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江西省电力公司
2010年主设备、材料集中规模
招标采购
招 标 文 件
第三册 (技术部分)
货物名称:集中抄表终端 (集中器、采集器)
分标编号:
江西省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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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技术规范
目 录
表1: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 ........................................ 2 表2:必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表 ........................ 2 表3:推荐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表 ........................ 2 表4:技术差异表 ...................................................... 3 1 图纸资料提交单位 ------------------------------------------------------- 4 2 工程概况 --------------------------------------------------------------- 4 3 使用条件 --------------------------------------------------------------- 4 4 主要功能及技术要求 ----------------------------------------------------- 4 5 质量保证及试验 -------------------------------------------------------- 17 6 供货范围 -------------------------------------------------------------- 17 7 技术文件 -------------------------------------------------------------- 18 8 其 它 ----------------------------------------------------------------- 18 附录A 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报告表 .................................... 18 附件1 主要功能 ...................................................... 19 附件 2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货表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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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
表1-1: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
序号 设备名称 规 格 单位 数量 备 注 上行通信模块集中抄表终端 1 (集中器不带交采) DJGZ23-XXXX 套 3000 同时含以太网和无线G网两种 上行通信模块集中抄表终端 2 (采集器I型) 注: DCZL23-XXXX 套 16000 同时含以太网和无线G网两种 表2:必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表
序号 1 2 3 注: 名 称 单 位 型号和规格 集中器手持调试器 个 数量 108 型号和规格 数量 项目单位要求 投标人响应 表3:推荐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表
序号 1 2 4 5 6 7 注: 名 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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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技术差异表
序号 1 2 3 项 目 对应条款编号 技术招标文件要求 差 异 备 注 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规范应与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一致。若有差异投标人应如实、认真地填写差异值;若无技术差异则视为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的要求,且在技术差异表中填写“无差异”。如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参数优于本招标书的要求,请在备注中详细说明,其参数以所提供有效的试验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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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图纸资料提交单位
