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厂粉尘管理制度
日常管理
1. 车间每年定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了解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掌握危险岗位的安全生产技术。
2. 制定粉尘安全检查表,明确检查时间、内容、人员、确定检查频次。 3.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杜绝各种未经批准的非生产性明火。 4. 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应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
5. 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应用铜线或铜片进行跨接。 6. 用于安全、通风除尘、粉尘爆炸预防、粉尘爆炸控制的安全通道、风机、风简、旋风分离装置等设施、设备,未经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更换或停止用。
7. 包装缝袋机应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措施。
8. 危险场所的疏散通道严禁锁闭、堵塞,必须保持畅通。 9. 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和粉尘超标时严禁作业,并停产撤人。 10. 严格执行车间制定的包装粉尘安全操作规程
11. 作业人员应严格劳保着装,正确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 12. 除尘系统应在工艺设备启动前开启,作业停止后再停机。 13. 作业期间,严禁使用金属工具敲击设备、管道等金属设施,防止碰撞产生火化。
14. 作业后,应按规定对墙体、梁、支架、地面和设备等表面积聚的粉尘进行清
15. 打扫、清理出的粉尘及时装袋,转至车间指定地点回收。 16. 不能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防止粉尘扬起,形成粉尘云,从而增加该区域的危险。
17. 管道上的粉尘必须用湿的拖把或棉纱进行清理。
18. 灯具上的粉尘用湿的拖把或棉纱清理,在清理前必须将电源切断,清理后30分钟内不得通电。
19. 清理地面可先除湿,再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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