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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概论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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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练习

一、填空题

1.网络广告的立法原则包括( )

A. 真实、合法原则 B.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原则

C. 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D. 以上都是

2.颁布《信息技术法》的国家是( )

A. 巴西 B. 德国 C. 印度 D. 英国

3.我国域名注册实行( )的原则

A. 优先注册 B.商标注册 C. 自动注册 D. 先申请先注册

4. B2G是一种( )

A. 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 B. 企业与政府方面的电子商务

C. 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 D.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

5.大额电子资金划拨系统主要应用于( )

1

A. B to C电子商务 B. B to B电子商务

C. 所有类型电子商务 D. 以上都不是

6.电子签名的主要特征不包括:( )

A.非直观性 B. 更改的隐蔽性 C. 可靠性 D. 特殊认证性

7.我国《电子签名法》明确了电子认证服务的( )。

A. 市场开放制度 B. 市场竞争制度

C. 市场备案制度 D. 市场准入制度

8.公开密钥加密是一种( )电子签名方法。

A. 对称性密钥加密 B. 非对称密钥加密

C. 公钥加密 D. 私钥加密

9.SET协议的信用卡支付属于( )

A. 无加密的信用卡支付 B. 简单加密的信用卡支付

C. 专用协议信用卡支付 D. 通过第三方验证的信用卡支付

2

10.广告法所称的广告是指( )。

A. 所有广告 B. 商业广告 C. 公司广告 D. 商品广告

11.以计算机及网络为工具实施的传统型犯罪是( )

A. 破坏计算机数据和应用程序罪 B. 故意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罪

C.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罪 D.故意制作、传播破坏性计算机程序罪

12.下面哪个特性不是强化电子签名必须满足的标准。

A. 独特性 B. 安全性 C. 可靠性 D. 关联性

13.电磁辐射是造成计算机网络安全隐患的( )

A. 自然因素 B. 人为因素 C. 过失行为 D. 故意侵害

14.到目前为止,采用间接方式保护隐私权的国家是( )

A. 英国 B. 德国 C. 美国 D. 中国

15.美国第一部关于网上隐私的联邦法律《儿童在线隐私权法案》于2000年4月21日起生效,从即日起在网上搜集( )以下儿童个人信息的行为将被视为违法,可处以上万美元的罚款。

3

A. 10岁 B. 12岁 C. 13岁 D. 16岁

16.在以下国际规范中,( )与国际商事仲裁无关。

A. 1958年纽约公约 B.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C. 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纽约公约 D. 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

17.以下不属于计算机犯罪特点的有( )

A. 犯罪主体的智能性 B. 规范滞后性

C. 犯罪手段多样性 D. 地域性

18.不属于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 )进行支配的一种信息自由权。

A.他人信息 B. 个人信息 C. 公益活动 D. 私有领域

19. 广告具有四个基本特征其中不包括的是( )

A. 是一种信息传播活动 B. 通过一定的媒介来发布

C. 没有特定的意义,没有特定宣传目的 D. 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20.《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14条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发生的案件,

4

有关使用单位应当在( )之内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告。”

A. 12小时 B. 24小时 C. 36小时 D. 48小时

21.亚洲最早的电子商务法是( )制定的

A. 中国 B. 日本 C. 新加坡 D. 马来西亚

22.发送主义(投递主义)代表( )

A. 德国 B. 英美法系国家 C. 印度 D. 大陆法系国家

23.电子签名的实现技术不包括:( )

A. 手写签名或图章的模式识别 B. 基于量子力学的计算机

C. 生物工程技术 D. 基于PKI的电子签名

24.比特税理论最早诞生于哪个国家( )

A. 美国 B. 加拿大 C. 澳大利亚 D. 荷兰

25.美国禁止中央和地方政府对进入互联网的行为征税以及对电子商务实行多重征

税,或歧视性税收的条款为( )

A. 《互联网免税法案》 B. 《税法与互联网》

5

C. 《全球电子商务纲要》 D. 《全球电子商务选择性的税收政策》

26.不属于页面广告的一种是( )

A. 图形广告 B. 赞助广告 C. 案例广告 D. 文字广告

27.美国调整小额电子资金划拨关系的立法有:( )

A. 《电子贸易和结算规则》 B. 《统一商法典》第4A编

C. 《电子资金划拨法》 D. N例

28.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 )。

A. 备案制度 B. 许可制度 C. 登记制度 D. 注册制度

29.我国对电子证据的审查判断不包括( )。

A. 审查电子证据的来源同案件事实有无关系

B. 审查电子证据的收集是否合法

C. 审查电子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D. 审查电子证据的提供者是否是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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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收集网络个人信息资料声明应包括的主要内容不包括:( )

A. 收集网络个人信息资料目的的声明

B. 网络个人信息资料的共享或再利用的声明

C. 查阅、修正及更新网络个人信息资料的声明

D. 以上都不对

31.我国司法实践要求电子证据以( )的形式向法庭提交出示。

A. 电子证据需要打印成文本或转换成其他的人可阅读的形式。

B. 打印文本与电子记录是同时产生。

C. 可播放的光碟或其他能被视觉理解形式的电子证据即可。

D. 以公证书的辅助证明电子证据事实

32.英国于1984年颁布了( )。

A.隐私权法 B.数据保护法 C.儿童在线隐私权法 D.电脑匹配和隐私权法

33.在非自愿的基础上,做出的不合真意的意思表示是一种( )。

7

A. 于错误认识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B. 主观原因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C. 客观原因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D. 基于误解认识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34.CA的主要职责可简单归结为以下几项但不包括的( )功能