经确认的图纸资料应由卖方提交表4所列单位。
表4 卖方提交的须经确认的图纸资料及其接收单位
提交图纸 资料名称 接收图纸单位名称、地址、邮编、电话 提交 份数 提交时间 2 工程概况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工程项目需要对集中抄表终端(集中器DJGZ23-XXXX、采集器DCZL23-XXXX)进行入网和抽检测试。
3 使用条件
3.1 使用环境条件
序号 名称 最高日温度 1 环境温度 最低日温度 最大日温差 2 3 相对湿度 海拔高度 最大日相对湿度 最大月平均相对湿度 ℃ m 单位 ℃ 项目单位要求值 投标人保证值 4 主要功能及技术要求 4.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集中抄表终端(集中器和采集器)的技术要求、试验项目及要求、检验规则和质量管理要求等。
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1—1995 仪器仪表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7215.211—2006 交流电测量设备 通用要求 试验和试验条件— 第11部分:测量设备 GB/T 17215.321 交流电测量设备 特殊要求 第21部分 静止式有功电能表(1级和2级) GB/T 17215.322 交流电测量设备 特殊要求 第22部分 静止式有功电能表(0.2s级和0.5s级) GB/T 17215.323 交流电测量设备 特殊要求 第21部分 静止式无功电能表(2级和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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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DL/T 533—2007 电力负荷管理终端 DL/T 614 多功能电能表 DL/T 5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
DL/T 698.1—2009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1部分:总则 Q/GDW129-2005 电力负荷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Q/GDW130-2005 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数据传输规约 Q/GDW 373—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 功能规范
Q/GDW 374.3—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 第三部分:通信单元技术规范 Q/GDW 375.2—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型式规范 第二部分:集中器型式规范 Q/GDW 375.3—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型式规范 第三部分:采集器型式规范 Q/GDW 376.1—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 第一部分: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 Q/GDW 376.2—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 第二部分:集中器本地通信模块接口协议 Q/GDW 379.3—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检验技术规范 第三部分:集中抄表终端检验技术规范 江西省电力公司单、三相电子表通讯规约
4.3 技术要求 4.3.1 环境条件
4.3.1.1 参比温度及参比湿度
参比温度为23C;参比湿度为40%~60%。
4.3.1.2 温湿度范围
终端设备正常运行的气候环境条件见表1。
表1 气候环境条件分类
空 气 温 度 场所类型 级别 范 围 ℃ 遮 蔽 户 外 协议特定 C1 C2 C3 CX 5~+45 25~+55 40~+70 最大变化率a ℃/h 0.5 0.5 1 相对湿度b % 5~95 10~100 湿 度 最大绝对湿度 g/m3 29 35 a 温度变化率取5 min 时间内平均值。 b 相对湿度包括凝露。 4.3.1.3 大气压力 63.0kPa~108.0kPa(海拔4000m及以下),特殊要求除外。
4.3.2 机械影响
终端设备应能承受正常运行及常规运输条件下的机械振动和冲击而不造成失效和损坏。机械振动强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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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率范围:10Hz~150Hz;
——位移幅值:0.075mm(频率≤60Hz); ——加速度幅值:10m/s2(频率60Hz)。
4.3.3 工作电源 4.3.3.1 工作电源
集中器应使用交流三相四线供电,采集器可使用单相或三相四线供电。三相四线供电时,在断一相或两相电压的条件下,交流电源应能维持集中器和采集器正常工作和通信。
4.3.3.2 额定值及允许偏差
工作电源额定电压:220V/380V,允许偏差20%~+20%;频率:50Hz,允许偏差6%~+2%。
