,通常为配偶和家庭所在地。
②居所标准。居所一般是指一自然人经常性居住,但并不具有永久居住性质的场所。按照居所标准,凡在一国拥有居所的自然人便是该国的居民纳税人。 ③居留时间标准。以自然人在征税国境内居住或停留是否超过一定的时间期限作为划分纳税居民与非纳税居民的标准。
④国籍标准。即以自然人的国籍来确定纳税居民的身份,实行所谓公民税收管辖权。凡系一国公民,无论其是否居住在国籍国境内,都是该国的居民纳税人。
(3)法人居民身份的确认。
各国税法上对法人或公司的居民身份认定,主要有以下三种标准:
①法人注册成立地标准。即法人的居民身份依法人在何国依法注册成立而定。 ②法人实际管理和控制中心所在地标准。即法人的居民身份决定于法人的实际管理和控制中心设立在哪个国家。
③法人总机构所在地标准。法人的总机构指的是负责管理和控制企业的日常经营业务活动的中心机构。采用总机构所在地标准,法人的总机构设在哪一国,该企业则为哪国的居民公司。
22.试述常设机构利润范围的确定与核算。 SSS_TEXT_QUSTI 分值: 3.7 答案:
{{*HTML*}}一般而言,常设机构利润范围的确定采取“实际联系原则”和“引力原则”,而对已归属于常设机构范围的利润的核算则一般采用“企业原则”和“收入费用分配原则”。
(1)实际联系原则是指非居民企业通过其设在来源国境内的常设机构的活动实现的营业利润,以及与常设机构有关联的其他所得(如常设机构对其他企业的投资、贷款所获的股息、利息收益以及特许权使用费等),可以归属于该常设机构的利润范围。至于非居民企业未通过常设机构而取得的营业利润和与常设机构并无实际联系的其他所得,应排除在常设机构的利润范围之外。
(2)引力原则是指非居民企业在来源国设有常设机构的情况下,非居民企业在来源国所取得的其他营业所得,尽管未通过该常设机构的活动而取得,只要产生这些所得的营业活动本身属于该常设机构的营业范围,来源国都可以将它们归纳入常设机构的利润项下进行征税。
(3)企业原则,是指常设机构虽然在法律地位上不具有法人资格,只是
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派出机构,但来源国却将其视为的纳税实体,要求其按照正常的市场交易原则与其他企业及其总机构进行经济交往,并以此来核定常设机构的应得利润。
(4)收入费用分配原则,是指常设机构在计算利润扣除成本费用时,允许其分摊总机构的部分管理费用。但这部分费用必须是总机构为常设机构的营业所发生的或与常设机构的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企业原则与收入费用分配原则的适用,都是为了合理而正确地计算常设机构的营业利润,从而维护来源国的税收权益。
23.《OECD》和《UN范本》对非居民非个人劳务所得的征税是如何规定的?