A. 颁发 B. 制作 C. 更新 D. 查询

35. 我国( )首次承认了数据电文,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的法律效力。

A.电子签名法 B.合同法 C.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D.电子签章条例

36.不是电子合同的种类的一项是( )

A. 有效电子合同 B. 无效电子合同

C. 自己的电子合同 D. 可撤销电子合同

37.欧盟委员会指出发展ODR机制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等

A. 独立原则、自由原则 B. 透明度原则

C.对抗性原则、效力原则 D. 以上都是

38. 网络隐私权保护模式主要包括:( )等

8

A. 法律规范 B. 技术保护模式

C. 网络中介隐私认证服务 D. 行业自律、用户自律

39.( )是规范网络信息链接的重要法律,该法是调整工商企业在经营活动竞争中的行为准则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A. 著作权法 B. 反不正当竞争法

C.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D. 传利法

40.我国1999年修改的《合同法》,承认了数据电文,包括( )

A. 传真 B. 传真、电子邮件 C. 电子邮件 D. 电子书

41.CA认证机构在我国《电子签名法》中被称作( )。

A. 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 B. 电子认证中介

C. 第三方认证机构 D. 电子签名人

42.我国著作权法将具有独创性的数据库作为( )作品加以保护。

A. 合作作品 B. 汇编作品

C. 合成作品 D. 演绎作品

9

43. 税法的基本原则是( )

A. 法定原则 B. 公平原则 C. 效率原则 D. 以上都是

44. 常见的计算机网络侵权纠纷不包括侵犯( )

A. 知识产权 B. 继承权 C. 人格权 D. 财产权

45.在网络环境下,虽然以下各地法院都可行使管辖权,但更多国家法院选择( 作为管辖权的基础。

A. 被告住所地 B. 侵权行为地

C. 合同成立地 D. 损害结果发生地

46.支付命令错误不包括:( )

A. 支付命令表述错误 B. 支付指令认证错误

C. 错误的支付命令 D. 支付命令的错误执行

47. 北京市相关立法包括( )

A. 关于广告主体资格 B. 监督机制

C. 息服务提供者对广告内容承担的责任 D. 以上都是

10

)

48.将作品加以数字化是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一种( )。

A. 作品传播行为 B. 作品改编行为

C. 作品复制行为 D. 作品编译行为

49.以下文件哪些不是由美国制定的( )

A. 《全球电子商务选择性的税收政策》 B. 《电子商务的税收框架文件》

C. 《全球电子商务纲要》 D. 《互联网免税法案》

50.我国的电子签名的概念是一种( )的概念。

A.广义的电子签名 B.狭义的电子签名 C.数字签名 D.可靠电子签名

51.《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对计算机病毒和危害公共安全的

其他有害数据的防治研究工作,由( )归口管理”。

A. 信息产业部 B. 科技部 C. 中国科学院 D. 公安部

52.国际社会对电子商务税收问题达成的共识不包括( )

A. 税收中性原则 B. 公平税负原则 C. 常设机构原则 D. 简单透明原则

53. 目前己被主要发达国家作为差额结算制度共同的最低标准广泛应用于大额资金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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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的风险管理的是( )

A.巴塞尔协议 B. Lamfalussy 标准 C. E条例 D. 以上都不是

54.美国反垃圾邮件立法规制的对象是( )

A. 所有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 B. 联邦各州内的电子商业信息发送

C. 州际之间的商业性电子邮件信息 D. 网络电子邮件问题

55.以下为商业秘密主要特征:不包括( )

A. 不为公众所知悉 B. 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C. 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 D. 一般为专利技术

56.对数据库除采取著作权保护外,还提供‘特殊权利”保护是( )颁布的相关法律。

A. 欧盟 B. 美国 C. 日本 D. 中国

57. 美国国内存在多种形式的网络隐私认证组织,下面哪个不是

A. BBBonline B. OPA C. TRUSTE D. W3C

58.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施行了( )。其中第二十一条规定,用户未经许可商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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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或者超过许可范围商业使用软件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A. 《关于制作数字化制品的著作权规定》

B. 《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C. 《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D. 《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9.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包括:( )。

A. ICP B. ISP C. ICT D. IAP

60.我国电子签名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应当妥善保存与认证相关

信息,信息保存期限至少为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失效后( )。”

A. 三年 B. 四年 C. 五年 D. 六年

61.B2B是一种( )

A. 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 B. 企业与政府方面的电子商务

C. 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 D.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

62.强化电子签名(Enhanced Signature)的概念也可称为( )

13

A. 可靠电子签名 B. 数字签名 C. 广义电子签名 D. 狭义电子签名

63.( )不是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形式

A.电子邮件 B. 电子传真 C. 电话 D. 电子数据交换

64. 从( )的规定来看,自然人与法人都可作为认证机构的发起人。

A. 美国犹他州《数字签名法》 B. 中国《电子签名法》

C. 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 D. 欧盟《电子签名共同框架指令》

65. ISP指的是( )

A. 网络内容服务提供商 B. 网络中介服务提供商

C. 网络知识产权内容服务提供商 D. 网络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提供商

66.下面哪个不属于网络隐私权的表现:( )。

A. 网络个人信息收集的知情权 B. 网络个人信息收集的选择权

C. 网络个人信息资料随意权 D. 网络个人信息资料的安全请求权

67.日本《电子签名与认证服务法》( )年生效

14

A. 1999.4 B. 2000.4 C. 2001.4 D. 1997.4

68. 在ICP责任分担上,主要采取( )原则。

A. 无过错责任 B. 过错责任 C. 部分过错责任 D. 主观过错责任

69. 我国网络域名系统的管理机构是:( )