4.3.3.3 功率消耗
在非通信状态下,采集器消耗的视在功率应不大于5VA、有功功率应不大于3W;集中器消耗的视在功率应不大于15VA、有功功率应不大于10W。
4.3.3.4 失电数据和时钟保持
集中器供电电源中断后,应有措施至少保持数据和时钟一个月。电源恢复时,保存数据不丢失,内部时钟正常运行。采集器可选配该功能。
4.3.3.5 抗接地故障能力
集中器的电源由非有效接地系统或中性点不接地系统的三相四线配电网供电时,在接地故障及相对地产生10%过电压的情况下,没有接地的两相对地电压将会达到1.9倍的标称电压;在此情况下,终端不应出现损坏。供电恢复正常后,终端应正常工作,保存数据应无改变。
4.3.4 结构
集中器的结构应符合Q/GDW 375.2-2009的结构要求,采集器的结构应符合Q/GDW 375.3-2009的结构要求。
4.3.5 绝缘性能要求 4.3.5.1 绝缘电阻
集中器、采集器各电气回路对地和各电气回路之间的绝缘电阻要求如表2所示:
额定绝缘电压 V U≤60 60<U≤250 U>250 正常条件 ≥10 ≥10 ≥10 表2 绝 缘 电 阻
绝缘电阻 MΩ 湿热条件 ≥2 ≥2 ≥2 测试电压 V 250 500 1000 注:与二次设备及外部回路直接连接的接口回路采用U>250V的要求。 4.3.5.2 绝缘强度 电源回路、交流电量输入回路、输出回路各自对地和电气隔离的各回路之间以及输出继电器常开触点回路之间,应耐受如表3中规定的50Hz的交流电压,历时1min的绝缘强度试验。试验时不得出现击穿、闪络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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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漏电流应不大于5mA。
额定绝缘电压 U≤60 60<U≤125 表3 试 验 电 压
试验电压有效值 500 1500 额定绝缘电压 125<U≤250 250<U≤400 单位:V
试验电压有效值 2000 2500 注:输出继电器常开触点间的试验电压不低于1500V;对于交直流双电源供电的终端,交流电源和直流电源间的试验电压不低于2500V。 4.3.5.3 冲击电压 电源回路、交流电量输入回路、输出回路各自对地和无电气联系的各回路之间,应耐受如表4中规定的冲击电压峰值,正负极性各5次。试验时应无破坏性放电(击穿跳火、闪络或绝缘击穿)现象。
额定绝缘电压 U≤60 60<U≤125 表4 冲击电压峰值
试验电压有效值 2000 5000 额定绝缘电压 125<U≤250 250<U≤400 单位:V
试验电压有效值 5000 6000 注:RS485接口与电源回路间试验电压不低于4000V 4.3.6 温升 在额定工作条件下,电路和绝缘体不应达到可能影响终端正常工作的温度。
具有交流采样的终端每一电流线路通以额定最大电流,每一电压线路(以及那些通电周期比其热时间常数长的辅助电压线路)加载1.15倍参比电压,外表面的温升在环境温度为40℃时应不超过25K。
4.3.7 数据传输信道 4.3.7.1 通用介质
通信介质可采用无线、有线、电力线载波等。
4.3.7.2 数据传输误码率
专用无线、电力线载波信道数据传输误码率应不大于105,光纤信道数据传输误码率应不大于109。
4.3.7.3 通信协议
集中器与主站的通信协议应符合Q/GDW 376.1—2009,集中器与本地通信模块间应支持Q/GDW 376.2—2009。
4.3.7.4 通信单元性能
通信单元性能应符合Q/GDW 374.3—2009相关要求。
4.3.8 功能要求 4.3.8.1 功能配置
集中抄表终端的功能配置见 表5。
序号 表5 集中抄表终端的功能配置
集中器 项 目 必备 第7页
选配 必备 选配 采集器 江西省电力公司2010年主设备、材料集中规模(框架)招标采购 集中抄表终端(集中器、采集器)招标文件
集中器 序号 项 目 必备 电能表数据采集 1 数据采集 状态量采集 交流模拟量采集 直流模拟量采集 实时和当前数据 历史日数据 2 数据管理 和存储 历史月数据 重点用户采集 电能表运行状况监测 公变电能计量 √ 选配 必备 √ √ √ √ √ √ √ √ 选配 采集器 √ √ √ √ √ 采集器 表5(续) 集中器 序号 项 目 必备 时钟召测和对时 √ √ √ √ √ √ √ √ 选配 必备 选配 √ √ √ √ √ √ √ √ √ √ √ √ √ √ 3 参数设置 和查询 终端参数 抄表参数 其它(限值、预付费等)参数 4 事件记录 重要事件记录 一般事件记录 与主站(或集中器)通信 中继(路由) 5 数据传输 级联 数据转发(通信转换) 运行状态指示 6 本地功能 本地维护接口 本地扩展接口 自检自恢复 终端初始化 7 终端维护 软件远程下载 断点续传 √ √ √ √ √ √ √ √ 4.3.8.2 集中器功能要求 4.3.8.2.1 数据采集 4.3.8.2.1.1 采集数据类型
集中器采集各电能表的实时电能示值、日零点冻结电能示值、抄表日零点冻结电能示值。电能数据保存时应带有时标。
集中器采集的实时或当前数据内容见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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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1 2 3 4 5 6 7 8 表6 实时和当前数据
