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X同志的政审意见
XXX,女,汉族,为广西中医药大学2011级药学专业的应届毕业生。该同志在校期间,在思想上积极向上,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立场坚定,思想和行为时刻保持与党保持一致,是一名合格的。
该生勤奋好学,不无故早退、旷课,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具备有较好的专业理论知识。在担任班干期间,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工作积极肯干,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工作认真负责。在平时生活中团结同学,热爱班集体,与同学关系融洽,乐于助人,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该同志在校期间,遵纪守法,没有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没有经济问题,没有犯罪记录,没有参加“”等邪教组织活动。
单位名称 XX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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