A. 信息产业部 B. 国家工商局

C. 国家信息化办公室 D.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

70. 我国《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 )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A. 发件人的主营业地 B. 发件人的经常居住地

C. 收件人的经常居住地 D. 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71.电子证据的法律地位即是电子证据的( )

A. 可采纳性 B. 中立性 C. 技术性 D. 网络性

72. 国际间对于外国认证机构和认证证书的承认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其中不包括( )

15

A. 通过国际条约或双边协定来处理 B. 行政核准方式

C. 认证担保方式 D. 相互承认方式

73.《统一商法典》第4A编规定的解决支付命令的认证与欺诈损失的分担问题的机制称为( )

A. 安全程序 B. 分担机制 C. 认证程序 D. 监测机制

74.美国犹他州于1995年颁布的( )法是美国,乃至全世界范围的第一部全面

确立电子商务运行的法律文件。

A. 《数字命名法》 B. 《信息与通讯服务法》

C. 《统一电子交易法》 D. 《数字签名法》

75.与( )相比,以电子邮件方式订立的合同安全性较差

A. 电子格式合同 B. EDI合同 C. 电子传真合同 D. 电子网络合同

76. 衡量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的主要指标不包括( )

A. 保密性 B. 安全性 C. 完整性 D. 可用性

77.采用技术特定型,立法模式制定的电子签名法是( )。

16

A. 美国犹他州《数字签名法》 B. 新加坡《电子交易法》

C. 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 D. 欧盟《电子签名共同框架指令》

78.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况应当认定为侵权行为:( )

A.己经在报刊上刊登,网站予以转载、摘编,没有支付报酬

B.己经在网络上传播的作品,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但没有注明出处。

C.己经在网站上传播,并且声明不得转载的,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

D.以上都是

79.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1996年12月日内瓦会议缔结的( )等文件的相关条款中规定,作品的数字化被涵盖在复制权之中。

A.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 B.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C.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D. 以上都是

80.世界上制定第一部含有计算机犯罪处罚内容的法律是( )

A. 瑞典国家数据保护法 B. 美国非法访问设施与计算机欺诈及滥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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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英国计算机滥用法 D. 德国多媒体法

81.借鉴国外经验,确定税收基本原则不包括( )

A. 税收不收原则 B. 公平原则

C. 中性原则 D. 坚持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并重原则

82.全世界范围内第一部《数字签名法》的国家或地区是( )

A. 美国犹他州 B. 中国香港 C. 马来西亚 D. 德国

83. 根据《计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以下权利:

A. 发表权 B. 展览权 C. 表演权 D. 摄制权

84.OPA是一种( )保护模式。

A. 建议性的行业指引 B. 网络中介隐私认证服务 、

C. 技术保护 D. 安全港

85. 与( )相比,以电子邮件方式订立的合同安全性较差

A. 电子格式合同 B. EDI合同 C. 电子传真合同 D. 电子网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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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根据《计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以下权利:

A. 发表权 B. 展览权 C. 表演权 D. 摄制权

87. 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 )

A. 具备合法缔约人 B. 缔约双方意思表示自愿、真实、一致

C.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合法 D. 以上都是

88.下面哪个特性不属于我国《电子签名法》的特点( )

A. 技术开放性 B. 内容简练 C. 可扩展性 D. 与国际接轨

89.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网上银行设立规定的立法是( )

A. 《商业银行法》 B. E条例

C. 《网上银行设立规定》 D. 《虚拟银行认可规则》

90. 缔约能力包括( )

A.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 以上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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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国际上已建立了20多个网上解决纠纷的网站,其中( )是ICANN委派解决域名纠纷的4个组织之一。

A. Resolution. ca B. cybersettle.com

C. squaretrade.com D. webdispute.com

92.广义的电子商务法包括了所有调整以数据电文方式进行的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其中调整以电子信息为交易内容的法律如( )。

A. 美国《数字签名法》 B. 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

C. 美国《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 D. 马来西亚《电子签名法》

93.国际社会对电子商务税收问题达成的共识不包括( )

A.简单透明原则 B.税收中性原则 C. 便于征管原则 D.不公平税负原则

94.CA认证机构在我国《电子签名法》中被称作( )。

A. 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 B. 电子认证中介 C. 第三方认证机构 D. 电子签名人

95.生物识别技术的种类包括( )

A. 视网膜识别技术 B. 指纹识别技术 C. 声音识别技术 D. 以上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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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将我国互联网服务商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分别加以规范

A. 《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B.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D. 《电信条例》

97. 广义电子合同包含( )

A. 电报 B. 电传 C. 传真 D. 以上都是

98.当事人的( )以及其他事实都可以成为某国法院对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或者某个法院对某一民事案件管辖的基础。

A. 住所、意志 B. 国籍、行为 C. 财产 D. 以上都是

99.我国最早关于电子商务的立法是1999年修改的( )法承认了数据电 文,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的法律效力’。

