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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控的管理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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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控的管理范文1

全面体系在部分央企、国企及上市公司中已经推行了一段时间,一些集团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最近笔者与不少集团企业的风控部门负责人沟通时发现,他们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并不尽如人意,比较集中的现象是: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运作不畅,风险管理职能很难发挥。

到底是哪方面出了问题呢?笔者仔细询问了这些企业的风险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发现他们具有一个共同特征:在进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时,公司缺乏系统、有效的集团管控分析,没有将集团管控与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进行融合。由于集团企业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运作时,经常会遇到跨层级、跨地域、跨产业的风险管理问题,总部需要对子公司的风险管理模式进行系统设计。唯有首先开展集团管控分析,将集团管控融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才能使体系运转流畅,风险管理职能才能得以有效发挥。

一、为什么集团企业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之前必须首先进行集团管控分析?

1.从集团企业的特点看,需要开展集团管控分析

企业集团具有多层次的组织结构,一般由紧密联合的核心层、半紧密联合层以及松散联合层组成。集团公司是企业集团的紧密联合层,是集团的实体部分,逐步实行资产、经营一体化;半紧密联合层的企业可以以资金或设备、技术、专利、商标等作价互相投资,并在集团统一经营下,按出资比例或协议规定享受利益并承担责任;松散联合层的企业在集团经营方针指导下,按章程、合同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并经营,各自承担民事责任。

通常来说,集团企业具有“规模大、层级长、产业多、区域分布广、组织机构复杂”等特征,管控难度大,需要进行系统的集团管控设计。

集团企业的这些特点,要求公司在开展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前,首先开展集团管控分析,从更高的和全盘的角度考虑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

2.管控模式对集团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有很大影响,要求集团企业必须首先进行集团管控整体分析。

不同的管控模式,对集团公司开展风险管理工作有很大的影响。一般来说,财务型管控模式的集团公司对下属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采取更加放权的方式;而操作型管控模式的集团,对下属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采取较为集权的方式;战略型管控模式的集团公司,风险管理工作则介于财务型和操作型之间。因此,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之前,需要首先明确集团公司的管控模式,分析其对不同下属公司的集分权强度,为风险管理工作明确方向。

3.从风险的分层分类管理需要来看,必须首先开展集团管控分析。

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必须明确集团公司管哪些风险,管到什么程度;子公司或事业部管哪些风险,管到什么程度;基层单位管哪些风险,管到什么程度。只有明确各自的风险管理分工和权责,才能保障风险管理责任得到有效划分,风险管理工作得以有效开展。以战略管理为例,只有通过科学系统的集团管控设计,明确集团各层级在战略管理工作中的权责界面,才能有效地组织开展战略风险管理工作。

例如,某集团是大型石油企业,管控模式为战略管理型。集团总部负责集团战略的设计、评价和调整,下属单位负责战略的执行和汇报。因此,战略设计风险、战略评价风险就主要由该集团的总部负责管理,主要责任也由集团总部承担;战略执行风险则主要由下属单位管理,主要责任也归下属单位承担。通过有效的权责划分,集团的战略管理风险才能得以有效的控制。

二、集团企业的集团管控与风险管理工作应该如何衔接?

集团企业的集团管控与风险管理之间是决定和促进的关系。集团战略规划决定了风险管理规划;集团管控模式决定了集团对分子公司的纵向风险管理模式;集团总部的定位决定了集团总部的主责风险;集团总部的职能设置决定了总部的风险对应部门;集团权责界面决定了各层级单位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划分;管控运作机制则决定了总部对子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良好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是促进集团管控目标落地的重要保障手段之一,也能促进集团管控体系的完善。

1.通过明确集团战略,确定风险管理规划。风险管理规划是集团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风险管理规划必须结合集团战略目标制定,在集团战略的引领下开展规划工作。否则集团风险管理规划就成了为规划而规划的无用工程。

2.通过明确集团管控模式,确定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风险管理模式。不同的集团管控模式下,集团对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强度是不同的:财务型管控模式对子公司的风险管控较为分散,操作型管控模式对子公司的风险管控则较为集中,而战略型管控模式对子公司的风险管控则处于中间,具体强度的把握与集团管控的控制强度一致。因此,在设计集团对各分子公司的风险管理模式时,需充分结合集团管控模式。

3.通过明确总部定位,确定集团总部的主责风险。通常情况下,集团总部定位有:战略决策中心、风险管理中心、资本运作与产权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中心、资源整合与共享中心、企业文化与品牌建设中心、信息系统支持中心、生产协调中心、资金管理中心、财务核算中心等。不同的集团总部定位,决定了集团总部的主责风险。例如,总部若定位于生产协调中心,则总部必须承担生产协调失误的风险,并对此负主要责任,而企业如果定位于资金管理中心,则总部必须对资金的调度和安排负有主要责任,对因资金管理不善带来的风险承担主要责任。

