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安全治理规章制度
甘肃标点智能机电工程
2021年8月25日
名目
一、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 3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 7 三、劳动爱护治理制度 .......................................................................................................... 10 四、劳动爱护用品治理制度 ................................................................................................... 11 五、事故治理制度 ................................................................................................................ 13 六、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 15 七、登高作业安全规范及应急预案 .......................................................................................... 16 八、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治理制度 ............................................................................................. 18 九、用电作业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 25 十、机械损害预防及应急措施 ................................................................................................ 27 十一、有毒有害气体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 ................................................................................ 30 十二、消防安全制度 ............................................................................................................. 33 十三、出行车辆安全 ............................................................................................................. 35
一、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关心职工正确认识和把握安全生产的规律,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安全意识,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教育培训的分管领导和部门 (一)、安全教育培训的分管领导由经理负责。 (二)、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的治理由安全部负责。 第三条 安全教育培训的种类范畴和内容要求 (一)、安全教育培训的种类范畴
1、凡新入公司或调换工种的职工〔包括临时工、农民工、外来施工人员等〕,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对新职工入公司、新调入职工、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人员、实习人员及其他人员进行的公司、项目部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2、对公司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全员培训〕。包括:党群、行政各部门,各生产项目部、工段、班组、各岗位、各级治理人员。
3、对安全治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资格培训〕。 (二)、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要求
1、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公司级安全教育要着重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劳动爱护方针政策,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等;项目部级安全教育着重进行安全技术基础知识教育;班组安全教育着重进行现场安全操作教育。
1、公司级教育培训内容
①讲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②学习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差不多知识。进行一样的电器机械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 ③介绍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④介绍本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一样情形,学习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⑤介绍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本公司易燃、易爆、要害岗位及其本卷须知。
要求:公司级安全教育时刻许多于24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录用。 2、项目部级教育培训内容
①介绍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及职责范畴。 ②介绍本项目部的生产特点。讲解工艺流程,机械设备状况全生产规章制度
预防事故的措施,有关安
劳动爱护用品,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等。
③介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要求:项目部级安全教育时刻许多于24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分配班组。 3、班组级教育培训内容
①介绍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及职责范畴。 ②本岗位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安全制度等。
③介绍岗位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本卷须知。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作用及防火器材正确使用方法等。
④介绍工作环境及易发生事故或者有中毒危险的地点。
要求:班组级安全教育时刻应许多于8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2、公司职工内部调动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调换项目部的必须重新进行二级和三级安全教育,本项目部内班组岗位之间调换,必须重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对专门工种的安全教育培训,凡从事电气检修、锅炉司炉、电、气、焊、厂内机动车辆驾驶、起重工等专门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技术训练,并经主管部门、安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培训考核发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4、危险性较大工种岗位,教育培训时刻不得少于48小时。
5、安全治理人员,包括主管领导,必须通过主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资格培训及安全资格认证,才能担任安全治理岗位。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已取得资格证的,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原领证主管部门组织的再培训学习,并在三年有效期内按规定进行换证学习。
6、公司每年组织全体职工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培训国家、行业颁发的关于安全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
