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安全管理体系及管理网络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章 奖罚 附则
编写: 审核: 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
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安全生产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区域(部门)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公司经理、各区域(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公司、本区域(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别对其所辖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各部门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 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组织员工参加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各区域(部门)安全生产委员会分会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九条 各部门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条 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十一条 公司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 公司行政部是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归口管理。
第十三条 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
第二章 安全管理体系及管理网络
第十四条 公司及各区域(部门)应建立以经理(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各级安全生产决策、安全生
产管理保证体系;建立以分管领导为首的各级安全技术、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经费保证体系;建编写: 审核: 批准: 立以安全管理部门为主的专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检查保证体系;建立以党、工、团贯穿于生产全过程的政治思想、群众监督检查保证体系,形成层层负责、专群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 第十五条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重大的安全生产问题,组织重要安全生产活动。
各区域(部门)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分会,分析、预测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形势,综合管理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本部门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 第十六条 公司行政部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公司应设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各区域(部门)应结合自身实际,可单独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归口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各班组应设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对班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进行查处和纠正,负责班组安全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的落实与检查。
第十七条 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要懂得安全生产的基本理论和知识,要熟知党和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熟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能够熟练应用现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应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 各部门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各区域(部门)具体管理.各部门要支持并帮助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第十九条 公司、各区域(部门)必须按照“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原则,健全和充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公司、各区域(部门)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的配置原则:
公司-—1人/十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并不应少于4人;
区域(部门)公司--1人/十万平方米,并不应少于2人;
第二十条 各部门必须加强对动力、机电、生产机械设备、大型安全设施的管理,并将上述安全设施的管理纳入本部门的安全管理中,并对其安全运行实施监督管理,不允许以包代管。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十一条 公司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公司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审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公司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负责审定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公司副职和所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编写: 审核: 批准: 4、组织审定并批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规定审批公司年度安全措施费用,并对其投入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
5、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公司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6、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
7、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公司安全生产状况.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公司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监督检查各部门、各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组织领导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定期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6、领导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审定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7、负责组织对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报告。 第二十三条 公司会计师的安全生产职责:
1、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
2、组织编制并审批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情况实施监督,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到位。
3、对各部门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的缴纳和返回基金的使用情况实施管理,并适时组织做好公司安全生产效益分析工作。
4、支持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审核各类事故费用支出. 第二十四条 各区域(部门)主要负责人(部门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各区域(部门)公司主要负责人(部门经理)是本区域(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对本部门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健康安全全面负责。
2、领导组织实施本部门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规划及实施计划。
3、认真执行“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规定,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汇报,分析、预测本部门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落实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4、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保证其正常运转。 5、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监督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6、严格遵守有关用工管理规定,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组织领导。
7、对本部门安全生产投入进行监督和落实,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本部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协助事故调查,制定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第二十五条 各区域(部门)安全生产分管领导(部门主任)的安全生产职责:
各区域(部门)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部门主任)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编写: 审核: 批准: 1、监督检查本部门各职能人员的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安全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本部门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3、对本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对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4、对生产设计方案中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本部门安全生产投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落实实施。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7、做好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发生时现场保护工作,并协助事故调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第二十六条 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坚持班前安全活动,经常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不冒险蛮干。 4、做好对本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报告有关部门或领导。 5、认真做好本班组新进厂人员的进场教育和岗位教育工作.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后,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第二十七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任务是: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组织重要安全生产活动,其
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标准及安全生产的拟订工作. 2、综合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拟订公司安全生产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公司所属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管理.
3、负责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的发布,对公司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组织、协调公司管理范围内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4、组织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部门经理的安全资格审核等工作.
5、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有关设备、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情况。
6、监督检查各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监督检查各部门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7、拟订公司安全生产科研规划,组织指导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8、负责对公司重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审定并最终做出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罚。 第二十 公司行政部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督促并支持各区域(部门)积极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做好对员工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工作的落实。 编写: 审核: 批准: 3、严格贯彻执行生产技术规程及其它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对其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参与重大、重要及特殊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专项方案的审核,对各部门大型生产设备的安全运行实施监督管理.