数 据 项 当前总加有功功率 当前总加无功功率 实时三相电压、电流 实时三相总及分相有功功率 实时三相总及分相无功功率 实时功率因数 当月有功最大需量及发生时间 当前电压、电流相位角 数 据 源 脉冲/交采 脉冲/交采 交采 交采 交采 交采 电能表 交采 表6(续) 序号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数 据 项 当前正向有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当前正向无功电能示值 当前反向有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当前反向无功电能示值 当前一/四象限无功电能示值 当前二/三象限无功电能示值 三相断相统计数据及最近一次断相记录 终端日历时钟 终端参数状态 终端上行通信状态 终端事件计数器当前值 终端事件标志状态 终端状态量及变位标志 终端与主站当日/月通信流量 终端集中抄表状态信息 电能表日历时钟 电能表运行状态字及其变位标志 电能表远程控制状态及记录 电能表远程控制操作次数及时间 电能表参数修改次数及时间 电能表预付费信息 数 据 源 电能表 电能表 电能表 电能表 电能表 电能表 电能表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电能表 电能表 电能表 电能表 电能表 电能表 4.3.8.2.1.2 采集方式 集中器可用下列方式采集电能表的数据:
a) 实时采集:集中器直接采集指定电能表的相应数据项,或采集采集器存储的各类电能数据、参数和事件
数据。
b) 定时自动采集:集中器根据主站设置的抄表方案自动采集采集器或电能表的数据。
c) 自动补抄:集中器对在规定时间内未抄读到数据的电能表应有自动补抄功能。补抄失败时,生成事件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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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并向主站报告。
4.3.8.2.1.3 状态量采集
终端实时采集开关位置状态和其它状态信息,发生变位时应记入内存并在最近一次主站查询时向其发送该变位信号或终端主动上报。
4.3.8.2.2 数据管理和存储 4.3.8.2.2.1 存储数据类型
集中器应能按要求对采集数据进行分类存储,如日冻结数据、抄表日冻结数据、曲线数据、历史月数据等。曲线冻结数据密度由主站设置,最小冻结时间间隔为1h,采集数据内容见 表7和表8。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表7 历 史 日 数 据
数 据 项 日有功最大需量及发生时间 日总最大有功功率及发生时间 日正向有功电能量(总、各费率) 日正向无功总电能量 日反向有功电能量(总、各费率) 日反向无功总电能量 日正向有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日正向无功电能示值 日反向有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日反向无功电能示值 日一/四象限无功电能示值 日二/三象限无功电能示值 电容器投入累计时间和次数 日、月电容器累计补偿的无功电能量 日功率因数区段累计时间 终端日供电时间、日复位累计次数 终端日控制统计数据 终端与主站日通信流量 抄表日有功最大需量及发生时间 抄表日正向有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抄表日正向无功电能示值 总加组有功功率曲线 总加组无功功率曲线 总加组有功电能量曲线 总加组无功电能量曲线 有功功率曲线 无功功率曲线 总功率因数曲线 第10页
数 据 源 电能表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电能表 电能表 电能表 电能表 电能表 电能表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电能表 电能表 电能表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江西省电力公司2010年主设备、材料集中规模(框架)招标采购 集中抄表终端(集中器、采集器)招标文件 序号 29 30 数 据 项 电压曲线 电流曲线 数 据 源 终端 终端 表7(续) 序号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数 据 项 正向有功总电能量曲线 正向无功总电能量曲线 反向有功总电能量曲线 反向无功总电能量曲线 正向有功总电能示值曲线 正向无功总电能示值曲线 反向有功总电能示值曲线 反向无功总电能示值曲线 数 据 源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电能表 电能表 电能表 电能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表8 历 史 月 数 据 数据项 月有功最大需量及发生时间 月总最大有功功率及发生时间 月正向有功电能量(总、各费率) 月正向无功总电能量 月反向有功电能量(总、各费率) 月反向无功总电能量 月正向有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月正向无功电能示值 月反向有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月反向无功电能示值 月一/四象限无功电能示值 月二/三象限无功电能示值 月电压越限统计数据 月不平衡度越限累计时间 月电流越限统计数据 月功率因数区段累计时间 终端月供电时间、月复位累计次数 终端与主站月通信流量 数据源 电能表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电能表 电能表 电能表 电能表 电能表 电能表 终端/电能表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4.3.8.2.2.2 存储要求 集中器数据存储容量不得低于32M。
4.3.8.2.2.3 重点用户采集