本企业制定的安全治理制度、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安
〕等。由公
全生产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包括全国、全省、行业、本企业的事故案例
司安全环保部统一安排,各单位组织全体职工分期参加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考试不合格者应进行补考,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时刻应许多于24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 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投产前要依照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五条 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内容要紧有安全治理制度、安全规程、岗位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其中
安全技术基础知识要紧包括
电气安全技术基础知识、急救知识、
安全用具使用及保管知识,防火防爆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包括车、钳、刨、铣、磨、钻、冲等),电、气焊安全技术基础知识,起重、吊车、铲车、装载机、升降检修车及其它机动车辆安全技术基础知识等。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应采纳多种形式。
(一)、利用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会议、事故分析会、安全学习培训班以及放映劳动爱护科教电视录像等对全体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要力求生动爽朗,形式多样并结合公司的劳动竞赛评比和职工的文化生活进行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各级领导要随时把握职工思想情形。如由于时刻紧,任务重而容易违章作业
生产顺利事故少而容易产
有
生麻痹大意由于家庭有意外情形,所引起兴奋情绪以及节假日前后易发生事故的规律
针对性地把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前面,防患于未然。各部门、名单位都要在生产现场、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牌,充分利用黑板报、标语、广播等形式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氛围和环境。
(二)、各单位要坚持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活动,做到有打算、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单位领导要亲自参加。应结合本单位岗位、生产特点、机械设备状况、预防事故措施、岗位上各种安全规程制度、安全装置、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方法及单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外单位事故及教训,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从而提高宽敞职工对安全生产重大意
义的认识和安全技术水平,加强遵守纪律,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幸免事故发生。要紧内容有:
1、传达公司有关安全指示,会议内容等,通报安全生产情形,检查有关安全生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形。
2、分析事故发生缘故,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3、进行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4、交流推广安全操作先进体会。
第六条 事故教育培训。发生事故后,依照〝四不放过〞和〝三对待〞的原那么,组织事故现场会,职工大会或事故分析会,对职工进行针对性的教育,从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四不放过:事故缘故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严肃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三对待:外单位事故当作本单位事故对待,小事故当作大事故对待,未遂事故当作已遂事故对待。
第七条 重大、危险检修项目施工前教育培训。在进行重大、危险性较大的检修项目施工前,必须认真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措施,对施工检修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方案交底和安全检修教育,使全体施工人员明确方案,了解险情,熟悉现场,把握安全措施,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检修。
第八条 安全再教育培训。对违章作业的事故责任者,应依照情节令其停止工作,进行安全学习,同意安全再教育培训3-5天。
第九条,专门工种安全教育培训。对企业专门工种〔包括电工、焊工、厂内机车司机、起重工等〕,应依照省、市及县安全教训中心的时刻安排进行培训和复训,并要求参加者满足培训时刻、内容,培训后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方可上岗,否那么不得上岗操作。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条 为了及时发觉和查明生产中存在着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以便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促进生产的安全顺利进行。
第二条 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组织是否合理,查安全生产的责任是否到位,查对安全生产的知识是否普及等。
第三条 查制度:查各单位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形。
第四条 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形,有没有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有无擅离岗位或其它违纪现象发生。
第五条 查隐患:查各类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现场毒物浓度粉尘浓度是否超标,安全标志是否齐全,全设施是否完善,工艺、电气、设备、外表以及以往所检查出来的整改项是否整改等内容。
第六条 查整改:各项目部必须按照〝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按〝三定〞原那么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形及时向检查部门汇报。
第七条 安全检查的方式 〔一〕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1、公司综合性安全大检查每年许多于四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集中进行检查。〔全公司范畴〕
2、各项目部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许多于1 次由各项目部负责人负责召集本单位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形报安全主管部门。
〔二〕专业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1、专业性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安全部门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定期进行。 2、每年检查的要紧专业为:工艺操作的检查、电气安全检查、车辆安全检查、机械设备安全检查、消防工作安全检查、劳动卫生安全检查等。
〔三〕季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依照季节的特点和变化进行的安全检查。春季以防火、防爆、防雷击为重点;夏季以防雨、防暑降温为重点;秋季以防寒、防触电为重点;冬季以防冻、防触电、防火为重点。。
〔四〕各项目部,都形成日常性、定期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节假日前后更在对一些隐患多发工序进行重点检查。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八条 事故检查
