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go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牛郎织女的传说故事

牛郎织女的传说故事

来源:爱go旅游网
牛郎织女的传说故事

牛郎织女的传说故事

牛郎织女的传说,来源于很xx的神话故事,也来源于两个星辰。xx是属天鹰星座,织女星是属天琴星座,xx有三个:河鼓一、河鼓二、河鼓三,通常说的xx即河鼓二,而把河鼓一、河鼓三视为xx的两个孩子。织女星也有三个,织女一,织女二,织女三。在xxxx出土一块汉代画像石,中心为xx,xx前刻出织女星座,xx后为牵牛星,其中的牵牛图像是一位农夫牵着一头牛,牛体上方呈横直线的三颗星,正是河鼓星座。织女图像,高髻坐姿,周围有四颗星星。

相传在很早以前,xxxxxx里有个聪明.忠厚的小伙子,父母早亡,只好跟着xx嫂子度日,嫂子xx为人狠毒,经常虐待他,逼他干很多的活,一年秋天,嫂子逼他去放牛,给他九头牛,却让他等有了十头牛时才能回家,xx无奈只好赶着牛出了村。 xx独自一人赶着牛进了山,在草深林密的山上,他坐在树下伤心,不知道何时才能赶着十头牛回家,这时,有位须发皆白的老人出现在他的面前,问他为何伤心,当得知他的遭遇后,笑着对他说:“别难过,在xx里有一头病倒的老牛,你去好好喂养它,等老牛病好以后,你就可以赶着它回家了。

xx翻山越岭,走了很远的路,终于找到了那头有病的老牛,他看到老牛病得厉害,就去给老牛打来一捆捆草,一连喂了三天,老牛吃饱了,才抬起头告诉他:自己本是天上的灰牛大仙,因触犯了天规被贬下天来,摔坏了腿,无法动弹。自己的伤需要用百花的露水洗一个月才能好,xx不畏辛苦,细心地照料了老牛一个月,白天为老牛采花接露水治伤,晚上依偎在老年身边睡觉,到老牛病好后,xx高高兴兴赶着十头牛回了家。

回家后,嫂子对他仍旧不好,曾几次要加害他,都被老牛设法相救,嫂子最后恼羞成怒把xx赶出家门,xx只要了那头老牛相随。

而织女是天帝的xx,或说是王母娘娘的外xx,她有六个姊妹,共为七姐妹,天上有一组七星,就是七姊妹的象征。七姐妹住在银河东岸,她们以一种特殊的丝线,织成美妙的xx,随着时间、季节的变化,这些xx也改变颜色,号称“天衣”,也就是给天穿的彩衣。

一天,天上的织女和诸仙女一起下凡游戏,在xx洗澡,xx在老牛的帮助下认识了织女,二人互生情意,后来织女便偷偷下凡,来到人间,做了xx的妻子。织女还把从天上带来的天蚕分给大家,并教大家xx,抽丝,织出又光又亮的绸缎。

婚后,二人男耕女织,相亲相爱,生活十分美满,还生一儿一女,但是他们的婚事为天帝和王母娘娘知道了,并派天神把织女捉回天廷问罪,xx带着儿女追赶,到了银河才发现,这条河已被搬到xx,天帝分界,xx异路,从此xx与织女被银河隔开了。xx只好带着孩子们在人间生活了。有一天,老牛又说话了,出了一个好主意。老牛说:“我快死了,死后把我的皮剥下来,你穿在身上,能够上天,与织女相见。”说毕,老牛死了,xx就按老牛的办法做了,披着牛皮,挑着孩子,上了天界xx。正当xx与织女要相见时,被王母娘娘发现了,她拔下头上的金簪,沿着银河一划,清澈的银河一下子变成了xx翻滚的xx,从而又 使xx与织女隔河相望。

xx并没有灰心,为了坚贞的爱情,为了孩子寻找xx,xx以木瓢舀xx之水,xx舀累了,由子女舀,子女舀累了,再由xx舀,就这样一日复一日,一年复一年,一

牛郎织女的传说故事

直在舀xx的水,他们的行动,感动了天帝和王母娘娘,允许他们每年七月七日晚上相会。《月令xx·七月令》引《小说》:“xx之东有织女,天帝之子也。年年机杼劳役,织成xx天衣,帝怜其独处,许嫁xx牵xx,嫁后遂废织妊。天帝怒,责令归xx,但使一年一度相会。”为了相会,由鹊雀搭桥,二人在xx上相见。《风俗记》:“七夕织女当xx,使鹊为桥,相传七夕鹊首无故皆髡,因为xx织女故也。”《xx杂记》:“织女xx,使鹊为桥,故是日人间无鹊。至八日,则鹊尾皆秃。”织女在xx上看见xx时,免不了倾吐衷情,甚至流泪,传说七夕节下的细雨,就是织女的眼泪,民间一看见下雨就说:“织女姐姐又哭了。”道光《xx志·岁时》:“七月七日,俗称牛女相会,如女式xx瓜果乞巧。遇雨,谓之‘洒泪雨’。”

从此,xx郎也住在了天上,但是与织女不能相聚,因为xx相隔。秋天夜空xx,在银河两边有两颗大星,就是xx和织女星,与xx成直线的两颗小星,就是xx郎的儿女。稍远的地方有四颗小星,是织女投绐xx郎的四个梭子。在织女星附近有三颗小星,呈等腰三角形,是xx郎投给织女的xx拐子。据说xx郎把情书拴在xx拐子上,织女把情书拴在梭子上.互相传递信息,沟通爱情。

牛郎织女的传说故事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