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防护规范
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目的
为确保成品、半成品、材料等在下道工序搬运、包装、储存和保护的控制,确保其在公司内部或交付地点不致因遗失、损坏、变质而影响产品质量。 范围
适用于原材料、客户财产、配件或工具、半成品及成品等。 相关文件
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 文件控制程序 权责
财务部仓库负责库存原材料、配件或工具、半成品及成品的搬运、储存和防护。 生产部负责制造过程中的材料、半成品的搬运和防护。 品保部负责半成品检验过程中产品的防护。 规范内容
设备/工具:手推车 叉车 搬运注意事项
5.2.1根据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重量、体积大小选择适宜的搬运工具。 5.2.2仓库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在搬运过程中可以用手推车。 5.2.3生产部的大件材料、半成品等可以选择叉车。 5.2.4材料、半成品在搬运过程中应注意堆放高度。
5.2.5对体积较小、重量轻的材料、半成品允许人工搬运,但必须注意产品的保护。
5.2.6搬运人员在拖运过程中应做好产品的防护工作,防止跌落、碰撞。 具体作业设置表: 物料类别 搬运工具 搬运方式 注意事项
板材 油墨 叉车 手推车 人工搬运 卡板承载 严禁抛、丢、重叠高度不能超过3m手托重量不能超过15kg注意安全。 严禁抛、丢、重叠高度不能超过3m手托重量不原 化学材 危险料 品 叉车 手推车 人工搬运 卡板承载 能超过15kg注意安全。搬运前须装入输送车中且产品不宜堆放过高,不能直接放在平板车上搬运, 搬运产品应放置车,防倾侧跌落、摔倒。 叉车 辅料 手推车 人工搬运 产 品 半成品成品 叉车 手推车 手工搬运 托板承载运送手工搬运 卡板承载 严禁抛、丢、重叠高度不能超过1.5m手托重量不能超过15kg注意安全。 搬运前须装入输送车中且产品不宜堆放过高,不能直接放在平板车上搬运, 搬运产品应放置车,防倾侧跌落、摔倒。 储存及防护 5.4.1储存环境
5.4.1.1材料库、成品库、放置的工具、材料、成品货架高度不能超过3.5米,并
保持整齐堆放。
5.4.1.2仓库设置排气风扇,利于通风、保持地面干燥,仓库管理员应注意产品防
潮、防 晒、防撞、防压、防火等防护措施(原材料对温湿度有要求,应设置温湿度计并每天进行检测)。
5.4.1.3仓库定期整理、整顿做好6S工作,并在通道上标注严禁摆放物品。 5.4.1.4仓库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良好。
5.4.1.5易燃、易爆的物品应分别存放,并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酸、碱要分开)。 客户财产的保护
5.5.1业务收到客户提供的样板、图纸、计算机文件,首先应贴好标识。使用单位需借
用参考,须登记在《客户财产清单》中,在使用过程中有损坏或掉失,视情节轻重上报上级处理。
5.5.2经检验合格要入库或出库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在搬运过程中应保护好产品,
并保持产品的外包装和标签不受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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