A.合同法 B. 行政法 C. 司法 D. 刑法

100.( )将我国互联网服务商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分别加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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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B.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D. 《电信条例》

101.哪一项不属于英国1984年《数据保护法》规定的全部无条件豁免的几种情况之一( )。

A. 仅为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目的而拥有的数据。

B. 因保卫国家安全的目的而予以豁免的个人数据。

C. 法律要求数据用户公布的个人数据。

D. 个人拥有,“且涉及到他个人、家庭、或者家庭事务的数据、或者是拥有只用于娱乐目的的个人数据”。

102.狭义电子合同主要包括( )

A.EDI B. 电子格式合同 C. 电子邮件 D. 以上都是

103. 电子数据交换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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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DI B. ICP C. EID D. ISP

104.从广告法律的角度,网络广告又可分为:( )

A. 网络服务提供者可以掌控内容的广告、网络服务提供者无法掌控内容的广告

B. 旗帜广告

C. 隐性广告

D. 电子邮件广告

105. 我国《电子签名法》第四条规定,电子签名不适用下列文书:( A. 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B. 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

C. 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D. 以上都是

106.采用非强制性许可制度进行电子认证的国家是( )。

A.韩国 B. 日本 C. 德国 D. 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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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电子货币的功能不包括:( )

A.法定货币功能 B. 转账结算功能 C. 储蓄功能 D. 消费贷款功能

108.C2C是一种( )

A. 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 B. 企业与政府方面的电子商务

C. 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 D.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

109.按表现形式,网络广告的主要类型不包括:( )

A. 页面广告、网站广告 B. 电子邮件广告

C. 搜索广告、BBS, News Group和QQ等广告 D. 保健广告

110.个人隐私偏好平台英文缩写是( )

A. OPA B. P2P C. P3P D. OPA

111.已经获得Internet工程组,标准的认可的电子支付安全协议是( )

A. SET协议 B. SSL协议 C. SSH协议 D. PKI协议

112.《电子资金划拨法》和E条例中对卡类存取工具的发行的规定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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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消费者选择权 B.消费者知情权 C.消费者财产安全权 D.消费者隐私权

113.现代意义上的隐私权概念起源于( )。

A. 英国 B. 法国 C. 瑞典 D. 美国

114. B2C (Business to Customer)是一种( )

A. 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 B. 企业与政府方面的电子商务

C. 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 D.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

115.网络个人信息资料的使用行为不属于按使用方式的是:( )。

A. 内部使用 B. 外部使用 C. 反馈使用 D. 直接使用

116.常设机构不包括( )

A. 管理场所 B. 分支机构 C. 办理处 D. 作业场所

117. ICP指( )

A. 网络内容服务提供商 B. 网络中介服务提供商

C. 知识产权网络内容服务提供商 D. 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提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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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因签署者的计算机系统达不到要求而使认证机构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颁发证书、管理证书及发布信息的义务是属于( )。

A. 不可抗力 B. 免责条款 C. 债权人的过错 D. 违约责任

119.我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二条规定:“发件人的主营业地为数据电文的发送地点,( )为数据电文的接收地点。”

A. 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B. 发件人的主营业地

C. 经常居住地 D. 收件人或发件人主营业地

120. 我国解决电子商务纠纷的法律适用有几个方面( )

A. 任何ISP都不可取代国家而享有真正的立法权,即使制定了行业规则或网络规范,也必须得到国家承认

B. 对传统法律选择理论的修正和突破

C. 传统的法律选择原则仍然可以得到适用

D. 以上都是

121.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 )

A. 未经许可,商业使用软件或超过许可范围商业使用软件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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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为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C.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 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可继续使用。

D. 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若停止使用并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将给复制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损失

122. 下列哪项不是在电子商务环境下造成国际避税加剧的原因( )

A. 电子商务环境下,商品、劳务、特许权难以界定

B. 电子商务使常设机构、固定基地等位置难以确定

C. 网络贸易的税收征管、稽查和审计难以操作

D. 人员的跨国流动性

123. 国际间对于外国认证机构和认证证书的承认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其中不包括( )

A. 通过国际条约或双边协定来处理 B. 行政核准方式

C. 认证担保方式 D. 相互承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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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名词解释

1.属地管辖权

又称为领土管辖权,指国家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一切不享有特权和豁免的人、物、事所享有的管辖权。

2辛勤收集原则

英美法系所谓“辛勤收集原则”(或称“血汗原则”、“额头出汗原则”)认为,只要是独立完成的作品即具有独创性,对汇编作品来说,只要编者在搜集、选择信息的过程中付出了辛勤劳动,作品就应该得到著作权保护。

3、数据电文

是指以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储存的信息,这些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邮件、电报、电传或传真。

4、司法管辖权

是指国家通过司法手段对特定的人、物、事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权利

5、 电子数据交换

简称EDI(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是一种在公司之间传输订单、发票等作业文件的电子化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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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网络隐私权

是指公民在网上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搜集、复制、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也指禁止在网上泄露某些个人相关的敏感信息,包括事实、图像以及诽谤的意见等。

7、ISP

网络中介服务提供者,全拼是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指为网上信息传播提供设施、途径和技术支持等各类中介服务的主体。根据对网络信息实际监控能力的不同,网络中介服务者又可分为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和主机服务提供者两类。