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后,针对事故教训应展开普遍性的专题检查,以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依照〝四不放过〞的原那么,确定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形。
第九条 安全检查的方法
安全检查要依靠职工,要坚持领导与职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要坚持边查边改,发觉隐患有关部门要赶忙定方案,定时刻、定人员安排整改。
第十条 安全检查时刻安排
〔一〕企业总部每月组织一次对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并形成检查通报。 〔二〕各项目部每周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并将检查情形记录。 〔三〕项目安全员每日负责工地安全巡查,将检查情形记入个人工作日记。 〔四〕施工班组做好每天班前安全检查。
第十一条 安全检查中存在问题及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
〔一〕关于检查中发觉的〝三违〞现象,应视情节严峻,给予现场批判教育、违章处罚、公司通报等处理,并纳入安全考核。
〔二〕关于发觉的安全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提出具体要求及时进行隐患整改,幸免因未及时进行隐患整改而发生任何事故。隐患整改应符合公司隐患整改治理制度要求。
〔三〕关于在隐患整改中做出显著成绩者,应予夸奖和奖励。关于查出的隐患问题,职工如漠不关怀,不予解决或延误的要视其情节给予批判或处罚。
三、劳动爱护治理制度
第一条、贯彻执行各项劳动爱护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及时解决生产中显现的有关安全生产卫生等方面的问题,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第二条、及时向职工群众宣传党和国家劳动爱护政策及企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对职工群众进行遵章守纪和劳动爱护科学技术知识的教育。
第三条、做好新进职工、调换岗位职工、专门工种职工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第四条、配合卫生治理部门做好新职工从业前的卫生健康检查。对从事或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实行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五、做好职工因工伤残和职业病的鉴定工作,对确认不宜连续从事原工种工作的,应及时调离,妥善安置。
第五条、以科学方法不断改进技术措施,改善职工的生产环境和生产设施,保证职工的安全健康。
第六条、严格执行国家劳动爱护的有关规定,改善女职工的安全防护设施,做好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专门爱护工作。
第七条、依照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按有关规定为职工配备必需的劳动爱护用品。对专门防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严格按规定使用、保养、报废在搞好劳动爱护用品发放的同时,要对使用情形进行调研工作,及时改进、改善。
第八条、操纵加班加点,确需加班加点的,应操纵时刻和人数。
第九条、对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及时改进,保证劳动爱护工作的实施。
四、劳动爱护用品治理制度
第一条 为做好劳动爱护用品的治理工作,有效预防人身伤亡事故以及职业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治理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形,特制定本治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工作现场的劳动爱护用品〔安全防具、设施〕治理工作。 第二条 劳动爱护用品作为防止人身、设备事故,排除职业病等危害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职业病预防卫生技术措施,必须按照有关劳动爱护用品治理标准进行规范治理,务求安全性、时效性、可靠性。如安全网、脚手架、防护栏杆、防护罩、通风防尘设施,各种限制、联锁、保险装置以及安全标志、标牌必须齐全有效。
第三条 安全技术人员必须负责公司安全防护设施、装置治理、爱护、检修、检验职责。 第四条 治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内安全防护设施、装置要定期进行监察,逐步完善,及时增设、更新、劳动爱护用品,有打算有步骤地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第五条 生产现场及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在有危险或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环境下工作,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的加以爱护,安全防护设施不全、不完善,不得进行作业。关于装有安全设施的停用设备,在设备启动前必须及时投入和使用有关安全防护设施、装置。
第六条 安全防护设施、装置不得随意拆除、移动或挪作它用。由于操作人员乱动或挪作它用,所发生的后果概由操作人员及所在的单位领导负责。
第七条 新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装置必须认真按照审定批准的措施方案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进行安装作业,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装置设置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 专门情形需要停用安全防护设施、装置时,应由项目安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后,方可停用。停用安全防护设施、装置在重新启用前,应检查其是否具备运行和使用条件,经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九条 需要拆除的安全防护设施、装置必须经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其他治理人员批准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形下,方可拆除。
第十条 关于安装或拆除较复杂和具有危险性的安全设施、装置工作应有安装或拆除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开始作业,并派专人安全监护。
第十一条 采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同时完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装置,并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 对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的设置要求
〔一〕、工作现场安全设施要做到〝三必有〞即:有边就有栏,有孔(洞)必有盖,有工作项目必有安全设施。
(二)、技术措施要求设置的安全设施必须设置。工作操作运行现场的机械、电气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有效。
(三)、工作现场及其周围的陡坎、深坑及高压带电区等均应有防护设施及警告标志:坑、沟、孔洞等均应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可靠的围栏、挡脚板及警告标志。
(四)、工作现场永久性的平台、楼梯、临时搭设的脚手架外侧均应设1.05 米高的栏杆和18 厘米高的挡脚板,且牢固美观大方。
(五)、重要场所、危险场所、安全通道中装设了事故照明或应急灯的应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无缺。
第十三条 对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的日常检查和使用爱护
(一)、安全防护设施、装置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进行检查修理,确保其安全可靠。公司内生产工作安全防护设施、装置应由动力分厂进行爱护、治理。
〔二〕、对较为复杂,技术含量较高的专业安全防护装置,应托付专业公司进行日常与定期爱护。
〔三〕、对一些有关安全运行的设备设施和安全附件〔如压力表压力阀等〕,要定期到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检验。
〔四〕、项目安全员每日负责工地安全巡查,将检查情形记入个人工作日记。