集中器应能按要求选定某些用户为重点用户,按照采集间隔1h生成曲线数据,采集数据内容见表2。
4.3.8.2.2.4 电能表运行状况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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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端监视电能表运行状况,电能表发生参数变更、时钟超差或电能表故障等状况时,按事件记录要求记录发生时间和异常数据。
4.3.8.2.3 参数设置和查询功能 4.3.8.2.3.1 时钟召测和对时功能
集中器应有计时单元,计时单元的日计时误差≤±1s/d。集中器可接收主站或本地手持设备的时钟召测和对时命令。集中器应能通过本地信道对系统内采集器进行广播对时或对电能表进行广播校时。
4.3.8.2.3.2 终端参数设置和查询
可主站远程查询或手持设备本地设置和查询下列参数: ——集中器档案,如采集点编号等;
——集中器通信参数,如主站通讯地址(包括主通道和备用通道)、通信协议、IP地址、振铃次数、通信路
由等。
4.3.8.2.3.3 抄表参数
可远程或本地设置和查询抄表方案,如集中器采集周期、抄表时间、采集数据项等。
4.3.8.2.4 事件记录
集中器应能根据设置的事件属性,将事件按重要事件和一般事件分类记录。事件包括终端参数变更、抄表失败、终端停/上电,电能表时钟超差等,记录的主要事件见 表。
当集中器采用双工传输信道时,集中器应主动向主站发送告警信息;当采用不具有主动上报的远程信道时,集中器在应答主站抄读电能量数据时将请求访问位(ACD)置1,请求主站访问。集中器应能保存最近500条事件记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表9 事 件 记 录
数 据 项 数据初始化和版本变更记录 参数丢失记录 参数变更记录 状态量变位记录 电能表参数变更 电流回路异常 电压回路异常 相序异常 电能表时间超差 电能表故障信息 终端停/上电事件 电压/电流不平衡越限 电容器投切自锁 消息认证错误记录 数 据 源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表9(续) 第12页
江西省电力公司2010年主设备、材料集中规模(框架)招标采购 集中抄表终端(集中器、采集器)招标文件 序号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数 据 项 终端故障记录 有功总电能量差动越限事件记录 电压越限记录 电流越限记录 视在功率越限记录 电能表示度下降 电能量超差 电能表飞走 电能表停走 485抄表失败 终端与主站通信流量超门限 电能表运行状态字变位 数 据 源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4.3.8.2.5 本地功能 4.3.8.2.5.1 本地状态指示
应有电源、工作状态、通信状态等指示。
4.3.8.2.5.2 本地维护接口
提供本地维护接口,支持手持设备设置参数和现场抄读电能量数据,并有权限和密码管理等安全措施,防止非授权人员操作。
4.3.8.2.5.3 本地扩展接口
提供本地通信接口,可抄读台区考核表数据,并可支持用于配变监测的交采装置和无功补偿装置进行通信。
4.3.8.2.6 终端维护
4.3.8.2.6.1 自检和异常记录
集中器可自动进行自检,发现设备(包括通信)异常应有事件记录和告警功能。
4.3.8.2.6.2 初始化
终端接收到主站下发的初始化命令后,分别对硬件、参数区、数据区进行初始化,参数区置为缺省值,数据区清零,控制解除。
4.3.8.2.6.3 远程软件升级
集中器支持主站对集中器进行远程在线软件下载升级,并支持断点续传方式,但不支持短信通信升级。
4.3.8.3 采集器功能要求 4.3.8.3.1 数据采集
采集器应能按集中器设置的采集周期自动采集电能表数据。
4.3.8.3.2 数据存储
采集器应能分类存储数据,形成总及各费率正向有功电能示值等历史日数据,保存重点用户电能表的最近24小时整点总有功电能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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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3.3 参数设置和查询
可远程查询或本地设置和查询下列参数: a) 支持广播对时命令,对采集器时钟进行校时。
b) 支持设置和查询采集周期、电能表通信地址、通信协议等参数,并能自动识别和适应不同的通信速率。 c) 能依据集中器下发或本地通信接口设置的表地址,自动生成电能表的表地址索引表。
4.3.8.3.4 事件记录
采集器应能记录参数变更、抄表失败、终端停/上电等事件。
4.3.8.3.5 数据传输
数据传输功能内容如下:
a) 可以与集中器进行通信,接收并响应集中器的命令,向集中器传送数据。 b) 中继转发,采集器支持集中器与其它采集器之间的通信中继转发。 c) 通信转换,采集器可转换上、下信道的通信方式和通信协议。
4.3.8.3.6 本地功能
具有电源、工作状态、通信状态等指示。
提供本地维护接口,支持手持设备通过红外通信口等本地维护接口设置参数和现场抄读电能量数据。本地参数设置和现场抄表应有权限和密码管理。
4.3.8.3.7 终端维护 4.3.8.3.7.1 自检自恢复
终端应有自测试、自诊断功能,发现终端的部件工作异常应有记录。 终端应记录每日自恢复次数。
4.3.8.3.7.2 终端初始化
终端接收到主站下发的初始化命令后,分别对硬件、参数区、数据区进行初始化,参数区置为缺省值,数据区清零,控制解除。
4.3.8.4 外壳及其防护性能 4.3.8.4.1 机械强度
集中器、采集器的机箱外壳应有足够的强度,外物撞击造成的变形应不影响其正常工作。
4.3.8.4.2 阻燃性能