8、 电子证据

又称计算机证据,是指在计算机或计算机系统运作过程中产生的以其记录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电磁记录物,如计算机储存的证据、计算机产生的证据、计算机传输的证据、计算机记录的证据、计算机打印的证据等。电子证据又称数据电文。

9、犯罪主体

是指实施计算机及网络犯罪行为的责任人,包括自然人主体和法人主体(又称单位主体)

10、汇编作品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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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

11、哈希函数(HASH Function)

是指一种算法,他将一串比特字符变换或翻译成另一串通常较短的字符串,该密码算法也称单向散列运算,其运算结果称为哈希值,或称数字摘要,也有人将其称为“数字指纹”。

12、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系指交易当事人或参与人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主要是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所进行的各类商务活动,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

13、网上银行

网上银行,是指使用电子设备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金融性产品和服务的银行业务模式。其产品和服务包括存款、信贷、账户管理、财务意见、电子单据支付及其他,电子支付工具和服务。网上银行本质乃是一种形式的金融机构。

14、数据库

指经系统或有序的编排、并可通过电子或其他手段单独加以访问的作品、数据或其他材料的集合。

15、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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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反映了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16、域名

是一种用于互联网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地址(IP地址)的结构式网络字符标识,是进行网络访问的重要基础。

17、安全港模式

是指某一特定的在线服务商产业公布的网络隐私保护的行为指引,该指引由联邦贸易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即成为安全港,有关的网络服务商只要遵守该指引就认为是遵守了有关要求,可以免除责任。这是一种将行业自律与立法规制相结合的新模式。

18、电子商务法

是调整在计算机环境下开展的,以数据电文(DATA MESSEGE)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电子交易形式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9、比特税

比特税是电子商务主税派最为著名的征税方案。比特税是以在互联网上传输的和由网络用户接收到的计算机数据信息单位,“比特”的数量为收税依据,比特税又名字节税。

20. 常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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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设机构是指一个企业在某一国境内开展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时所依赖的固定的经营场所或代理机构,包括管理机构、分支机构、办事处、作业场所等。

21、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

22、站点认证:

为了确保通讯安全,在正式传送数据电文之前,应首先认证通讯是否是在意定的站点之间进行,这一过程称为站点认证。

23.PKI

即公开秘钥体系,它是一种遵循既定标准的秘钥管理平台,能够为所有网络应用者提供加密和数字签名等密码服务及所必需的秘钥和证书管理体系。

24.电子货币

电子货币的使用者以一定的现金或存款,从发行者处兑换并获得代表相同金额的数据,并以可读写的电子信息方式存储起来,需要清偿债务时,使用者可通过某些电子化媒介或方法,将该电子数据直接转移给支付对象,此种电子数据便可称之为电子货币你。

25. ICP

网络内容提供者,全拼是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指自己组织信息通过网络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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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传播的主体。不论是普通的个人用户还是某个网络服务商,只要提供信息向网络发布就属于网络内容提供者。

三、简答题

1、电子商务面临哪些法律问题?

电子商务发展面临主要 问题包括电子商务运作平台建设及其法律地位问题、在线交易主体市场准入问题、电子合同问题、电子商务中商业客体问题、网上电子支付问题、在线不正当竞争与网上无形财产保护问题、在线消费者保护问题、网上个人隐私保护问题、网上税收问题、在线交易法律适用和管辖冲突问题。

2、简述国际上对电子认证服务的管理的主要模式。

一是强制性许可制度。如韩国、日本、德国、马来西亚以及我国台湾和香港。这些国家和地区对认证机构的许可做出了规定,认证机构必须通过了许可才能开展业务。

二是非强制性许可制度。经政府认证的认证机构,政府会给很多优惠,如果不经过认证,则没有优惠,但仍可运营。如奥地利、新加坡。

三是完全依靠市场调节,通过行业自律予以规范。

3、简述我国《合同法》对合同成立地点的相关规定。

①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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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③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④当事人另有约定,按照其约定。

4、从事国际联网经营活动和非经营活动的接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①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者事业法人;

②具有相应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装备及相应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③具有健全的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护措施;

④符合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5、简述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和要约邀请二者的法律后果是截然不同的。对于要约而言,如果对方做出了承诺,要约人即负有与订立合同的义务,否则即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要约在有些情况下是不得撤销的,对于要约邀请,其发出人则不负有这些义务,他完全可以自由的解决是否接受对方意思表示也可以随时地撤销其已发出的意思表示。

6、电子认证的主要类型

(1)站点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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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数据电文认证;

(3)电讯源的认证有两种基本的方法实现电讯源的认证。一种是.以收发双方共享的保密的数据加密密钥,来认证电讯源。另一种是以收发双方共享的保密的通行字为基础,来认证电讯源。

(4)身份认证。

7、.简述我国《合同法》对格式合同规定的基本原则要义。

①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坚持公平原则

②以合理方式提出免责和限制责任条款

③格式合同不得加重对方责任与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④合同争议的解释权

8、简述网络广告的主要划分类型。

①页面广告。指登载在他人网络主页上的广告信息。(

②电子邮件广告。一般是通过电子邮件列表直接以邮件形式将服务或产品资料寄送给目标消费者。

③搜索广告。借助于搜索引擎的关键词查询功能,搜索网站将特定的关键词卖给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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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④网站广告。(