五、事故治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事故的治理预防事故发生保证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事故等级
〔一〕专门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截了当经济缺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截了当经济缺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截了当经济缺失的事故;
〔四〕一样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截了当经济缺失的事故。
注: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
第三条 凡发生事故,最先发觉者应及时向基层领导及调度报告,事故单位赶忙调动由调度通知有关部门分析处理;对重大伤亡、火灾、爆炸事故,公司领导应赶忙用快速方法向上级机关报告。
第四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应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报送主管部门,报告时刻一样事故不超过三天;重大事故不超过七天,对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企业应写出调查报告书,并于事故后二十天内报送上级机关。
第五条 发生事故后,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那么,主管领导和有关项目部、施工班组、应严肃认真调查和分析事故,找出事故发生的缘故,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指定专人限期贯彻执行,并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条 对严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又不听劝阻的人员或由于渎职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应给予纪律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对蓄意制造事端,造成严峻后果,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提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八条 对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公司应给予表彰或奖励。对排除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第一条、安全技术交底是保证施工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其目的是使施工人员通过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确保工人不违章作业,保证安全生产;
第二条、交底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业。 第三条、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 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工区负责人,施工员和其他治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四条、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员依照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向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写明日期,经交底和被交底双方人员签字;
第五条、交底内容要齐全,有针对性。用专用表格一式三份,由交底人、同意交底人、安全员分别储存归档备查;
第六条、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单独进行,不得与技术、质量交底混同;
第七条、起重机具、机械设备的安装、使用和拆除,临时用电、手持电动工具、施工机具、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规程、本卷须知必须进行交底;
第八条、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包括:脚手架搭设、安全网架设等; 第九条、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交底要求进行作业。
第十条、同意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为所有参加施工作业人员; 第十一条、如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
第十二条、被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必须同意项目部的治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形,发觉有不安全因素,应赶忙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安全事故隐患。
七、登高作业安全规范及应急预案
第一条、登高作业安全规范
1、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爱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劳动法规,条例和规定。
2、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认真遵守安全施工规定,衣着要灵活,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3、为登高操作人员办理和购买相应的劳保和保险,以及防护用品。
4、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者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5、高处作业要设防护栏杆,支持安全网和安装防护门,操作人员要系安全带。 6、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置放在临边或洞口邻近。对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都应随时清除洁净。拆卸下的物体和废料等都要及时运走,不得任意向下丢弃。各施工场所,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件,都要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以防跌落伤人。
7、施工过程中假设发觉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有隐患,及时报告并赶忙处明白得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赶忙停止作业,消险后再进行高处作业。
8、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位或拆除。有些确因施工需要而临时拆除或移位的,都要经施工负责人审批后,才能拆除或移位,并在工作完毕后赶忙复原。
9、高处作业中应按照气候情形和具体条件,分别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10、高处作业安全设施要经常检查,处于良好状态。 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横档间距以30m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采取防滑措施,禁止二人同在梯上作业,如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11、为明确职责,加强安全治理工作,在进行施工往常,由工程负责人和安全员逐级向有关人员作好安全技术交底。高处作业人员在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用品未解决和落实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对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和设备,在投入前要加以检查,确认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12、操作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1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