4.通过明确总部职能设置,确定总部主责风险的对应责任部门。总部职能部门的设置情况,对总部风险对应部门的划分有着重大影响。例如,总部可以设置专门的资产管理部,负责统筹管理集团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也可以将资产管理的职能放在财务资产部管理,但两种方式下,总部资产管理风险的主责部门发生了变化。同样,集团公司可以设置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也可以将风险管理职能放在审计部门或企业管理部下,再或者放在法务部下(目前不少企业采取了这种方式),三种方式下,集团公司的风险管理的统筹部门是不一样的。

5.通过权责界面划分,确定总部与子公司的风险责任划分。权责界面划分,确定了总部管什么,管到什么程度程度,下属单位管什么,管到什么程度程度。合理的权责界面划分,有利于明确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各部门的权力和责任,也有利于此间各部门风险管理专兼职人员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6.通过管控运作机制构建,实现对子公司风险的有效管控。管控运作机制主要有六大类:

(1)管控会议机制:经营管理层确立例会,研讨解决各类重大问题;

(2)管控报告机制:经常性的报告报表统一格式模版化,保障信息畅通;

(3)管控推模机制:建立推模团队运作机制,内部学习,PDCA循环改进;

(4)职能委派机制:将总部派往子公司的相关人员纳入管理范畴;

(5)业绩监控机制:设计子公司偏差分析与经营分析体系;

(6)风险预警机制:建立风险预警指标,通过对风险预警指标的管理,事前防范风险。

集团总部通过构建以上六大管控运作机制,实现对子公司经营管理以及风险的有效管控。

风险管控的管理范文2

几年来,鞍钢从企业实际出发进行积极探索,把法律风险的预防、管理、控制三项重要内容有机融入企业管理,逐步形成和运行企业法律风险的“防―管―控”一体化管理模式。

一、“防―管―控”一体化法律风险管理模式的内涵

“防―管―控”一体化法律风险管理的核心是防范法律风险,以此为引领实现对企业法律风险的有效控制。法律风险有很强的伴生性,在企业经营中无处不在、无时不在,企业的所有经营风险最终往往转化为法律风险。法律风险的这种特性决定了对法律风险实施预防、管理和控制无法由任何一个的业务单元单独完成,也无法以常规的法律事务管理为手段和依托得到有效解决。一体化法律风险管理强调法律管理部门借助“专业力量”,形成“法律+专业”工作团队,全面识别、分析、评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及重要涉法事项中蕴含的各类法律风险,制定法律风险防范预案,对法律风险源点逐一拆分细化到岗位。一体化法律风险管理强调各专业管理部门借助“法律工具”,引入法律风险的识别、分析、评估机制,制定专业领域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形成“专业+法律”的专业管理体系,作为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第一道防线。涉及重大法律风险和复杂疑难问题,由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切实做到事前防范得法、事中控制有力、事后补救及时。一体化法律风险管理强调集团与子公司之间建立从上到下,从下到上,上下结合统一联动的法律风险识别、分析、评估、排除机制,形成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的“集中统管+执行反馈”的全方位共同防范各类法律风险的整体管理模式。

二、“防―管―控”一体化法律风险管理模式的构成

“防”是指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前置,做好防范意识培养、规章制度约束、工作流程规范、风险预先辨识、措施制定实施等工作。“管”是指做好法律风险计划安排、工作运行指导、效果检查考核、总结研究提高等管理工作。“控”是对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特别是对重要决策、经济合同、规章制度及法律纠纷案件的法律风险实施重点控制,辅之以事后补救。“防”、“管”、“控”三者既相对,又是一个相互融合的整体。这种一体化法律风险管理模式具有横向协调和纵向贯通的整体特性,需要建立和完善三个支撑体系。

第一,建立和完善以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组织体系。设立从集团到各子公司的企业总法律顾问和于其他业务管理部门的法律事务部门,明确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各项职责,通过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机构、总法律顾问职责“三到位”实现法律风险集中管理的组织保证。

第二,建立以系统控制为支撑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应当包括三个控制系统:一是制度流程管控系统。全面构建规章制度管理体系,充分体现“专业+法律”管理体系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二是动态跟踪防控系统。通过识别、分析、评估现实和潜在的法律风险,制定防范措施、发出风险预警等工作,实行动态跟踪管理。组建“法律+专业”团队,对法律风险的多发区域和部位,组织采集法律风险信息,进行分析研究,确定法律风险。结合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对重点区域、部位可能发生的重大法律风险进行预测,提前制定应对措施。三是信息化监控系统。为实现法律风险全过程控制,最大限度地保证法律风险无遗漏、无缝隙,建立以防范合同法律风险为中心的企业法律事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发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不可替代的保障作用。

第三,建立网络式联合防范工作体系。形成各职能部门横向专业防范和从集团公司到各子公司纵向逐级防范的网络式法律风险联合防范工作体系。横向专业防范以集团法律事务部门为主,其他职能部门配合。各部门从其专业职能出发,负责对本专业领域中的法律风险进行信息采集、识别评估、确认及制定措施进行防范,集团法律事务部门组织从整体上研究、把握法律风险的变化情况、特点和趋势,总结规律,掌握风险的多发区、高发期,从全局角度提出法律风险防范的指导意见和具体防范措施。纵向逐级防范以集团总部专业主管部门为主,子公司专业部门配合,接受集团法律事务部门的指导,层层负责,逐级延伸。