⑤ 其他网络广告形式。如通过BBS或News Group发布的广告。

9、简述常见的涉及网络域名的纠纷类型。

①域名抢注:指出于从他人商标中牟利的恶意注册并出卖域名的行为。

②同一商标的域名争议:同一商标的两个合法拥有者想以他们的商标做域名。

③域名混淆:一般认为,“域名混淆”包括了“盗用”和“淡化”两种方式。

④域名反向侵夺:指域名注册人注册的域名与商标所有人的商标相同或相似,但并没有侵害商标所有人权益,商标所有人对域名注册人进行诉讼威胁或其他骚扰活动。

⑤域名代理纠纷:按照域名管理体制,域名注册实行代理制度,国际顶级域名由ICANN指定的国际域名注册商完成,某些时候,由于国际域名注册商的工作失误,造成注册人无法使用已注册的域名,甚至是被第三人重新注册而失去域名。

10、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

①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②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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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④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11、.简述ISP的基本义务

ISP的基本义务应当包括监控义务和协助调查的义务其中监控义务是最主要的义务。

ISP的监控义务应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事先审查义务,二是事后控制义务。

12、简述我国企业在域名保护上应当采取的策略

(1)企业应及时在网上注册自己的域名。既要符合国际惯例,不违反相关规定,又要充分考虑到域名的商业价值,使域名与企业的其他无形资产相辅相成,互相映衬。

(2)针对有些企业的商号或商标已被他人注册为域名的情况,可以采取措施进行“周边注册”,即注册与已有域名相似的域名。另外,如果企业的商号或商标已被他人抢注,企业可以选择在更高一级或者下一级别下进行注册。

(3)企业的名称或商标被他人注册为域名后,企业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获得救济。

四、论述题

1、论述目前电子商务认证机构存在的问题与设立原则

目前电子商务认证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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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过热,有一定的盲目性,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2) 对电子商务认证机构的作用认识不足;

(3) 低估认证机构运行的难度,缺乏必要的规章制度;

(4) 认证机构对自身的安全性认识不足;

(5) 是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亟待健全。

电子商务认证机构的设立应遵守的原则是:

①权威性原则:认证就够的法律地位首先要得到国家法律的确认,并且其服务必须在较广的范围内得到消费者的信赖

②真实性原则:认证机构向社会提供的各种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可靠

③保密性原则:认证机构的人员以及设备应能够保证用户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给未经授权的第三人,有效防范外部的非法入侵;

④迅捷性原则:在电子信息时代,认证机构的业务处理必须体现迅捷性原则,因为网络环境下哪怕迟一秒就有可能给用户造成很大的损失

⑤经济性原则:在一定的范围内,应尽量避免重复认证,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节省当事人的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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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论述我国《电子签名法》的主要特点

①内容简练。该法定位准确,立法宗旨明确,结构简洁、紧凑。

这部法律相当简练,只有36条,但就在这36条中,确立了数据电文、电子签名在我国的法律效力,奠定了我国电子交易与电子商务的法律基础。

②可扩展性。虽然都叫做电子签名或数据电文,但由于技术解决方案的多样性,导致由不同技术解决方案生成的电子签名和数据电文在表现形式上也有很大的差别。该法在一定程度上强调了立法本身的可扩展性。

③灵活自治原则。 该法没有严格限定电子交易参与者的自由选择权利,从而给予当事人自行约定的权利,为信息技术时代网络立法的这一原则奠定了基础。

④与国际接轨 在确保与我国法律体制相容的前提下,初步完成与世界的衔接,并具有一定的开放性。

3、.试述电子认证机构的业务风险及几种情形。

认证机构的设立是为了防范电子商务中的交易风险,但认证机构本身在从事提供认证服务的业务活动过程中,也承担着很大的商业和法律风险。

首先在于技术上的风险。认证机构的数字证书库中可能储存数十万甚至百万个证书,联系着数以万计的用户,任何一点微小的系统故障,即便是瞬时中断,也有可能造成记录的丢失,从而给用户造成巨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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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风险也可能来自认证机构内部。

再次,来自外部网络空间的攻击可能致使认证机构需要承担第三人行为产生的损失,例如恶意入侵者用不同方法对认证机构的通讯协议进行攻击,或假冒认证机构,木马程序欺骗用户以获取口令。

4、.试述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的关系

电子认证是指以特定的机构,对电子签名及其签署者的真实性,进行验证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服务。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电子认证与电子签名密切相关,他们都是电子商务安全的保障机制;

电子签名着重保护数据电文的安全,使之不被否认或篡改、假冒,是一种技术手段的保证;

电子认证则主要应用于交易方身份与信用度的确认,它不仅需要一定的技术标准,还需要为电子签名提供组织制度上的保障,它主要运用于开放性交易网络。

电子签名一般仅涉及交易双方的关系,而电子认证则以作为第三方的认证机构的活动成为电子认证法律关系的核心。

5、论述计算机犯罪的发生的主观因素和社会客观因素

主观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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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贪图钱财。多数的计算机犯罪案件是以贪图钱财、牟取私利为目的。

2、发泄、报复。如果其对自己所处的环境感到不满。一旦矛盾激化,便会对计算机系统进行破坏以达到报复的目的。

3、智力挑战。这类犯罪人一般是具有较高智商,他们利用自己所掌握的知识和所具有的能力,以进入计算机系统核心、破译核心口令为挑战的目的,认为这才是对其智力的最有趣的考验。

