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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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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管理部安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运营管理部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理顺安全信息报送程序,实现安全信息及时、准确、规范上报,为部门安全运行提供重要保障,根据《青海机场公司安全信息管理规定》及行业相关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上报原则

(一)上报信息要及时、准确、规范、真实客观;

(二)信息共享、协同配合、安全第一;

(三)各生产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信息,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值班班长或值班主任;

(四)值班主任根据生产信息内容决定通报范围,必要时立即报告当日部门值班领导和指挥中心;

(五)部门值班领导负责向公司相关部门通报安全生产信息,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必要时报机场公司值班领导。

二、不安全事件信息管理

1.发生事故后相关科队应立即向指挥中心报告事故信息;

2.指挥中心收到事故信息报告后,立即部门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报告,同时向公司安航部、民航青海监管局报告;

3.指挥中心应就事故及救援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及时补充报告信息;

4.事故发生后信息一般应逐级上报,必要时允许越级上报;

三、运行安全信息管理

(一)指挥中心做好航行资料报告工作

指挥中心审核各单位上报材料后,将航行情报资料提供给驻场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并做好记录,同时报备民航青海监管局及安全航务部;

1.报告范围

(1)《机场使用细则》中的机场资料发生变更;

(2)跑道、滑行道、机坪或其部分的关闭、恢复或运行限制发生变化;

(3)跑道、滑行道、机坪的数量、运行限制及物理特性发生变化;

(4)跑道、滑行道、机坪道面标志线、标记牌发生变化;

(5)助航灯光设施、风斗发生变化;

(6)飞行区和障碍物限制面内影响飞行安全的障碍物的增加、排除或变动,障碍灯发生变化;

(7)飞行区内不停航施工的开工和计划完工时间、每日施工开始和结束时间、施工区域的安全标志和灯光的设置发生变化;

(8)救援和消防保障等级发生变化(不含临时的变化);

(9)机场导航、通信、气象设备发生变化;

(10)登机桥数量发生变化;

(11)其他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发布航行通告的。

(二)各科队做好日常通报工作

1.各科队当发现以下情况时,及时报告指挥中心,并填写《青海机场公司运行异常信息(快报)报告表》;

2.指挥中心审核各单位及科队信息后,报部门值班领导,部门领导向公司值班领导及安全分管领导报告,公司审批后及时向驻场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塔台管制员)和安全航务部通报,并做好记录;

3.根据安全信息具体情况,可采用文字报告的形式进行上报,各科队将文字报告发部门综合办,修改并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公司相关部门和领导。

4.通报范围

(1)跑道、滑行道或机坪道面破损或者拱起;

(2)跑道、滑行道、机坪有积雪、雪浆或结冰;

(3)跑道摩擦系数低于标准要求的最低值;

(4)因积雪或者结冰而不开放使用的跑道、滑行道、机坪;

(5)跑道、滑行道或机坪上有液体化学物质;

(6)飞行区内有临时性障碍物,包括停放的航空器、施工机具、施工材料、车辆等;

(7)发现疑似航空器掉落的零部件;

(8)发现有航空器提前接地、冲出或偏出跑道的痕迹;

(9)目视助航设施(包括助航灯光、标记牌、风斗、障碍灯等)全部或部分失效或运行不正常;

(10)救援和消防保障水平发生变化;

(11)净空保护区内发现新的障碍物、升空物体和影响航空安全的其他情况;

(12)机场通信、导航、雷达、气象等设备发生故障、工作不正常、备份电源失效和其他变动情况;

(13)有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群活动;

(14)机场实施应急救援;

(15)非法干扰事件;

(16)群体性治安事件和航班延误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17)航空器遭鸟击(包括航空器受损和没有受损);

(18)航空器与航空器、车辆、设备、堆放物等发生碰撞;

(19)外来物打坏航空器机身、发动机或扎破轮胎;

(20)航空器、车辆、人员及动物侵入跑道;

(21)航站楼弱电系统运行出现故障或运行不正常;

(22)其他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情况。

四、日常安全信息管理

(一)安全监察信息

综合办收到局方《民用航空行政检查整改通知书》和《民用航空行政检查整改建议书》,以及公司发《青海机场公司安全检查结果通知单》后立即报部门领导签字后,发相关责任科队,科队于1个工作日内填报《青海机场公司整改方案报告表》报部门领导审核后,发安全航务部;

(二)做好安全规范性文件学习和落实

1.部门收到局方和公司的安全规范性文件后,根据文件要求组织部门安全专题会议进行学习传达,各科队要认真落实公司及部门工作要求,及时在科队会议和班前班后会上进行全员传达学习;

2.部门将在每月的安全检查中对科队安全规范文件及相关法规的学习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各科队的各种安全月报应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和时限上报,科队负责人审批后,每月21日前报综合办,综合办于23日前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公司安全航务部。

运营管理部

201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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