14、六级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分管付总(或总工程师)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15、凡高处作业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同时遵守所有的有关安全作业的规定。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并设置安全网。严禁上下垂直作业,必要时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
16、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在完成后,应按类型逐项加以查验并做好记录。另外,随着工程的进展,高处作业的工作量还会随之增多,这时应采取分层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第二条、事故应急预案:
1、高空作业重大事故要紧指人从高空坠落受伤〔死亡〕、高空坠物砸伤〔死〕、脚手架塌坍造成人员受伤〔死亡〕等。
2、事故发生后,有关施工队和个人应赶忙向项目部救援小组领导报告。同时采取抢救措施。
3、救援小组应赶忙组织人员抢救,必要时拨打〝120〞急救。 4、抢救人员赶忙送往医院救治,不能拖延时刻。
5、查明事故缘故,对事故进行认真地调查、分析、总结、评估和处理。
八、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治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治理工作,保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缺氧窒息、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火灾、爆炸、高处坠落、触电、机械损害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畴内的所有受限空间作业。
第三条 受限空间: 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并非设计用来给职员长时刻在内工作的;自然通风不良、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作业人员的物料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如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我公司受限空间要紧有各种管道、地下室、地沟及下水道等。
第四条 受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如缺氧、有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气体或粉尘中毒危险)且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的作业活动。
我司受限空间作业要紧指地沟施工作业、管道安装作业。
第五条 公司安全办对受限空间作业进行安全治理,受限空间作业所在部门的安全员具体负责现场安全治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六条 作业负责人的职责。
受限空间作业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是受限空间作业的负责人,应承担以下职责:
(一)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三)在受限空间及其邻近发生专门情形时,应停止作业。 (四)检查、确认应急预备情形、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五)对未经承诺试图进入或差不多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第七条 监护人员的职责:
(一)监护人员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形,能及时判定和处理专门情形。
(二).监护人员应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形进行检查,发觉落实不行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三)监护人员应和作业人员拟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觉专门,应及时禁止作业,并赶忙采取抢救措施。
(四)监护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把握和熟练使用配备的应急抢救设备、设施、报警装置等,并坚守岗位。
第八条 作业人员职责:
(一)严格按照已审批的任务、地点、时刻作业。 (二)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三)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 (三)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和使用工具。 (四)服从作业监护人员的指挥。 (五)熟悉应急预案,把握报警联络方式。
(六)在作业中如显现专门情形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赶忙向监护人员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第九条 审批人员的职责。
(一)审查«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二)要了解受限空间的内外情形。 (三)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形。 第十条 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确定。
(一)对受限空间的结构、机械动能设备、介质性质、内外物质连接、照明、温湿度、氧气含量、通风和交叉作业等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
(二)对受限空间内所有气体进行采样分析,用定性和定量方法对危险有害因素的强弱进行确定。
第十一条 进行受限空间作业前制定完善的作业方案。
(一)受限空间作业的现场指挥人员、安全治理人员、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应具备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心理素养。
(二)受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结论。
(三)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治理程序、内外信息联络的条件和方式。 第十二条 制定安全防护措施。 (一)安全隔离。
受限空间与其它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孔、洞等应采取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或严密封堵等方式进行有效隔离,与外界连接的动力电源应在停机后切断,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二)清洗或置换。
依照介质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以下要求: 氧含量:一样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大于23.5%。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的规定。
可燃气体浓度:被检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比);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比)。
(三)安全教育。
对参加受限空间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四)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给参加受限空间作业的所有人员配备岗位所需的符合标准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作业器材符合安全规程的规定。
第十三条 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依照危险有害因素确定的结论,推测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预备应急救援器材,培训应急救援人员,并进行演练。
第十四条 受限空间作业所在部门应在作业前向有关部门填报«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
(一) «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由受限空间作业所在部门申请办理,公司安全分管领导负责审批,无«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不准作业。