5、开玩笑恶作剧。一些人进行电脑犯罪,没有明确的目的。他们从恶作剧开始,演变成犯罪。

6、政治目的。一些计算机犯罪是因为政治上原因而进行的。

客观因素

1、计算机技术的发明为计算机犯罪创造了条件。

2、计算机内的数据信息资源直接或间接代表着钱、财、物,各种有价值的材料。吸引了犯罪人的注意力,刺激了他们犯罪的意识,驱使他们迫不及待地把罪恶之手伸向计算机,实施犯罪行为。

3、由于计算机技术的特点,计算机信息系统很容易遭受攻击。由于计算机自身抵抗外界影响的能力较弱。因而犯罪分子可能利用火、水、电、静电、强磁场和电子脉冲等自然力损害系统设备,破坏数据。同时计算机具有信息容易泄露的特性,在其存储、处理及传输数据的过程中,很容易被泄露或者被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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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计算机安全防范技术落后于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因此,在对付计算机犯罪方面往往显得力不从心。

5、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不力。对计算机信息的安全管理跟不上发展的需要,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6、计算机犯罪的复杂性和隐蔽性,致使侦查、起诉存在着很多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计算机犯罪日益猖獗。

6、试述我国《电子签名法》的主要内容、特点和不足

我国《电子签名法》首次赋予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并明确了电子认证服务的市场准入制度,承认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从而使现行的民商事法律同样适用于电子文件,并且明确规定了具备这样效力的电子签名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为规范电子签名的行为,规定了电子签名的安全保障措施。明确了认证机构的法律地位及认证程序,设立了认证服务市场准入制度,认证机构暂停、终止认证服务的业务承接制度;明确由政府对认证机构实行资质管理的制度等。

主要特点:

①内容简练;

②可扩展性;

③灵活自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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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与国际接轨。

不足之处:

①关于电子签名的使用范围问题,目前的法律仅将其限制在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领域,不能涵盖电子签名的所有功能。

②法律中对交易主体的民事责任的规范较少,整个法律存在偏重行政责任,忽视民事责任的问题

③电子签名认证机构的条件过于笼统,可能引起行政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

7、阐述我国网络隐私立法体系的基本结构内容

我国网络隐私立法体系的基本结构。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体系内容主要应当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章:总则。对发布本法的目的、法例的规范现象及其资格权、网络隐私权的定义、权利内容以及其法律地位等进行规定。

第二章:主要立法原则,包括收集限制原则、资料内容正确性原则、目的明确化原则、限制披露原则、安全保护原则、公开原则、个人参与原则、责任原则、使用限制原则、个人取用原则

第三章:个人数据资料的收集和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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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个人数据资料的利用与安全。

第五章:个人数据资料的披露和公开。数据的持有者对他人的数据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同意不得向第三人做收集使用目的之外的披露公开。

第六章:数据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章:规定权利人的隐私权利和相对人的义务,公民网上私人活动、私人领域、私人生活安宁不受非法侵扰。

第八章:儿童隐私的特别保护。儿童因其心智不成熟,与成人相比其隐私保护具有特殊性,保护儿童网络隐私的安全。

8、阐述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①它们处于两个不同的阶段,属于两个不同的制度范畴。

②它们的构成要件不同。合同的成立,要求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缔约人,通过要约和承诺的程序,符合一定的形式要求,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为成立,从本质上讲就是符合承诺生效的要件。

③它们产生的法律效果不同。合同的成立仅仅是反映当事人的意志。合同生效则产和了法律效力,被法律认可。

五、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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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振兴网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诉郑州光华电子公司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案

原告(河南振兴网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诉称:原告2003年2月21日,注册了zhengxing.com.cn域名。2009年9月10日,被告(郑州光华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简称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提交诉讼书,要求将zhengxing.com.cn域名转移给被告,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已于2009年10月16日受理了被告的投诉。原告注册及使用zhengxing.com.cn域名并无不当,被告要求原告转让该域名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利。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犯原告对于zhengxing.com.cn域名所享有的权利,并承担本案投诉费用。

被告(郑州光华电子公司)辩称:被告依据我国有关规定向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提出投诉,是正当行使合法权利的行为,没有任何违法之处,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问题:

本案例中被告的投诉行为是否侵犯了被投诉者对其域名享有的合法权益?结合有关知识说明理由。

答:根据《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任何机构或个人认为他人已注册的域名与该机构或个人的合法权益发生冲突的,均可以向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提出投诉。投诉者提起投诉是投诉者依据有关规定所享有的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向有关机构寻求解决投诉者与被投诉者之间纠纷的正当权利,只要投诉者没有滥用其投诉权利,则其投诉行为本身并不侵犯被投诉者对其域名享有的合法权益。

本案原告注册了zhengxing.com.cn域名,被告以原告恶意抢注该域名为由提起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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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投诉,寻求解决双方纠纷,此系被告维护其权益的正当行为,且原告并不能证明被告滥用投诉权利,亦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被告的上述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故被告的投诉行为本身并不侵犯原告对zhengxing.com.cn域名所享有的权益。

2、中国友好原创演艺公司状告中国名歌网侵犯项目信息著作权案和不正当竞争案

中国友好原创演艺公司于2009年5月发现中国名歌网站上发布的许多歌曲与自己网站上内容基本一致,且对外宣传是原创基地等宣传内容。中国友好原创演艺公司认为,中国名歌网的抄袭行为侵犯了自己的信息著作权,其夸大虚假性宣传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于是,将中国名歌网告上法庭。中国名歌网辩称,中国友好原创演艺公司网上发布的许多歌曲的信息具体内容来自事实消息和对其他文字材料的简单编排,不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采招网的行为并没有构成不正当竞争。

问题:

这个案例中,中国名歌网的辩解合理吗?为什么?

