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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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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与人才

前移监督关口,强化程序监督完善操作环节。对照《干部任用条例》,根据全市干部工作实际情况,对干部选任工作程序进行完善和补充,增加了初始动议和初始提名两个关键环节,堵塞了程序上的漏洞。工作中,为了预防动议调整干部过频、过多及有具体目标、具体人选动议等问题,出台了《关于调整乡局级领导干部初始动议的规定》,并在选人用人实践中多次修改完善,明确了初始动议的条件、程序、规模、频率和时间,使初始动议充分体现民主意志。规定调整乡局级领导干部的动议,只提出调整干部的方向、原则和选任标准,不直接指定具体人选,由组织部具体负责实施。为了解决调整提拔干部由谁提名、怎样提名等问题,出台了《选拔乡局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委员民主

着力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习惯。在此基础上,我们把操作流程图塑封后,下发到全市副乡局级以上领导干部手中,便于随时接受监督。

规范操作制度。出台了《选拔任用乡局级领导干部暂行办法》,对选拔任用乡局级领导干部的资格条件、操作程序、纪律要求、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规范,先后出台了1相关配套制度,有效解决了选拔任用乡局级领导干部如何遵守《干部任用条例》的问题。2007年以来,我们严格执行这个暂行办法,选拔了10批71名乡局级领导干部,没有出现违反程序操作的事件,实际效果比较好。

搭建监督平台,强化运行监督全方位公开信息,增强干部选拔透明度。每次选人用人前,都向各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通报提拔调整干部初始动议。在民主推荐前,把空缺职位、任职资格、条件、选拔方式和程序等,采取多种形式提前向社会公开。在民主推荐时,将符合推荐职务、职位、资格的干部名单发放到参加推荐会议的人员手中,将考察推荐组成员,推荐考察时

间和地点、程序、联络方式等向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公布,接受群众的建议和监督。在初始提名推荐后,向群众公开提名人选。在民主推荐和组织考核后,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拟提拔人选基本情况,在常委会或全委会上进行通报。同时,吸收所有纪委委员及提名人选参加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第一时间将拟任人选向社会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多方面征求意见,增强干部选任科学性。每次调整干部制定方案时,都广泛征求委员和部分乡局级正职领导干部的意见。草案形成后,广泛征求乡局级领导干部的意见,再根据提出的意见研究调整,

杨树峰

提名制度》,明确了群众民主推荐提名、组织推荐提名和个人自荐提名的途径和渠道,进行全方位公开提名推荐,扩大了干部选任渠道。

细化操作流程。依据《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我们将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程序分解为7个环节、

28个具体步骤,设计了《选拔任用乡局级领导干部

操作流程图》。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必须按照流程进行操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简化程序、规避程序和颠倒程序。将操作流程图悬挂在办公室和常委会议室,供和其他常委参考,熟悉各个环节和步骤,形成按程序规范选人用人的工作

44党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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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BuYuRenCai>干部与人才

努力做到上下意见一致。在酝酿环节,由或组织部在规定时间内,与拟提拔人选的上级分管领导、上级协管部门、、政协充分沟通酝酿,最后由沟通协调会集体酝酿提出人选。

多渠道竞争选拔,增强干部选拔准确性。在选拔党政正职领导干部时,采取差额提名、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全委会差额票决等全程差额的方式。在乡局级党政副职的选拔中,进行了公开选拔的实践。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统一考试、考察、决定任用四个步骤,公开选拔了10名乡局级副职领导干部。对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选任,探索了竞争上岗平职交流的方式。在选拔过程的关键环节,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参与,确保了“阳光操作”和干部工作的严肃性。

拓展监督渠道,强化合力监督

组织部门内部全程监督。2004年以来,我市实行了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组织部内部跟踪审核制度。选拔任用干部动议方案提出后,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全程审核人选的提出、职数、任职资格和条件,根据查阅干部本人档案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拟提拔人选进行审核,并对履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严格把关。预防和避免了干部“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

四大班子内部互相监督。出台了《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工作事项议事规则》,明确了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工作事项的议事原则、范围、程序、

制度以及对违反本规则行为的责任追究。每次调整干部,都采取事前沟通、事中讨论、事后验证等方法,充分听取、、政协及班子成员的意见。每年度召开市级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在会上要就选人用人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述职,充分听取、、政协以及班子成员的意见。

依托上级部门审核监督。多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上级组织部门监督,按照省里《关于提拔干部讨论任用前审核暂行办法》,主动向上级组织部门送审了

33名拟提拔干部的材料,有4人因身份等问题未获

批准,没有提交常委会讨论任用。按照事前报告规定,我们对需要事前向上级组织报告的事项,都能及时报告。近年来,在实行常委会和全委会票决制过程中,我们4次主动请上级组织部门派人参加常委会或全委会进行现场监督。

调动社会各界全面监督。建立离任公示制度,对平级交流的乡局级领导干部进行离任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媒体公开制度,每次调整和提拔干部后,将调整和提拔干部的理由、被提拔干部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等材料,公布在德惠党建网上,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建立全委会专题报告制度,每年都就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向全委会作专题报告,并请委员对本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审议和测评。

(作者单位:吉林省

德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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