5、组织并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整改.
6、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7、负责做好公司管理范围内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的登记建档工作,定期对公司级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9、监督各区域(部门)做好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各级工会组织,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10、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部门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供应和产品质量、防护性能检查,督促有毒有害场所作业人员及时得到劳动防护.
11、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专职管理人员的技术素质.
12、监督检查各部门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监督检查各部门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监控和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13、掌握主要施工过程的火灾特点,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对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畅通。
14、做好各部门对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采购、管理工作的监督。
15、做好工伤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督促落实事故部门复工前的现场整改,并组织验收。 16、做好有关安全生产举报的受理工作,并做好对举报事项的调查核实,落实整改措施。 第二十九条 公司工程技术部的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编制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督促落实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2、对各部门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工艺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方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3、组织并督促各区域(部门)做好对操作人员的生产工艺培训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
4、参与各部门对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使用过程中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与编制工作,并监督其执行.
5、负责组织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研究。 6、负责对参与重大安全设备、设施的技术鉴定,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7、按规定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 第三十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安全生产职责:
1、监督各部门认真做好对新进厂工人(包括临时工、实习生、暑假工等)的各类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2、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到对干部晋升、员工晋级和奖励的考核内容中去。 3、按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各部门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
4、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编写: 审核: 批准: 5、认真落实国家、地方有关劳动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定,严格执行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照有关制度落实对责任人员的追究处理。 第三十一条 公司工会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国家及全国总工会有关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并监督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并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员工健康、安全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
3、督促各级工会组织成员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支持公司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部门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并提出建议。
4、参加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公司的安全建设,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
5、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对新装置、新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6、认真贯彻落实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有关条例、规定,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监督检查作用,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三十二条 公司财务部的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地方及总公司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防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满足标准要求。
3、对各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内容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安全生产基金,办理安全奖、罚款手续。 第三十三条 各区域(部门)安全生产委员会分会的安全生产职责:
各区域(部门)安全生产委员会分会的任务是:分析、预测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形势,综合管理本部门的安全生产
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本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其主要职责是:
1、依据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结合自身实际,负责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的起草。
2、综合管理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本部门安全生产形势,指导、协调和监督所属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对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协调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4、组织本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5、监督检查所属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有关设备、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情况。
6、监督检查所属各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及其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7、负责对本部门重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安全生产方面重要奖罚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四条 各区域(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在编制、检查和评价生产计划的同时,认真编制、检查和评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做好生产编写: 审核: 批准: 计划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衔接、配合,防止事故发生.
2、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均衡生产,保障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的项目必须视同生产计划优先安排。对生生中重要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实施工作要纳入计划,列为正式工序,给予时间保证。
3、在生产任务与安全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安排解决安全工作的实施,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生产活动,应及时予以制止。
4、教育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管理纳入生产全过程中. 5、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6、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检查,掌握所属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落实整改。
7、负责做好本部门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的登记建档工作,定期对本部门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检测、评估、监控,制定本部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8、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十五条 各部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各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任务是:监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协调相关事故的处理,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依据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结合本项目自身实际及社会要求,组织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各项管理规定。
