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职责
(一)叉车司机不酒后上岗,行车过程中注意力集中;
(二)叉车的制动器、喇叭、车灯、转向器等必须齐全有效;
(三)定期对叉车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不能处理的,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报告;
(四)严格按《叉车操作规程》使用叉车,坚持慢速安全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加速时不得急刹车或急转弯;
(五)工作时动臂下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六)检修动臂时应采取措施,以防动臂下落伤人;
(七)不在充电区吸烟及使用明火;
(八)叉车不用时停放在指定的地点,并放下铲斗;
(九)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有关负责人汇报,并积极自救、互救。
二、奖惩
对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结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奖惩。
三、时效性
自签订之日起,长期有效。因公司解体、工作岗位变动及重新修订责任制,本责任制自动失效;若到本公司新岗位任职,须重新签订相关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监督考核
XX负责人负责监督考核。
XX负责人(签字): 叉车司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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