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第三中学校
“优秀班干部、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为了不断完善我校的班级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优秀班干部和三好学生”的榜样作用,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提高同学们的学习兴趣。每期开展评选 “优秀班干部、三好学生”的评选活动。其细则如下:
一、优秀班干部评选条件。
1、在本学年任职的班干部。
2、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遵纪守法。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学期内无重大违纪现象,无处分记录。
3、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不吸烟、不饮酒,着装、发型符合学生仪容仪表的检查要求。
4、热爱学校、关心集体,与同学和睦相处,热心帮助他人,在同学、老师中有良好的形象。
5、团结同学,有事能和其他班干商量,积极、组织或参加班内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有益活动。能顺利完成学校、班级交给的工作任务。
6. 对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口才交际能力,是老师的好帮手,是同学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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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以身作则,办事公正,大胆管理,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8、能完成本职工作,经常督促同学们遵守校纪校规,组织同学们搞好教室、宿舍卫生等工作。
二、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能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行为规范》及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2、热爱学校、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有益活动。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作业完成率高,学习成绩优秀,考试无舞弊行为;
4、学习方法得当,学习效率高。在学习过程中互帮互学,刻苦钻研;课堂纪律好。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不断增强体质,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讲究卫生,爱清洁,有环境意识。
三、评选程序及办法
1、学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分配班级名额。
2、根据评选条件,学生递交申请表(学校团委提供),填写相关材料。
3、班级确定后报学校团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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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第三中学校团委
2011-9-26
“优秀班干部、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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