2、综合管理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本项目安全生产形势,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领导。协调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3、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管理目标计划,制定措施,并监督实施。
4、组织制定本部门各管理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定期组织对其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5、组织本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做好对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
6、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落实对隐患的整改。
7、做好对本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监督,落实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8、做好本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及对有关设备、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
9、协调各方关系,做好对本部门安全、文明达标创建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10、负责对本部门重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及时向其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分会提出安全生产方面重要奖罚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十七条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1、为推进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程,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公司对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考核管理。
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实施组织和领导,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应逐级进行。
3、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等。
4、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对公司有关部门、各区域(部门)组织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各区编写: 审核: 批准: 域(部门)安全生产委员会分会每半年对其下属各部门组织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5、公司有关部门及公司所属各区域(部门)安全生产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核重点: 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②安全生产规划的制定和监督执行情况; ③安全生产投入的监督落实情况; ④安全生产活动的组织及实施效果; ⑤专业安全管理队伍的建设情况; ⑥督促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⑦年度事故控制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 ⑧全员安全生产管理及群防群治情况;
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⑩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管理情况。
6、各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核重点:
①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②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③安全设备、设施配备维护情况; ④专职安全生产人员配备情况; ⑤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⑦安全防护费用的投入情况;
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及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⑨安全、文明班组创建情况; ⑩年度事故控制情况。
7、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标准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制定,实行百分制,90分(包括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包括80分)~90分为良好,70分(包括70分)~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保证项目中,如有一项不得分,总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8、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要纳入公司及公司所属各部门的目标管理中,每年考核工作结束后,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将对公司各区域(部门)的考核情况予以通报,并依据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有关条款进行奖惩兑现,奖优罚劣。 第三十 各级安全生产例会:
1、为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订,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公司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全公司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年度的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3、公司所属各区域(部门)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研究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形势,落实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4、各班组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制定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
5、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6、各部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对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完成对本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7、各部门必须坚持使各级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化,经常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会编写: 审核: 批准: 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 第三十九条 安全生产检查:
1、为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各级安全生产检查。
2、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查机械设备、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处理等为主要内容.
4、公司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以查处“制度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半年组织进行一次。
区域(部门)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和重点抽查为主,以查处“全面性违章”为主要内容,
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
班组安全检查应以经常性安全检查和自查、互查、交接查为主,以查处“操作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周组织进行一次。
各级检查都应对检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安全评比的主要依据。
5、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生产设备及基础设施等的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6、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应根据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7、各级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检查部门。 第四十条 安全教育、培训:
1、为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必须加强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职能。
3、各部门的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本部门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以充分保证,经费从公司培训经费中列支。
4、各部门应采取会议、板报、标语、印发宣传品、图片展览、安全知识竞赛、专场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做好对员工的安全教育。
5、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应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安全教育档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实行分级管理。
6、公司法人代表、各区域(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其每年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20学时,其它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4学时,一般作业人员不得少于40学时。