(二)一处受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当受限空间的工艺、环境条件改变时,必须重新办理«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
(三) «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的审批人应履行审批职责。 第十五条 受限空间作业所在部门应在作业前填写««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安全技术交底书»。
第十六条 作业前,现场指挥人员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对作业前的安全预备工作是否落实进行确认,有一项未落实严禁作业。
第十七条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进行通风。
(一)打开所有的孔、洞、门等,对受限空间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二)采纳管道通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第十八条 进行受限空间作业,应严格执行〝先通风、先检测、后作业〞的原那么,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刻、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有毒气体浓度值等;检测标准与检测工作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一)作业前30min内,应对受限空间有代表性的采样点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
(二)作业期间至少每2h监测1次,假设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期间中断作业超过30min时,应重新监测分析;情形专门时,赶忙停止作业,撤离作业人员;经现场处理,采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复原作业。
(三)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第十九条 安全用电。
(一)受限空间作业的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或狭小场地作业时,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12v。
(二)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爱护器。
(三)临时用电的线路应符合标准规定。
(四)临时用电线路装置,应按规定架设和拆除,线路绝缘保证良好。 第二十条 受限空间作业应进行安全监护。
(一)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在其别处设专职监护人员,做好应急防护措施,以确保安全。
(二)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随时与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进行联系;有专门情形时,及时停止作业。
(三)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 第二十一条 禁止进行以下作业: (一)无办理审批的作业。 (二)与审批内容不符的作业。
(三)无监护人员的作业。 (四)超时作业。
(五)不明情形的盲目抢救。
(六)禁止以下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1、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的女性。 2、有聋、哑、呆、傻等严峻生理缺陷者。
3、患有深度近视、癫、高压、过敏性气管炎、哮喘、心脏病,精神分裂症等疾病者。
4、有外伤疤口尚未愈合者。 第二十二条 其它安全规定。
(一)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其别处设置安全警告标志,并保持出入口畅通。
(二)在受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或多工种、交叉作业时,其作业应符合相应标准和安全规定。
(三)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配戴隔离式防毒面具。
(四)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五)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应穿戴好防腐蚀护具。
第二十三条 清点作业人员,清理作业材料和工具,经确认无误后,由作业单位负责人签字验收。
第二十四条 作业单位与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作业现场,确认无问题后签字交接。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全办负责说明。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九、用电作业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第一条、用电作业安全措施:
1、现场照明:照明电线绝缘良好,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效接地。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低于2.4m.
2、配电箱、开关箱:使用BD型标准熔断器,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设置漏电爱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进行分级匹配。配电箱设总熔丝、分开关,动力和照明分别设置。金属外壳电箱作接地或接零爱护。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保险。同一移动开关箱严禁有380V和220V两种电压等级。
3、架空线: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上,架空线装设横担和绝缘子。架空线离地4m以上,离机动车道为6m以上。
4、接地接零:接地采纳角钢、圆钢或钢管,其截面不小于48m㎡一组二根,接地间距不小于2.5m,接地电阻符合规定。转角杆,终端杆及总箱,分配电箱必须有重复接地。
5、用电治理:安装、修理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专职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二条、用电作业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触电事故或设备电器事故后,应第一尽快切断电源,紧急情形下用木棍等非导电物将伤员脱离电源,转移到安全地带进行抢救,并通知其他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及时向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
2、应急救援小组接到报告后,迅速通知各相关人员参加现场救援,以尽可能缩小事故阻碍及缺失为原那么。同时在整个抢救过程中,负责现场通讯和对外联系。
3、应急救援小组依照事故性质及趋势,向有关部门汇报,寻求社会紧急救援。 4、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第一查明现场有没有伤亡人员,并将伤者送往医院,以最快速度将他们救离现场,交由急救中心的医务人员救治。
5、现场负责人积极配合政府的事故调查工作,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6、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缘故,按〝四不放过〞原那么及有关规定处理,对事故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处罚。
7、事故处理终止后,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及早复原生产、施工,减少缺失。
附、急救小常识:
1、总开关。切勿试图关上触电者接触的那件电器用具的开关,因为可能正是该开关漏电。假如触电者靠近高压电,救援人员一定要保持在50米以外,不要盲目施救。
2、假设无法关上开关,可站在绝缘物上,如一叠厚报纸、塑料布、木板之类,用扫帚或木椅等将伤者拨离电源,或是用绳子、裤子或任何干布条绕过伤者腋下或腿部,把伤者拖离电源。切勿用手触及伤者,也不要用潮湿的工具或金属物质把伤者拨开,例如湿毛巾,如此会导致施救者也遭到电击。
3、假如患者呼吸心跳停止,要赶忙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并拨打急救 。 急救 :120
十、机械损害预防及应急措施
随着建设规模的扩大,机械化水平的提高,令人担忧的问题确实是机械损害事故的增加。机械损害、起重吊装损害已排在〝四大损害〞之中,应引起安全、设备治理人员的高度重视。机械损害事故缘故虽比较复杂,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多方把关是能够减少或幸免事故发生的。 第一条 机械损害事故的预防
