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按照要求是要到家进行走访的,主要是了解本人以及家人对参军入伍的态度,是否是出于自愿。以往有的父母通过关系把子女送到,但是孩子并不是很想当兵,在自然是表现不好,有的甚至逃离。所以有的接兵干部会和家长签定协议,主要是为了证明孩子是自愿到锻炼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第十五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国防和建设的需要,支持兵员征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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