7、新进厂员工必须接受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各项目部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实施。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各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各班组长组织实施。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9、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后重新上岗时,必须通过相应的车间级及班组级安全教育。 10、公司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编写: 审核: 批准: 的专项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四十一条 班组安全活动:
1、为不断提高员工的全员安全意识,必须坚持班组安全活动的制度化、经常化。
2、各班组坚持每日班前安全活动的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并坚持每日班中跟踪检查、班后讲评。 3、班前安全活动的内容要根据班组承担生产的特点、工位、人员情况、天气变化、周围环境等有针对性地进行,可采用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整理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检查机电设备、维修安全设施、清理周围环境、排除不安全因素等多种方式。
4、每周五或周六为“班组安全活动日”,各班组要对本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对下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布置,同时还要对本班组全体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学习有关安全知识.“班组安全活动日\"的内容和形式要结合实际,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5、班组安全活动工作要充分利用时间,因地制宜,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有实效。
第四十二条 安全技术管理:
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应逐步完成由传统管理模式向现代管理模式的转变,要不断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所有新工序开工前,都必须针对新工序的结构形式、操作指导工艺、工作器具、作业环境和气候等特点,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必须编制专项组织设计工作方案,经公司安全委员会及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生产。
3、各部门必须严格按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及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级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完整、标准、规范。 第四十三条 公司文明生产管理:
1、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仓库或场所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同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工作场所及员工宿舍应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工作场所或者员工
宿舍的出口。
员工宿舍区内应有灭蝇灭鼠措施,有防寒保暖和防煤气中毒设施,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少于2m2,应设置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每室应不超过8人,室内应通风无异味、无垃圾,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轮流卫生值日。
2、员工食堂应办理卫生许可证,灶台、卖饭口等部位要镶贴瓷砖,室内通风、排气、排水设施应保持良好,生熟食品分开,无蝇无鼠。
食堂从业人员要定期体检,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3、各工作场所应设置保温、加盖、上锁的开水桶,要保证饮用水的安全与卫生。
4、各工作场所应设水冲式厕所,纱门、纱窗,墙面刷白,地面抹灰,专人打扫,定期消毒. 5、员工生活区内应设文化室、淋浴室,为员工的学习、洗澡创造条件。 各部门要经常对员工进行卫生防病教育,并应配备急救员,备有常用药品和急救器材。 6、公司内部要认真做好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搞好社区共建。 第四十四条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1、公司必须免费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带、使用。严禁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2、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
3、各部门采购、发放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具有《国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编写: 审核: 批准: 可证》或《劳动防护用品生产条件资格认可证》和《安全鉴定证》的产品。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协同材料管理部门认真做好对新购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杜绝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进入工作现场。 4、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期内防护性能完好。
第四十五条 女员工保护
1、各部门必须认真做好女员工经期、孕期、生育期及哺乳期的保护工作。 2、不得安排女员工从事禁忌工作。
3、定期对女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发现妇科疾病患者及时治疗. 第四十六条 工伤事故管理:
1、公司对工伤事故实行统一管理。
2、工伤事故报告应采取快报方式,逐级完成。
事故现场负责人(或现场目击者)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用电话等最快方式,向行政部领导进行报告.
行政部领导应在接到事故现场负责人的报告后,立即向公司总经理进行报告,同时责成事故发生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重伤事故的报告不超过24小时,死亡事故的报告不超过4小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
3、发生事故的部门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拍照或录像、写出详细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方可移动现场物件,待调查组确认调查取证完毕,充分记录后,方可清理现场。
4、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事故隐瞒不报,不得拒绝、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不得在事故调查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
5、事故调查处理文件、图纸、照片、录像等资料应长期完整保存,以便研究改进措施,进行安全教育,开展安全科学研究。
6、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虽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按伤亡事故上报和查处,不得隐瞒不报。
7、事故调查完毕,对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建议,由发生事故部门负责落实与处理
8、各部门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工伤事故报表和月度工伤统计报表,不得瞒报或迟报。 第四十七条 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
1、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范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公司实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以建立一种奖惩结合、赏罚分明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努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实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区域(部门)管理”、“一岗双责(既对分管面负责,又对分管面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的原则。 3、否决内容:公司党、政、工每年全方位目标考核后所授予有关部门和个人的各种先进荣誉称号和物质奖励(兑现)等。
4、否决对象:符合否决条件的部门(集体)及部门负责人、责任人在本年度无安全责任事故时本应获得的先进荣誉称号及物质奖励(兑现)等。 5、否决条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一票否决:
①发生一次及其以上死亡、重伤事故或由于人为原因造成一次经济损失超过3万元的。 ②没有完成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
6、每年由公司行政部向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和公司、公司工会等部门提出否决意见。
7、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规定,并根据当地部门的要求,严格实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 编写: 审核: 批准:
第五章 奖 罚
第四十 公司对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奖励,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的部门和个人予以处罚,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予以追究.
第四十九条 全年无死亡、重伤事故,负伤频率不超标、无重大机械责任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各项安全管理全面达标,并且全面做到以下几点的,公司将予以奖励。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及上级文件精神.
2、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关心、支持安全部门的工作,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
3、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特种作业、安全技术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责任明确,并逐级落实到位。
4、现场安全生产、文明工作达标,安全措施经费满足需要。
5、员工队伍的录用、管理及使用符合要求,并签定和落实了安全生产合同(协议)。 6、实现安全生产责任状目标,实现年度创建安全、文明部门(或车间)指标。
7、上级安全、文明工作检查时,合格率100%,优良率达到50%以上,现场防护按标准,无重大事故隐患。
8、各类安全生产报表等及时、准确、迅速,无遗漏. 奖车间主任600元.
奖区域(部门)经理800元.
奖安全管理负责人1000元。
奖公司行政部经理1000-1500元.
第五十条 由于重视安全生产、文明工作管理,受到当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表扬的,公司将给予受表扬部门3000~5000元的奖励.