非金属外壳应符合GB/T 5169.11的阻燃要求。
4.3.8.4.3 外壳防护性能
集中器、采集器外壳的防护性能应符合GB/T 4208规定的IP51级要求,即防尘和防滴水。
4.3.8.5 接线端子 4.3.8.5.1 一般要求
集中器、采集器对外的连接线应经过接线端子,接线端子及其绝缘部件可以组成端子排。强电端子和弱电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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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分开排列,具备有效的绝缘隔离。电流出线端子的结构应与截面为4~6mm2的引出线配合。其它出线端子的结构应与截面为1.5~2.5mm2的引出线配合。
4.3.8.5.2 绝缘强度
端子排的绝缘强度应符合本部分4.5.2的要求。
4.3.8.5.3 阻燃性能
端子排的阻燃性能应符合GB/T 5169.11的阻燃要求。
4.3.8.6 天线
采用无线信道时,应保证在不打开集中器封印的情况下无法使天线由集中器上拔出或拆下。
4.3.8.7 接线端子
金属的外壳和端子盖板以及终端正常工作中可能被接触的金属部分,应连接到的保护接地端子上。接地端子应有清楚的接地符号。接地端子的截面积应不小于20mm2。
4.3.8.8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裸露的带电部分对地和对其它带电部分之间,以及出线端子螺钉对金属盖板之间应具有表10规定的最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对于工作在海拔高度2000m以上的终端的电气间隙应按GB/T 16935.1 的规定进行修正。
额定电压 V U≤25 25<U≤60 60<U≤250 250<U≤380 表10 最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电气间隙 mm 1 2 3 4 爬电距离 mm 1.5 2 4 5 4.3.8.9 加封印 集中器、采集器应能加封印: ——门应能加封印;
——机架式终端无门且小机箱为可抽出结构的,小机箱应能加封印,不拆除所加封印,小机箱应无法抽出。
4.3.8.10 金属部分的防腐蚀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可能受到腐蚀或能生锈的金属部分,应有防锈、防腐的涂层或镀层。
4.3.9 采集数据可靠性 4.3.9.1 采集数据准确度
集中器直接或通过采集器采集电能表的数据时,集中器采集的电能表累计电能量读数E应与电能表示值E0
一致。
4.3.9.2 数据采集成功率
集中器、采集器和一定数量的电能表组成一个数据采集网络。在试验条件下以0.5h的采集周期自动定时采集各电能表数据,运行时间7d,统计集中器采集电能表数据的成功率应满足表11的规定。
表11 试验条件下数据采集成功率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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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器下行信道类型 有线 无线 电力线载波 采集成功率 % 99 98 97 4.3.10 电磁兼容性要求 集中器、采集器应能承受传导的和辐射的电磁骚扰以及静电放电的影响,设备无损坏,并能正常工作。 电磁兼容试验项目包括: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工频磁场抗扰度、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静电放电抗扰度、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阻尼振荡波抗扰度、浪涌抗扰度。试验具体要求见Q/GDW 379.3—2009相关条款规定。
试验等级和要求见表12。
试验项目 工频磁场抗扰度 射频辐射电磁场抗扰度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静电放电抗扰度 表12 电磁兼容试验的主要参数
等级 试 验 值 400A/ m 3/4 3 4 10V/m(80MHz~1000MHz) 30V/ m(1.4GHz~2GHz) 10V(非调制) 8kV,直接和间接 1.0kV(耦合) 3 4 2 阻尼振荡波抗扰度 4 2 浪涌抗扰度 4 1.0kV 4.0kV 1.0kV(共模) 2.5kV(共模) 1.25kV(差模) 1.0kV(共模) 4.0kV(共模) 2.0kV(差模) 试 验 回 路 整机 整机 电源端和保护接地端 外壳 通信线脉冲信号输入线 状态信号输入回路 电源回路 状态信号输入回路RS 485接口 电源回路 状态信号输入回路 电源回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4.3.11 连续通电稳定性 集中器、采集器在正常工作状态连续通电72h,在72h期间每8h进行抽测,其功能和性能以及交流电压、电流的测量准确度应满足相关要求。
4.3.12 可靠性指标
集中器、采集器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不低于7.6×104h。
4.3.13 包装要求
应符合GB/T 1—1995可靠包装要求。
4.3.14 集中器、采集器补充技术要求 4.3.14.1 通讯模块要求
当集中器采用GPRS远程通信时,GPRS模块必须采用西门子、索爱两种系列GPRS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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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4.2 集中器存储数据要求