SSS_TEXT_QUSTI 分值: 3.7 答案:
{{*HTML*}}对非个人劳务所得的征税总的原则是由作为收入来源国的一方从源征税。同时具备下述三个要件的,应当由居住国征税:
(1)收款人在某一会计年度内在缔约国另一方境内停留累计不超过183天; (2)有关劳务报酬并非由缔约国另一方居住的雇主支付或代表该雇主支付的; (3)该项劳务报酬不是由雇主设在缔约国另一方境内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负担。
上述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此外,对特殊情况下的个人劳务所得,如取得收入的企业董事、演员、运动员、退休人员、职员、国际组织工作人员以及留学生、实习生等特定人员,双边税收协定往往规定并采取特殊的征税规则和方法。 24.税收管辖权的概念、原则及管辖权冲突的原因和结果。
SSS_TEXT_QUSTI 分值: 3.7 答案:
{{*HTML*}}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对一定的人或对象进行征税的权力。 税收管辖权中最重要的基本理论原则是“居住国原则”和“来源国原则”。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普遍兼采这两种不同的管辖权原则来规定本国的税收管辖权范围。这两种税收管辖权理论分别来源于主权国家的“属人原则”和“属地原则”。
居住国原则是指一国对于本国税法上的居民纳税人来自境内境外的全部财产和收入实行征税的原则。
来源国原则是指一国针对非居民纳税人就其来源于该国境内的所得征税的原则。
根据税收管辖权的“居住国原则”与“来源国原则”,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是国家税收管辖权的两种不同表现形式。
由于各国税法确定纳税居民身份采用的标准不一致,当纳税人跨越国境从事国际经济活动时,就有可能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同时认定为本国的纳税居民,从而产生居民税收管辖权冲突。在居民税收管辖权冲突下的纳税人将同时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承担无限纳税义务,从而面临高税收负担。因此,在
国际税收领域必须解决居民税收管辖权冲突问题。目前,居民税收管辖权冲突一般由有关国家间通过双边税收协定的方式来协调解决。
纳税人的各项收益与所得从性质上一般被划分为四类,即营业所得、劳务所得、投资所得和财产所得。由于各国税法上对不同种类性质所得的来源地采用的判定标准与识别原则不一致,因而在所得上各国也往往产生税收管辖权冲突。
25.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具体内容。
SSS_TEXT_QUSTI 分值: 3.7 答案:
{{*HTML*}}居民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对其境内居住的所有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来自于世界范围内的全部收入以及存在于世界范围内的财产所行使的课税权力。它是按照属人主义原则所确立起来的一种税收管辖权。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的核心在于纳税人居民身份的确定,凡是本国居民,对其一切应税收益、所得或财产都要征税,而不论这些课税对象是来自于本国或存在于其他国家。
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是征税国基于有关的收益或所得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法律事实,针对非居民行使的征税权。征税国对非居民主张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依据在于国家主权的属地原则,即认定纳税人收益或所得来源于征税国境内。因此,关于收入来源地的识别判定是税收管辖权的重要内容。必须指出的是,收入来源地的判定一般与收入的性质密不可分,进而产生不同的来源地判定的规则。
26.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和原因。 SSS_TEXT_QUSTI 分值: 3.7 答案:
{{*HTML*}}国际重复征税也称国际双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各自依据自己的税收管辖权按同一税种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征税期限内同时征税。国际重复征税的产生又与国家税收管辖权有直接的联系。只有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对同一纳税人都行使税收管辖权的情况下,才会产生国际重复征税。因此,税收管辖权的冲突是产生国际重复征税的根本原因。国家间税收管辖权的冲突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类型: (1)居民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 (2)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
(3)居民税收管辖权与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 五、案例分析题
27.甲国总公司来源于本国的应税所得1000万元。甲国税率为超额累进税率:所得不超过200万元的,税率25%;所得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税率30%;所得超过500万元的部分,税率35%。其在乙国分公司应税所得200万元,税率20%,总公司从乙国取得利息收入50万元,预提税税率10%;其在丙国分支机构应税所得30万元,税率33%。假定各国关于应税所得的制度
规定没有差别。
问题:(1)甲国采用综合限额法,计算总公司应向甲国缴纳的所得税额。 (2)甲国采用分国限额法,计算总公司应向甲国缴纳的所得税额。
SSS_TEXT_QUSTI 分值: 3.7 答案:
{{*HTML*}}(1)采用综合限额法:
综合抵免限额=(200×25%+300×30%+780×35%)×=90.3438(万元) 境外实缴税款=200×20%+50×10%+30×33%=.9(万元) 允许抵免的税额=.9(万元)
总公司应向甲国缴纳的所得税额=(200×25%+300×30%+780×35%)一.9=358.1(万元) (2)采用分国限额法:
①来自乙国所得税抵免限额=413×=80.6(万元) 在乙国实缴=200×20%+50×10%=45 (万元)
②来自丙国所得税抵免限额=413×=9.6797(万元) 在丙国实缴=30×33%=9.9(万元)
③总公司应向甲国缴纳的所得税额=413—45—9.6797=358.32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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