三、鞍钢的实践及研讨的问题

一是通过制度流程体系建设,发挥法律风险事前防范功能。建立和完善三级核心管理制度体系和三层核心业务流程体系,整理核心管理制度156项、核心业务流程210项,编制核心管理制度及核心业务流程汇编电子版下发部门、单位实施,并通过检查督促落实;实行法律风险计划预警和随机预警制度,制定阶段性法律风险防范工作规划,从2005年起每3年制定一个法律风险防范工作规划,2011年还与规划配套制定下发了《鞍钢法律风险防范重点指引》,对全公司范围内的法律风险重新识别、分析、评估,两大类21大项80个子项,涵盖企业合规运营所涉及的270个重点区块,辐射近千个法律风险点,分别制定了防范措施,指引各单位贯彻实施。对日常管理中发现的现实或潜在的法律风险进行研判并发出预警。二是介入重要决策和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发挥事中管控功能。在实行法律事务集中管理的同时,向下属22家重要子企业派驻兼职总法律顾问,为企业重要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提供法律支持;集团公司法律事务人员按照分块介入全程跟踪、分类进入整体审核、分项研究风险排查、分责承办履职把关相组合的重大项目法律保障工作模式,全程介入公司重大项目,参与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股权模式设计、风险评估和商务谈判等工作,起草和审查合作意向书、合资合同、公司章程等各类法律文件,分析论证法律风险,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提供法律服务,为多个重大项目顺利推进提供法律支持。三是有效化解法律风险,发挥事后补救功能。采取集中管理与分级授权管理相结合的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模式,一般案件由涉案单位自行处理,重大、疑难案件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处理,全公司历史遗留的法律纠纷案件已全部处理完毕,新发生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杜绝,企业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风险管控的管理范文3

关键词:风险管理;质量管理;轨道交通行业

中图分类号:F570.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06-0168-02

在中国,全国60%以上的旅客周转量和70%以上的货运周转量依靠铁路运输实现,铁路运输已经成为了国民经济的大动脉、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满足人民旅行需求、加强国防建设的重要工具。城市轨道交通更是以“低碳、环保、节能、高效”等特性成为了公共交通运输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2014年北京地铁年乘客量突破34亿人次,2016年4月29日,北京地铁单日客运量达1 269.43万人次。因此,作为完成交通运输任务的承载主体,轨道车辆的安全风险管理就显得尤为要求,质量安全风险成为轨道车辆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最基本要求和必备条件,作为服务于大众的移动运输装备,每天数以亿万计的旅客乘坐高速动车组、普通铁路客车、地铁、轻轨、现代有轨电车等各种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轨道车辆是否安全,其质量是否可靠,直接关系到广大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质量安全轨道交通行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为确保轨道车辆的运营稳定,保证广大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舒适、绿色出行环境,通过构建基于风险管理的覆盖轨道交通全过程的质量管控体系,在轨道交通产品整机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采购控制和运营维护等四个环节的有效管控,实现了轨道交通整机产品实现全过程、全要素的质量监控和可追溯性,从而有力地保证了产品质量和按期交付。

一、质量安全风险的界定

所谓质量安全风险,是指车辆运行中发生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行车事故或造成换车、停运、救援等导致车辆必须立即退出运营服务的重要性能故障,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重要受力部件的裂纹或断裂、车外安装部件脱落、转向架热轴、车辆火灾、车辆间分离以及牵引制动系统重大故障等。

质量安全是轨道交通车辆的生命线和基本属性,所谓以质量安全管理为核心的、覆盖产品实现全过程的质量管控模式,即在IRIS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上,系统整合整机产品实现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采购控制和售后运营四个环节,通过质量安全风险的识别、分析、改进的循环过程,综合运用RAMS、质量门―里程碑―控制点、FRACAS等多种方法,并在焊接、粘接等特殊过程,依照EN15085、DIN6701等国际通行标准进行管控,以达到保证整机产品质量满足要求,达到在线运营车辆安全稳定的最终目的。

二、轨道车辆质量安全风险点

根据轨道车辆的生产实际,其质量风险主要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物资采购、运营维护等四个阶段出现,因此对质量安全风险项点的识别、分析与控制也主要在上述四个阶段进行。根据质量安全风险管理的控制特点,主要分为前提控制、过程控制、后果控制三类。

生产过程质量管控主要是通过控制点把每道工序进一步细化为关键控制点,然后根据细化的关键控制点的质量特性赋予监控等级,监控点一般分为四类:检查点(E点:Examnation point)、审核点(R点:Audit point)、停止点(H点:Hold point)和见证点(W点:the witness orders),根据质量风险的大小来决定控制点的分类(如下页表所示)。

在轨道交通产品的物资采购环节,主要包括供应商管理和采购产品质量管控两个环节,涉及了产品研发设计、现场工艺策划、生产制造、质量检验和运输交付等产品实现的全过程,其中包含与多个供应商间多个接口,其中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都非常复杂。