集中器应能分类存储下列数据:每个电能表的1年每日末零点(次日零点)冻结电能数据,12个月末零点(每月1日零点)冻结电能数据,以及20个重点用户31天的24个整点电能数据。 4.3.14.3集中器主动上报告警信息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数 据 项 电能表参数变更 相序异常 电能表时间超差 电能表故障信息 终端停/上电事件 终端故障记录 电能表示度下降 电能表飞走 485抄台区总表失败 终端与主站通信流量超门限 数 据 源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终端 4.3.14.4 采集器采集表计要求 采集器应既能采集国网统一规范的智能电能表,又能采集符合《江西省电力公司单、三相电子表通讯规约》的485电子式电能表,此时采集器应能依据自身时钟或由集中器进行启动采集,发出零点采集命令,形成并保存总及各费率正向有功电能示值等历史日数据。
5 质量保证及试验
5.1 技术服务
5.1.1 卖方应协助产品使用方进行现场试验调试、试运行和验收;若因质量问题导致产品不能正常运行,在产品整个寿命周期实行免费更换同类新产品;负责提供设备接线图以及必要的技术文件及图纸等;负责对用户维护人员、运行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并提供培训资料;对软件进行定期更新并提供免费升级。
5.1.2 接到产品使用方的服务要求后,卖方应在12h内作出响应,48h内按要求派人到指定地点提供服务,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解决方案。
5.1.3 对于不能及时提供相应服务的,应及时填写不良技术服务记录。
5.1.4 卖方保证本合同货物中提供的资料正确完整,应至少提供包括安装图、产品说明书、合格证、出厂报告、配套检验软件光盘、装箱单及其他相应技术资料。
5.1.5 卖方除提供合同所列出的货物之外,还应提供为保护货物的安全、稳定运行及安装维护所必须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附件;并应按照专用部分规定的比例/数量免费提供必需的手持调试器、加长天线等辅助装置。 5.1.6 卖方应提供现场免费培训,使操作人员熟悉仪器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知识。卖方应按招标人制定的标准,在指定位置刻制和粘贴终端地址等信息。
5.1.7 设备在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在卖方更换产品后质量保证期应予以延长。
5.1.8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有缺陷,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投标人责任,则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提出索赔。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由投标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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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 卖方应在软件更新后,应提供免费升级。
5.2 工厂检验和验收
5.2.1 买方有权派遣其检验人员到卖方及其分包商的车间场所,对合同设备的加工制造进行检验和监造。 5.2.2 厂家供货前需经江西省电科院进行入网检测,检测不合格卖方不允许供货,工期延误后果由卖方负责。设备到货后由江西省电科院进行抽样测试,对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合同设备,买方可以拒收,卖方应无偿给予更换。
6 供货范围
集中器DJGZ23-XXXX 3000 套、采集器DCZL23-XXXX 16000 套。
7 技术文件
7.1 供方应填写的技术参数见附件一
7.2 供方应填写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表见附件二:
8 其 它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以其它形式补充。
附录A 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报告表
序号 产品型号名称 试验报告类别和内容 依据标准 试验时间 试验单位 第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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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主要功能
序号 功能名称 参数及性能 说明 附件2: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货表
序号 1 2 4 5 6 7
名 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第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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