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供方: 山西清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需方: 山西粟海集团有限公司
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按自愿平等的原则,就需方购买供方玻璃钢水箱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 产品 名称 玻璃钢水箱 规格 型号 长 3 m 高 2 m 宽 2m 计量 单位 套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1 14000 14000 交货期限及数量 合同签订后15天内。 备注 包括水箱的安装和保温。保温用0.3彩钢板和两层5公分泡沫板。 变频 系统 套 1 6500 6500 4KW管道泵一台。变频控制柜一套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贰万零伍佰元整 小写20500元 二.以上产品供方按照需方要求设计制造。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或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规定。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检验期限,按国家或行业相关产品技术标准验收,需方检验期间为收货之日起三日内,需安装运行的为所供设备安装完成之日起一周内。在此期限内无异议,视为型号、数量、质量均符合要求。
四.货物安装:由供方负责安装,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操作规范负责设备的安装,并负责系统调试。注意安全,安装期间发生任何事故与需方无关,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
五.产品质量保证期:产品质量保证期为十二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备制造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因非供方原因引起的故障,可由供方排除,但此间发生的费用由需方负责。
六.售后服务:供方负责对需方所购产品的售后服务,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迅速赶到现场予以检修。产品质量保证期后供方对需方的设备予以终身维修,但须按成本价收取零配件费用及维修成本费用。如需方未按时付款,供方有权停止售后服务。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需方负供方人民币壹万(10000)元整。安装完成后三个工作日付清余款壹万零伍佰(10500)元整。
八.其它约定事项: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需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供 方 需 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人或授权 法人或授权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