综上,轨道交通产品的物资采购环节的主要风险有:一是新产品未经验证或验证不充分;二是首检中出现统计学中的第二类错误,未发现采购件存在的质量问题或其生产工艺存在的漏洞;三是供应商批量生产的产品与首检通过样件质量存在重大差异;四是批量生产时供应商未经批准私自更换关键零部件;五是供应商的产品结构变更未经设计部门批准等。

三、轨道车辆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一)树立以质量安全管理为核心的、覆盖产品实现全过程的质量管控模式的新理念

第一,推进以基于风险管理的质量安全管理模式,通过覆盖产品实现全过程的质量体系,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的基本方针,解决质量保证和按期交货的问题。第二,树立按质量计划、业务流程进行质量管理的科学理念,克服不讲流程,只求进度,不具备条件就开工、没有检查完就进入下一道工序的不负责任的生产方式。第三,树立每一个环节都精心细致、讲求标准和方法的精益管理理念,克服了过去推着干、将就着干、凑合着干,有问题再说,标准不高、要求不严、执行不到位的粗放式管理的陈旧落后模式。第四,树立以质量、以核心技术来赢得未来市场的蓝海战略的理念,克服红海战略中,以靠压低价格去与竞争对手较量的简单数量的拼杀观念。

把轨道车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采购管控和运营维护作为核心环节来攻克,在实际生产中,每一步都一丝不苟地严格按风险管理的要求进行精心操作,将风险管理的方式方法深入贯彻到每一个过程和每一名职工身上。

(二)基于L险管理的模式,以质量安全管理为核心,实现全过程的质量管控

为了能够尽早发现问题,及时评估风险,同步采取措施,实现质量持续改进,需要树立风险意识,形成以质量安全管理为核心的、覆盖产品实现全过程的质量管控模式,作为轨道车辆研发设计、生产过程、采购控制和运营维护的核心控制手段,完善组织保证、文件策划、体系运行、激励机制四方面的内容。

在项目执行中,依照产品实现过程中研发设计、采购与供应商管控、生产过程管控、运营维护管理等环节的不同特点,在每个环节的重要质量管控点和子过程,分别组织识别安全风险项点,并根据风险点的级别,通过不同等级的措施加以控制,并在项目节点进行全程的跟踪和验证,确保措施取得实效,所有风险点得以有效控制,从而实现了产品实现过程的全要素的有效管控,在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时,主要基于如下原则:

1.车辆安全运营主导原则。为满足轨道车辆“五防”(即防燃轴切轴、防配件脱落、防车辆火灾、防制动故障、防高压系统故障)和相关法规的要求,根据轨道车辆产品质量特性,结合生产的人、机、料、法、环、测等各要素,通过冗余设计和相关实验:整车试验包含启动加速试验、动力制动特性试验、惰性阻力试验、横向运行稳定性试验等验证产品设计结构和整机产品的质量安全。通过传感器,对高速动车组各子系统实时监控,主要是温度、速度、加速度、压力、安全环路和自动保护,实现自监测、自诊断、自决策,保证轨道交通安全可靠运营(如下图所示)。

2.故障导向安全的原则。故障导向安全原则是铁路设计的最根本的安全原则,该原则是指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以特殊的方式做出反应并导向安全,具有导致减轻以至避免损失的功能,以确保行车安全。

按照故障导向安全原则,对过程进行三步骤分析:

第一步,潜在故障分析:运用隐患识别分析、FEMCA(故障模式、影响及失效性分析)。

如上图 轨道交通安全监控系统等工具,对可能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和对项目进度造成影响的问题进行细致分析,设置不同等级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想点,并在设计、生产制造、测试、运营维护等环节进行全过程预管控。

风险管控的管理范文4

关键词:风险防控;行风;廉洁管理

【中图分类号】 F832【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1-1297(2012)11-0346-02

运用风险防控的理论和方法,在行风建设和营销服务领域开展廉洁风险防控,既是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切入点,也是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增强干部员工廉洁从业意识的重要举措。菏泽供电公司选取营销业务中较为重要及电力客户反映问题较多的环节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

一基于风险防控的行风廉洁管理提出的背景

1.构筑全面风险防控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适应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要求,必须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反腐倡廉建设“反”长效机制,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加快实现向廉洁风险防控管理的过渡。

2.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的需要。

3.保护干部员工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通过开展行风形象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将防控措施落实到具体的岗位和人员,细化到权力行使的每个具体环节,使岗位职责更加明确、岗位风险更加清楚、化解风险措施更加得力,对于干部员工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于风险防控的行风廉洁管理的内涵及主要做法

菏泽供电公司以行风形象廉洁风险防控作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点,力求以行风形象风险防控管理的具体实践与成效,促进企业廉洁风险防控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做到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局。

行风形象廉洁风险即在电网调度和供电服务领域影响行业作风和公司形象的行为表现。菏泽供电公司在成果实践过程中,采用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报告和监督改进的工作机制(见图1),实施行风形象廉洁风险防控,并健全了组织保障、文化保障、技术保障和责任保障体系。其主要做法如下:

1.对影响风险防控行风廉洁因素进行识别。

为做到廉洁风险排查准、全、深,菏泽供电公司以岗位为基础、以部门为单位、以流程为依托,以八个途径为抓手,定期、不定期地收集行风形象廉洁风险初始信息,并进行筛选、提炼、分类、组合,为进行风险评估创造条件。

(1)行风形象风险收集的途径。

①坚持优质服务工作日通报、月例会制度。②坚持每月领导接待日制度。③坚持“一季一查一通报”制度。④完善“三公”调度监督体系。⑤落实“三项工作”要求。⑥积极参与各类热线上线工作。。⑧坚持行风投诉举报季分析制度。

(2)行风形象风险提炼原则。

①通用原则。风险点应具有普遍性,是社会关心、群众关心、纠风和行风建设的重点,包含了“三个十条”的主要内容。

②侧重原则。风险点应主要反映对外与客户相关联的工作环节,或易引发客户意见建议的服务工作内容,不涉及内部管理等方面内容。

③控制原则。行风形象风险点的提炼均应符合“可控、在控、能控”原则,对于已知风险点强化预防措施,对于新生风险点完善内控措施,对于未知风险点进一步识别与防控。

2.对影响风险防控行风廉洁因素进行评估。

此步骤即对于风险发生之前或之后,给企业形象、品牌等各方面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进行量化评估,即量化测评某一行风风险带来的影响或损失的可能程度。结合风险管理理论和方法,参考国网公司《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基本框架》中有关内容,采取专家咨询、研讨会、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数据汇总分析等方式进行评估界定其风险重要性水平,并在严格审核把关后,将风险点分类登记汇总,建立台帐,制定防范措施,编制风险防控矩阵,通过办公OA在一定范围内公示。通过此步骤,为确定廉洁风险的管控次序和防控策略提供依据。

3.对影响风险防控行风廉洁因素进行控制。

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和方法,消灭或减少风险事件发生的各种可能性,或者减少风险事件发生时造成的损失。对识别评估出的廉洁风险,按级别制定风险管理策略,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在对影响风险防控行风廉洁因素进行控制时,可参考四种方法进行实施。

(1)风险回避法。

即有意识地放弃风险行为,完全避免特定的损失风险。一般只有在其风险更低、力消除或转移风险、力承担该风险,或承担得不到足够的补偿等情况下才采用此方法。

(2)损失控制法。

即制定计划和采取措施降低损失的可能性或者是减少实际损失。控制的阶段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对于风险的控制主要采取该方法。

(3)风险转移法。

即通过合同和保险,将风险转移给受让人承担的行为,通过风险转移过程有时可大大降低主体的风险程度。

(4)风险保留法。

即风险承担,如果损失发生,将以当时可利用的任何资金进行支付。风险保留包括无计划自留、有计划自我保险。无计划自留即风险损失发生后从收入中支付,而不是在损失前作出资金安排。有计划自我保险即可能的损失发生前,通过做出各种资金安排以确保损失出现后能及时获得资金以补偿损失。有计划自我保险主要通过建立风险预留基金的方式来实现。

4.对影响风险防控行风廉洁因素进行报告。

将行风形象风险防控情况作为向监督工作委员会报告的重要内容,特别是新型风险、突发性风险,做到即时报告。按照分层分类管控原则和岗位-部门-单位-上级归口专业部门及廉洁风险管理机构的次序,建立逐级廉洁风险信息逐级报告机制;以部门为单位,建立横向沟通机制,实现岗位、业务廉洁风险信息共享,形成防控合力。

5.对影响风险防控行风廉洁因素进行监督改进。

业务部门、监察部门按职责分工对每一项行风形象风险的防控流程特别是风险管理策略、解决方案实施情况及其有效性进行监督、检验,确保防控有效。建立各单位、部门自我评价与上级机关检查、抽查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对廉洁风险的实施情况及有效性进行检查、检验并做出评价。

6.风险防控行风廉洁管理的保障机制。

(1)组织保障。

菏泽供电公司建立了总经理和为组长的惩防体系建设和监督工作委员会组织机构,依托协同监督联席会议,加强各职能部门、监督部门的横向联动,形成防控合力;发挥业务部门作为风险防控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将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到重要岗位,实现风险防控的纵向贯通。

(2)文化保障。

菏泽供电公司坚持教育先导,循序渐进,逐步培育干部员工“我要找风险、我要化风险”的防控意识。充分宣传廉洁风险定义、开展防控工作的意义、风险防控主要措施、方法、步骤等方面进行重点学习和领会,提高了思想认识和自觉开展防控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形成了防控工作合力。

(3)技术保障。

充分利用电力营销业务应用系统和ERP等系统的技术优势,将营销业务各流程、各环节实施情况及完成情况以文字或图表形式呈现在系统中,实现了在线、实时监控,防止了暗箱操作和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4)责任保障。

菏泽供电公司将防控机制建设环节纳入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通过员工评议、询问座谈和查阅资料等形式开展防控机制建设工作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干部的评优评先有机结合起来,按照下管一级,上究一级的原则进行管理考核,对失察、失管、失教或出现违规违纪的,依据相关规定,严格问责。