答:虽然涉案的信息的具体内容来自事实消息和对其他文字材料的简单编排,但其表达形式与相应信息内容的结合体现了作者的选择和判断。故涉案的项目信息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中国名歌网发布的被控侵权信息内容与中国友好原创演艺公司网相应的信息基本一致,因此可以认定中国名歌网抄袭了中国友好原创演艺公司网的相关信息。

另外,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违反法律的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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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中国友好原创演艺公司网和中国名歌网均为发布招标投标信息的网站,二者所提供的服务相同,系同业竞争者。中国名歌网发布的“原创基地”等宣传内容,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故认定其夸大虚假性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

3、 金融网络有限公司诉光华软件有限公司侵权案

金融网络有限公司诉称其与某银行合作开设的金融城网站中发布经其独家绘制的“外汇币种走势图”。为开设此栏目,专门组织专业软件开发人员制作了用于整理外汇数据的程序,并投入了大量的物力,“交易走势图”现已成为金融城网站最受欢迎的知名栏目之一。被告(光华软件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其开设的网上越过金融城网站主页,直接对“交易走势图”建立链接,其行为足以使访问者误以为光华软件有限公司是“交易走势图”的开发制作者,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被告承认曾对原告网站上的“交易走势图”设立链接,当得知原告公司不同意这种链接后,随即取消了链接。在建立链接时没有对其做过任何修改,所以这种链接并不会导致访问者的误认。

问题:

该案例中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答:一个网站所吸引的访问者越多,给其带来的相关经济利益就越大,所以经营者均在通过制作精彩、独特的内容以吸引访问者,同时也希望访问者记住发布这些内容的网站。而这些独特的内容一旦被他人直接链接,访问者通过设链网站看到的内容已不能准确反映出制作者的身份,从而导致访问者误认,而这种误认的必然结果将是设链网站访问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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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真正的内容制作网站访问者减少,最终使被链网站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害。

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对金融网站主页以下的次页面内容进行深层链接,其行为违背了原告的意愿,构成了对原告的侵权,应属不正当的经营行为。

4、张三诉名著小说侵权网案

2006年10月,原告张三在上网访问被告名著小说网站时,发现通过点击该网站“文学”栏目下的“小说”,即进入搜索引擎页面,根据搜索可在页面上看到其翻译作品《世界名城》。于是,原告张三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明确要求被告断开与上载其翻译作品的网站的链接。

而被告以中名著小说网只是与相关网站有链接关系,并未上载原告翻译作品,法律未规定链接是侵权为由拒绝。被告一周后断开链接。

问题:

本案中的被告是否应该承担侵权法律责任?为什么?

答:原告对《世界名城》享有翻译作品著作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作品,是对著作权的侵害。当得知侵权行为发生或可能发生时,任何与该侵权行为或结果有一定关系的人,都应当采取积极的措施,防止侵权结果扩大。被告向公众提供搜索引擎,通过搜索引擎与侵权网站发生了临时链接,其虽然难以控制搜索引擎的特定搜索结果及其附带的临时链接,但完全有能力控制对特定网站或网页的链接。

被告收到起诉书后,没有及时断开链接,是侵权结果得以扩大,起到了帮助侵权人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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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侵权的作用,应当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5、美国博爱有限公司诉中国爱华网络有限公司侵权案

原告(美国博爱有限公司)诉称其得到作家李四的许可,获得在全球范围内独家以国际互联网络、光盘、磁盘等电子出版物形式使用李四创作的作品的权利。原告在获得许可授权后发现,被告香港索姆有限公司在其开办的网站上登载了李四的15篇作品,所登载的作品是由中国爱华网络有限公司提供。

两被告(中国爱华网络有限公司、香港索姆有限公司)称:爱华公司受索姆公司的委托,通过与某文化事务发展中心签订合作合同,合作为索姆公司开办的网站进行文学频道设计及制作有关栏目。根据合同约定,索姆公司的网站与文化事务发展中心所属今日作家网的相关网页建立了链接。本案涉及的李四作品登载于今日作家网,索姆公司的网站只是与今日作家网登载李四作品的网页设置了链接,索姆网站本身并没有实施登载行为,故两被告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问题:

被告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为什么?

答:互联网上传播的各种信息和作品量巨大,如果要求设链网站在设置链接时必须承担无限的事先主动审查义务,无疑将会使网络服务提供者负担过重的义务。同时也应看到,由于设置链接往往出于增加网站访问量的需要,而增加网站访问量又与网站经营者力图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密切相关,按照权利与义务应相适应原则,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设置链接时履行适当的注意义务也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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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爱华公司与文化事务发展中心签订的合作合同中,向对方提出了明确的权利保证要求,据此,不能认定被告与登载该作品的网站之间对登载传播原告享有专有使用权的作品行为存在共同的主管故意。在得知原告起诉内容后,被告亦及时采取了停止链接措施,因此被告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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