1.操作人员需体检合格〔即无阻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同时通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地点前,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章制度。
3.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级的保养工作,经常保持机械处于完好的工作状态。
4.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爱护用品。如: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带安全带等。
5.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机械出厂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和合理使用,严禁超负荷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畴。
6.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外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停用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时的机械不得使用。
7.机械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觉不正常现象时,应先关闭电源,待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8.新机或通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机械,必须按出厂使用说明书或改造后的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JGJ34-86〕进行测试和试运转,并符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方可投入使用。
9、现场上固定的加工机械的电源线必须加塑料套管埋地爱护,以防止被加工件压破发生触电。
10、按照«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各类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接地或接零爱护,防止发生漏电。
11、各种机械的传动部分必须要有防护罩和防护套。
12、现场使用的圆锯应相应固定。有连续两个断齿和裂纹长度超过2公分的不能使用,短于50CM的木料要用推棍,锯片上方要安装安全挡板。
13、木工平刨口要有安全装置。木板厚度小于3公分,严禁使用平刨。平刨和圆锯不准使用倒顺开关。
14、使用套丝机、立式钻床、木工平刨作业等,严禁戴手套。
15、砼搅拌机在运转中,严禁将头和手伸入料斗查看进料搅拌情形,也不得把铁锹伸入拌筒。清理料斗坑,要挂好保险绳。
16、机械在运转中不得进行修理、保养、紧固、调整等到作业。
17、机械运转中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或把机械交给别人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作业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作业。
18、打夯机要二人同时作业,一人埋线,操作机械要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严禁在机械运转中清理机上积土。
19、使用砂轮机、切割机,操作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严禁用砂轮切割22#钢丝扎丝。 20、操作钢筋切断机切50CM以下短料时,手要离开切口15CM以上。
21、操作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械、砼搅拌机、砂浆机等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坚持十不吊。
22、加工机械周围的废料必须随时清理,保持脚下清,防止被废料绊倒,发生事故。
第二条 发生气械损害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气械损害事故应赶忙切断动力电源,第一抢救伤员,观看伤员的损害情形,如手前臂、小腿以下位置出血,应选用橡胶带或布带或止血纱布等进行绑扎止血。
2.对发生休克,颅脑损害,脊椎受伤,手足骨折,创伤性出血的伤员的处理方法与高处坠落或物体打击事故相同。
3.动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他措施,及时把伤者送往邻近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应尽量减少颠簸。同时紧密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形。
4.当机械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及时上报有关单位和组织抢救,爱护现场,设置危险区域,专人监护,拍照事故现场照片。
十一、有毒有害气体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
第一条 施工现场作业中有毒有害气体预防和操纵措施。
1、各个工程项目部如有有毒有害气体作业时,必须报安全部门。由安全部门安全员和项目部安全员共同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工作,并留有记录。
2、各个工程项目部要依照检测结果和现场的情形制定全面有效的施工方案报安全部门审核,报主管经理审批后方可施工。
3、作业前,项目部要对治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和有毒有害气体劳动爱护常识等。同时,项目部施工员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书面安全交底,及口头示范交底。
4、作业前,项目部必须配备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对所使用的防护用品进行有效性检查,使用合格的防护用品。
5、作业时要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同时,要求项目部负责人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控,随时检测有毒有害气体的含量,遇有有毒有害气体含量超标情形,必须赶忙停工,及时撤离人员,采取强制通风等有效措施,待正常后,方可作业。
6、在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开释的作业场所用应挂醒目的警示牌,标注〝危险〞、〝有害气体〞等。对打开的检查井进行围挡,防止人员意外掉入。同时,谢绝外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7、当发生紧急情形时,按«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及时进行处理。 8、气体检测设备必须在鉴定有效期内的合格产品,由专人使、储存。气体检测操作人员经培训后,熟悉产品的性能及使用说明。 第二条 预防高炉煤气中毒措施
1、高炉煤气的性质 煤气的性质要紧取决于煤气的成分,不同成分的煤气性质不同,但易燃易爆易中毒是煤气的三大特性。中毒、着火、爆炸通称为煤气三害。高炉煤气特性:无色无味有剧毒易燃易爆。
2、高炉煤气事故多发的部位 高炉煤气中毒事故多发生在:炉前、炉顶和热风机;其中以处理煤气管道、阀门和更换除尘步袋最为严峻。
3、高炉煤气中毒症状大体分类 在煤气区作业,如有以下症状发生,应赶忙意识到极有可能是煤气中毒事故:
〔1〕轻度中毒: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心悸、两腿繁重脆弱无力。
〔2〕中度中毒:上述症状明显加重,意识模糊,双腿麻木,不能迈步,想离开危险区已力不从心,皮肤黏膜呈樱桃红色,嗜睡,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
〔3〕重度中毒:假死、昏迷状态、瞳孔放大、对光反射迟钝,甚至呼吸心跳停止。 4、预防高炉煤气中毒事故的事项 〔1〕必须严格执行煤气安全规程。
〔2〕发觉煤气设备漏煤气,应赶忙处理好,对室内煤气设备经常检查,用肥皂水试漏。
〔3〕在煤气区域内作用和带煤气作业,必须戴防毒面具。
(4〕进入煤气设备内工作,必须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严格处理残余煤气,必须测定CO含量和氧含量合格,按规定办理好作业票,并有专人监护方可进入。
(5〕在煤气区域检修时,第一要看风向,检修人员不应小于二人,并有煤防员监护,CO含量超标时必须佩戴防护面具。
(6〕生活用汽于生产用汽必须可靠断开,或安装可靠隔断装置,防止煤气倒流造成中毒事故。
(7〕严禁在煤气区域内休息,煤气区域应悬挂〝煤气危险区〞等警示标志。 (8〕严禁用高炉煤气、转炉煤气取暖。