三基于风险防控的行风廉洁管理的实施效果

1.维护了企业良好形象。

实施行风形象廉洁风险防控以来,菏泽供电公司受理的各类投诉举报数量持续下降,未发生被各级新闻媒体曝光并经查证属实的行风事件。先后获得 “全市资源服务型企业满意度第一名”、“全市最佳公共服务单位”、“2012年上半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公共服务类第一名”等多项荣誉称号和优异成绩,获得了、市和山东电力集团公司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2.干部员工廉洁从业意识进一步提高。

实施行风形象廉洁风险防控以来,菏泽供电公司广大干部员工廉洁从业意识普遍提高,营销服务人员等一线工作人员的规范服务意识明显提升,未发生各级人员违法犯罪案件,未发生严重违纪违规行风事件。先后荣获了“山东省第一批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菏泽市反腐倡廉宣教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参考文献

[1]北京市崇文区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活动资料汇编[G]

[2]魏昌东.完善中国国家审计风险控制机制之构想——基于《联合国反公约》风险控制机制的思考[J].江海学刊,2010(06)

[3]谢一帆.关于廉政风险管理的理论思考[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0(04)

风险管控的管理范文5

强化企业风险管控能力,加强企业自身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对于企业有效应对生产经营中的各种风险,保障企业健康有序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国企业面临的环境多变,风险较多,但较多的企业缺乏针对性的内部控制与之相对应,也没有专门的内部控制管理人员和部门去控制风险,对风险防范与管控不够有效,这都成为企业失控的潜在因素。;收益分配风险,指的是企业在收益分配过程中由于不合理分配而对企业未来经营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资金回收风险,是指企业在资金回收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财务风险,导致资金回收的时间和金额难以按照预期实现;投资风险,是指企业的投资回报率由于其他因素的影响没有达到预定目标的财务风险。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的风险是多种多样的,部分管理者难以全面把握企业面临的风险,只看到其中的部分风险,忽视了另外的风险。这就使得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难以全面应对所有风险,进而难以保证企业的顺利发展;部分企业在内部控制风险管控上缺乏联动,行动不统一,架构不健全。部分企业管理层对内部控制认识上存在偏差,看不到风险管控的重要性,更看不到其内涵外延,正是这种认识上的落后阻碍了风险管控在实践中的应用。不少企业对风险的管控和识别大都依靠经验,且由于自身专业技能的约束,风险的识别量化模型较少,这就使得企业难以及时有效地对风险进行预警,管理层难以把握所有风险因素,风险管控体系不够全面、系统,难以及时有效应对各种市场风险。不少企业财务风险管理工作缺乏监督控制,难以做到对财务管理的实时监管,不能有效地全方位监管相关管理工作,又没有有效的内部监督,领导层难以及时准确把握企业财务状况,对财务风险管理的监管工作比较薄弱。部分企业认为风险管理只是走形式,根本无任何作用。正是由于企业管理人员缺乏对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视,财务管理难以发挥其应有的管理职能,不能有效规避财务风险,导致管理层在做决策时常会出现偏差。许多企业对财务风险难以及时把控,遇到迫不得已的时候,从会计岗位或出纳岗临时抽调人员进行风险管理的相关工作,业务上不了解,机构不健全,导致了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部分企业在日常风险管理中对于资金的流动和资金的管理监控不能齐头并进,风险管理监管不到位,存在潜在财务风险。不少企业倾向于扩大规模经营,因此企业之间常常互相拖欠应收账款,债务关系难以理清,导致企业应收账款难以及时收回,形成财务风险,影响企业发展运行。企业要维护自身企业的资金安全,保证企业应收账款债务权益的可靠性,切实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将应收账款的资金风险降到最低。长时间、大金额的应收账款不仅严重影响到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健康发展,也会形成较大的资金风险,给企业的发展经营留下巨大隐患,成为不少企业的潜在财务风险。企业身处经济全球化浪潮,全球范围内的不确定因素和风险都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甚至致命影响。会计信息化的普及也会增加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压力,计算机系统极易受到外来攻击,或者系统本身出现问题故障,这些问题出现时就会导致相关的会计信息丢失,甚至系统瘫痪,对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极大干扰,极易造成大面积的影响,极易对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产生不利影响。强化内部控制,可以帮助管理层理顺经营理念,树立正确的风险防控意识,及时发现和规避潜在风险,实现企业持续健康经营。