第五十一条 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时,对在安全生产、文明工作及环境管理方面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予以奖励,奖励部门(集体)2000~3000元,奖励个人1000~2000元。
第五十二条 公司对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所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对预防重大事故、排除险情有功及奋不顾身抢救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有功的部门或个人,经所在区域(部门)安全生产委员会分会核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后,公司将予以奖励,奖励部门(集体)4000~8000元,奖励个人2000~5000元。
第五十三条 公司每年将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公司将对被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奖励标准同公司其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标准一致。
第五十四条 公司对发生责任事故的所在部门将予以罚款.
1、一年内,因责任原因,死亡一人,罚事故所在区域(部门) 30000元;因责任事故,重伤一人,罚事故所在区域(部门) 5000~10000元.
2、一年内,因责任原因,死亡或重伤超过一人次的,对事故所在区域(部门)的罚款从第二人次编写: 审核: 批准: 起加倍。 3、凡因责任原因,一次造成多人伤亡或构成四级重大安全事故的,公司将对事故所在区域(部门)按每死亡一人罚款60000元,每重伤一人罚款10000元,每轻伤一人罚款2000元的标准予以处罚,罚款数额累计计算。
第五十五条 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所在区域(部门)的有关责任人员予以1000~5000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未按照本《制度》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2、对安全责任事故隐瞒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拒绝、阻碍、干涉事故调查或在事故调查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嫁祸他人的。
3、公司安全生产、文明作业检查时,每出现一个不合格车间的.
4、未依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5、未依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现场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活动工作存在死角的.
6、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
7、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8、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验收通过的,或对已经批准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9、未依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对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发现,致使隐患长期得不到改正的.
10、阻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或对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的。
11、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命安全的工艺、设备、设施的,或对安全设备、设施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12、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或使用未经检测、检验及检测、检验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机具设备的。
13、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14、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和有毒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
15、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未进行评估,安全技术资料严重缺项的。
16、储存或使用危险品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17、生产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封闭、堵塞生产场所或员工宿舍出口的。
18、工作场所达不到文明、卫生标准,扬尘、废水及噪声等得不到有效治理,危及作业人员健康及安全的.
19、员工生活设施不符合卫生标准和环境卫生作业要求的。 20、忽视现场安全管理,违章指挥或强令从业人员违章作业的。
21、未按规定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或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流于形式的。 22、未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或各类安全生产统计报表上报不及时、不准确的。 38、未按规定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或班组安全活动无实质内容的。 39、对各类安全生产奖罚故意不予落实兑现的。
40、不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对符合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条件的部门或个人编写: 审核: 批准: 实施奖励或表彰的。
第五十六条 对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文明作业检查中出现不良现象的部门和个人,公司予以处罚。
1、公司给予对在安全生产、文明作业检查中被罚款或被通报批评的部门1000~2000元的罚款。 2、公司给予因安全生产、文明作业管理不良,被当地省、市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或、行业主管部门曝光,造成极坏社会影响的工程的项目部3000~5000元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 公司对违章蛮干、不听劝阻、不服从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从业人员予以罚款处理。 1、第一次违反者,罚款100~200元;第二次违反者,罚款加倍;对屡教不改者的罚款金额,以所犯次数和第二次罚款数额相乘计算,并调离工作岗位。
2、危及他人安全与健康,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除按上述要求进行违章罚款外,还要承担受害者的医疗等费用.
第五十 对因他人违章造成个人伤害,或因不可抗拒外力原因造成伤害的,公司不予罚款. 第五十九条 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的来源: 1、从科技基金中列支
2、各种安全生产、文明作业罚款. 第六十条 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的管理:
1、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由财务单独列帐,专款专用。
2、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用于本《制度》所列的各种奖励及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的其他有关安全方面的奖励。
3、安全奖励基金的使用权为公司行政部,由行政部经理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六十一条 对部门的罚款不得摊入成本,对个人的罚款要当场付款,特殊情况可由所在部门从本人工资、奖金中扣除。
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 本《制度》已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通过,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编写: 审核: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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