〔9〕进入煤气区应注意:煤气区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停留,禁止随意动用煤气设备设施;禁止一切明火和火源。
〔10〕煤气区照明电气设备实施具体规定:采纳防爆型,进入设备内工作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伏,煤气区作业要两人同去同归,携带电量充足、运转正常的煤气报警仪。 第三条 高炉煤气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1〕将中毒着迅速及时地救出危险区域,抬到空气新奇的地点,解除一切阻碍呼吸的衣服并注意保暖,抢救场所应保持清静、通风。
2〕中毒轻微者,如显现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可直截了当送往邻近卫生所急救。 3〕中毒较重这,如显现失去知觉,口吐白沫等症状,应通知煤气防护站和邻近卫生所赶到现场急救。
4〕中毒者已停止呼吸,应在现场赶忙做人工呼吸并使用苏生器,同时通知煤气防护站和邻近卫生所赶到现场抢救。
5〕中毒者未复原直觉前,不得用急救车送往较远医院急救,就近送往医院抢救时,途中应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并有医护人员护送。
6〕有条件的企业应设高压氧仓对煤气中毒者进行抢救和治疗。
7〕发生多人中毒时,抢救次序为重、中、轻。 第四条 煤气着火时事故处理方法
1、当设备轻微着火时,可用湿泥、黄沙、湿麻带覆盖灭火,干粉灭火器最有效; 2、当煤气管径小于100MM时,可直截了当关闭上方阀门灭火;当煤气管径大于100MM时,不容许突然关闭上方阀门或封水封,以防回火爆炸。要逐步关小阀门降低煤气压力,使压力降至100PA以上,或依照火焰长短关小阀门,同时通入大量蒸气灭火。
3、当火焰由管外着火到管内,说明差不多负压,要关闭所有入孔和散孔,通大量蒸气,氮气保压灭火。
4、煤气实施烧红后不得用水突然冷却,灭火后要切断所有煤气来源进行事故处理。
十二、消防安全制度
第一条、各项目部成立安全防火领导小组,建立防火值班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杜绝经济缺失在500元以上的各类火灾事故
第二条、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设施应在总平面布置图反映。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第三条、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爱护、治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30米以上的建筑物要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并设加压泵,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口。
第四条、加强安全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防火意识。指定义务消防员,成立兼职消防队,定期组织演练。
第五条、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
第六条、乙炔气瓶与氧气瓶的存放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2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
第七条、氧气瓶、乙炔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阀、表等附件应完整有效,否那么不准少于5米。
第八条、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第九条、施工现场进行大面积或专门环境的明火作业,应办理审批手续和监护人。 第十条、施工现场用电可,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治理,防止发生火灾。
第十一条、临时木工尖、油漆尖、木工机具等,每25平方米应配置一只种类合格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第十二条、严禁在仓库、木工间、油漆间等场所吸烟,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应按有关规定分类存放。
第十三条、发觉火警和火灾,应当迅速报警,并积极组织力量扑救。
第十四条、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消防安全能力和防火小心性。
第十五条、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责任施工现场每月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形。
第十六条、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处罚,情节严峻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出行车辆安全
第一条、安全驾驶
为确保安全驾驶,必须遵守以下本卷须知。否那么容易引发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严峻受伤甚至死亡。
1.发动机冷却液低温警告灯熄灭之前请勿用力踩下油门踏板。由于暖机不足,容易导致未燃烧气体专门燃烧并损坏三元催化装置。
2.驾驶车辆前,请务必确认所有车门均已关闭。否那么在行车过程中车门容易突然打开,造成严盆意外事故。假如任一车门未关牢,外表上会显现车门未关警告提示。
3.前风挡玻璃下缘的进气口堆有杂物时,应及时清除。否那么将无法吸入新奇空气,导致车内换气不足。下雨时车内温度升高,雾气将附在车窗玻璃上,阻碍驾驶员视野。 第二条、行车安全
1、注重防范疲劳驾驶
专门是秋、冬季,车内使用空调保温,长时驾驶时,驾驶人易产生疲劳。疲劳导致驾驶人的判定能力下降、反应迟钝,增加操作失误,导致换档不及时、不准确,有的甚至显现短时刻睡眠现象,失去对车辆的操纵能力。假如仍将就驾驶车辆,那么可能发生交通事故。因此,驾驶人感到疲劳时就应及时驶离道路,停到安全地带休息,减轻疲劳后再连续驾驶车辆。解除驾驶疲劳的方法有多种多样,如休息或小睡,用清凉空气或冷水刺激面部,喝一杯热茶或热咖啡,吃或喝一些酸或辣的刺激食物,到驾驶室外活动肢体,收听轻音乐,做弯腰动作、
深呼吸,用双手以适当的力度拍打头部等。但这些方法只能是临时缓解疲劳,并不能从全然上解除疲劳。睡眠是缓解疲劳最可靠、最有效的方法。防止疲劳驾驶的几点要求:
〔1〕出行之前要有充足的睡眠; 〔2〕不要服用使您困倦的任何药物;
〔3〕驾驶车辆每3-4小时至少停车休息20分钟;
〔4〕行车中保持驾驶室空气畅通、温度和湿度适宜,减少噪声干扰。
〔5〕感到疲劳时应及时驶离道路,停到安全地带休息,减轻疲劳后再连续驾驶车辆,并尽量不在深夜
2、切勿酒后驾驶
饮酒后千万不可驾驶机动车辆。饮酒后,人的血液中酒精浓度会增高,从而显现中枢神经被麻痹,理性、自制力降低,视力下降、视线变窄,注意力不集中、躯体平稳感减弱等状况,导致驾驶人操纵制动、加速、离合器踏板时反映迟钝、行动迟缓等现象,易引发因转弯不够飞出路外或撞到建筑物上、无视过路行人将其撞伤、无视交通信号或不注意交叉路口而迎面相撞、转错转向盘而迎面撞上驶来的车辆等事故。因此,依照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
3、超速行驶危害多
超速行驶时,驾驶人精神紧张,心理和生理能量消耗大,视力降低、视野变窄、判定能力变差,直截了当阻碍驾驶人的操作稳固性,如遇紧急情形,驾驶人往往措手不及,容易造成碰撞、翻车等交通事故。同时,超速行驶车辆发生气械故障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如容易造成爆胎、制动失效等机械故障。大量交通事故证明,行车速度接近交通流平均速度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危险性最低,而行车速度比交通流速度高得多或低得多的车辆,其发生交通事故的机率会增加。
4、夜间行车,减速慢行
夜间即使开着前照灯,可视距离也比白天短得多,遇到危险时,驾驶人的反应和处置时刻相对较短。因此,在夜间行车时,车速更应适当放慢,保证车辆的制动距离在前照灯照亮的距离之内,从而能及时应对危险情形。夜间行车应尽量幸免超车,必须超车时,跟近前车
后,连续变换前照灯远光、近光,在判定前车已让路承诺超越的情形下方可超越。夜间行车需注意以下几点:
〔1〕行车要适当降低车速。
〔2〕夜间行车要注意休息,切勿强忍睡意行车。
〔3〕驾驶人集中精神,认真观看前方车辆的尾灯,保持与前方车辆差不多的行驶速度,保证足够的行车间距。遇对面有车时,应变换灯光,使用近灯光或让灯光向下照耀。如对面来车灯光耀眼时,应躲开对面灯光直射,将视线移向右侧路肩,并做停车预备。
〔4〕除万不得已,夜间行车应当幸免在路肩上停车,如确因故障抛锚,可将车辆停放到路肩上合适的位置,并在行驶方向的后方100米处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同时开启发宽灯和尾灯。
〔5〕夜间行车中,要紧密注意路上落物。以幸免因发觉落物太迟或全然没有看到导致猛转方向盘,使车辆发生侧滑或撞上其他物体,酿成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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