二、强化企业风险管理下内控体系建设的建议

强化企业财务风险管控在企业管理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要实现有效的财务管理、提升企业的财务风险管理科学化水平,解决财务管理中常出现的问题,保证财务管理作用的有效发挥,就必须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职责分工,将财务风险管控工作逐级逐项落实,最大程度上减少财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企业在日常的生产管理中要不断加大对财务人员的财务风险理念教育,培养其财务风险意识,并运用现代管理手段及时加以解决。企业发生财务风险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企业管理层缺乏风险管控意识,没有有效的风险管控手段,有必要提高财务人员的风险防控水平,强化企业管理层财务风险管控意识和水平。强化系统内制约,实施职责分离,通过实施职责分离可以有效增强内部控制力度,要实现会计信息系统内的有效的控制,可以在会计信息系统内设置操作和监管两个不同职位,相互牵制,对进行的每一个经济业务都做备份,会计人员的每一笔账务处理所产生的数据信息都会实时传输到监管岗位的计算机中,监管人员可以实现实施的监管。严格落实会计信息系统内的职责分离,来强化系统内的制约监督,明确各自的分工职责和权限,做到不相容职务相分离,保证各个岗位既相互制约又明确分工。积极发挥财务管理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积极作用,只有强化财务管理工作,才能有效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规避各种财务风险对企业的冲击和影响。企业应当积极结合自身企业及行业特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有效规避财务风险,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要界定清楚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财务管理工作要注重公平和效率。科学制定财务管理目标,完善强化财务管理制度。企业要认识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根据财务管理的要求设立相应的管理岗位,以此进行财务管理和控制。企业应当依据行业内外风险及企业生产管理特点,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特点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体系。要预防并及时发现、纠正企业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以风险为导向,不断改进、充实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继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自查工作,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和改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要不断强化内部和外部审计的强度,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检查,以此来确保各项制度实现有效执行;并及时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和市场变化随时评估和分析各类风险,加强风险识别、风险预警和突发事情应急处理机制的建设,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

三、结语

风险管控的管理范文6

【关键词】 保险资金 运用 风险管理与控制

一、引言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问题是我国保险理论界近几年来一直都在研究的重要课题,但是从现有的文献和论著的研究成果来看,对保险资金运用的分析主要集中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扩大我国投资渠道等方面,而对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从风险管理的视角进行分析研究的还比较少。当前,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面临着多方面的压力,譬如保费收入递增的压力、产品创新的压力、行业竞争的压力以及适当财务结构的压力等,这些压力都迫使保险公司越来越重视资金的运用,期望通过保险资产业务取得良好的投资收益,来缓解这些压力。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在保险资金的运用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这些风险不仅包括有一般性资金运用的风险,还包括有基于保险资金自身特殊属性而产生的区别于其他资金运用的风险。面对这些风险,保险资金的运用如何实现预期的目标,如何分散风险、选择投资工具、如何进行投资组合、投资策略如何制定,采取什么样的内部和外部风险控制方法就显得更为重要了。增强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完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系,提高资金收益率并有效地防范风险,是目前中国保险业面临的紧迫任务。

二、保险资金的资产配置

保险资金在直接进入资本市场后可以在更多的投资品种间进行资金配置,但在具体配置资产时,保险公司既要充分考虑保险资金的负债性质和期限结构因素、各类投资品种是否符合保险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管理的要求,还要考虑监管层对最低偿付能力的要求。因此在分析保险资金的资产配置时应特别注意如下方面的问题。

第一,寿险和非寿险资金期限的差异将导致不同的投资选择。;。由于各类保险准备金均为保险公司的负债,因此在将这类资金进行投资时风险控制相当重要,而资金期限结构上的差别将导致财险公司更注重投资品种的流动性,寿险公司更注重投资品种的安全性和盈利性,由此产生不同的投资选择。

第二,国内保险市场快速增长产生的新增保费足以解决保险公司流动性需求。从保险公司现金流量角度看,基于对我国保险市场正处于一个快速增长时期的判断,每年不断增长的保费收入将能够满足当年保险赔付和给付的资金需求以及营运费用的支出需要,而以各类准备金形式存在的保险资金需要寻找安全的增值空间,以应对保险金未来集中给付的高峰。

第三,保险资金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和对收益的要求从理论上分析,与社保基金和QFII基金相比,保险资金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和对盈利的要求处于它们两者之间,在进行资产配置的过程中会综合考虑银行存款、企业债券、基金、流通股股票、可转债等不同投资品种间的平衡。随着投连险、分红险和万能保险等新型寿险产品销售份额的不断增长,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股票市场的规模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广大投保人和保险人对股票市场运行周期的判断,保险资金的风险承受能力也将相应提高。

第四,保险资金的盈利模式将呈现多元化趋势。在投资品种的选择上,保险资金可介入的品种除了常规的流通A股、可转债之外,还将介入非流通股的投资,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投资品种的不断丰富,可供保险资金选择的余地仍将不断扩大。目前有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的相继出台,有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范围的规定将成为这部法规的核心要点。

三、保险公司对资金运用风险的管理控制

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二是委托专业机构运作;三是在保险公司内设资金运用部门。不论是采用哪种模式,保险公司都是资金运用的决策者和风险承担者,也是进行风险防范的第一道防线。为保证资金的运作安全,应有效的安排组织结构、内控制度、管理系统与和风险预警体系。

1、建立健全分工明确的组织架构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涉及的机构和部门包括董事会、总经理室、风险管理、内部审计、风险监督等诸多机构和部门。这些机构和部门职责分工不一样,其协调运作是做出科学投资决策的机制保障。如董事会的职责有负责制定资金运用的总体,设定投资策略和投资目标,选择投资模式,决定重大的投资交易,审查投资的组合,审定投资效益评估办法等,总经理室的职责是根据董事会决定的总体,负责研究制定具体的经营规定和操作程序,包括多种投资组合的数量和质量比例、制定风险管理人员守则和职责、风险管理评估办法等,内部审计的职责是直接向董事会负责,对所有的投资活动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公司内部控制和运营制度存在的问题,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是分析市场情况和风险要素变化,对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研究化解风险的措施,风险监督部门的职责是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及时、全面、详细地了解资金运用单位和部门对董事会的投资策略、目标达成与实施过程,投资人员的从业资格和整体素质以及胜任工作情况等。

2、制定严密的内控制度

资金运用的决策、管理、监督和操作程序复杂,环节多,涉及面广,人员多,风险大。所以有必要沿着控制风险这条主线,制定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一方面,这些制度必须涵盖所有的投资领域、投资品种、投资工具及运作的每个环节和岗位;另一方面,使每个人能清楚自己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所有的投资活动都得到有效的监督、符合既定的程序,保证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投资策略和目标顺利实现。

3、建立资金运用信息管理系统

信息管理是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公司要有发达的信息网络,对外要与国内外各个资本、债券、货币市场连接,让有关人员随时了解市场变化情况;对内要与董事、总经理室成员、风险管理、审计、监督、财务、业务部门联接,在系统中及时录入各种业务发生情况。。

4、建立公司评估考核和风险预警体系

。此外,还要健全投资风险预警体系,包括总体及各个投资领域、品种和工具的风险预警,使投资活动都纳入风险管控制度框架内,使公司经营审慎和稳健。

四、加强保险资金运行的监管建议

1、为保险资金运用营造好的法制环境

一是修改《保险法》,进一步拓宽资金运用渠道,并留有一定空间。二是对业已批准办理的业务,抓紧补充制定各项规章,如《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等。三是对保险投资高管人员、具体操作人员规定资格条件;对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交易对象限定基本信用等级标准;确定资产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的职责和标准。四是在拓展投资模式,开放投资领域,增加投资品种和工具之前,要有较长时间的酝酿期,根据我国国情,借鉴外国经验,反复讨论、论证,必要时还可听证,听取多方面意见,制定监管法规规章。

2、对保险资金运用范围的划定

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并不意味着不范围,全方位地放开。应该根据国际国内经济金融运行环境,结合保险业经营风险的特殊性,按照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要求,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逐步放开保险资金运用领域和范围。。二是可在国家重点基础建设和实业投资方面有所突破,特别是对水、电、交通、通讯、能源等的投资。三是在适当的时候允许办理贷款业务。四是放开与金融机构相互持股的,进行股权投资。五是适度允许投资金融衍生产品,使保险公司通过套期保值有效规避风险等。放开保险投资渠道要循序渐进,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成熟一点放开一点,避免以往那种一放就乱,一抓就死的状况出现。注意防范保险风险,坚决杜绝因投资不当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造成严重影响,切实维护被保险人利益。除此之外,对流动性差、风险较高的非上市股票和非质押贷款应予禁止,同时还应禁止对衍生金融产品的投机性投资。

3、按投资比例监管

近年来,随着社会和公众对保险的需求加大,我国保险业迅猛发展,保险险种和产品急剧增多。这些产品因其性质、特点、责任周期、成本效益不一样,具体体现在承担责任的时间有先有后,规模有大有小,效益有好有差。相应地,用各种产品所形成的保费收入进行投资,其投资渠道、方式、期限等也应有所区别。我国保险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市场机制不健全,营运欠规范,资本市场不成熟,资金运用渠道不畅。借鉴国外的监管经验与运营惯例,应选择谨慎经营和监管,在保险资金的运用上进行具体的严格的比例。一方面,应对一些投资类别规定最高比例,如对企业债券现行规定不高于20%的投资;投资次级债不超过总资产的8%;直接投资流通股的资金不超过总资产(不含万能和投连产品)的5%等。将来保险资金投资渠道进一步放开后,对项目投资、质押借款、投资金融衍生产品、境外投资等同样也要进行比例监管。另一方面,对单项的投资也要有严格的比例。如投资一家银行发行的次级债比例不超过总资产的1%;投资一期次级债的比例不得超过该期发行量的20%;投资单一股流通股票按成本价格计算不超过保险资金可投资股票的资产的10%;购买同一公司的债券,投资单个项目的比例,以及对个人贷款等要控制在一定比例范围内;资金存放在单家银行的比例也要受比例,等等。总之通过投资比例,可以调整高风险和低风险投资结构,选择盈利性大、流动性强和安全性高的不同投资方式进行组合,使投资组合更趋优化。当然,投资比例不是一成不变的,可根据市场变化及需求对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调整。

【参考文献】

[1] 史锦华、贾香萍:保险资金入市的效应分析及其风险管理[J].保险世界,2006(1).

[2] 刘新立: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拓宽及风险管理[J].财经研究,2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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