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不是所有行为都能视为赠与,不能包括男方支付共同消费的费用、礼节性交往的赠与、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表露情感的赠与和索取财物的行为。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和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况。一、彩礼能不能视为赠与?
彩礼一般被视为有条件的赠与。以下行为不能被认定为彩礼:
1. 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男方支付的费用。
2. 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仪性交往时的赠与。
3. 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4. 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5. 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二、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有哪些?
返还彩礼的条件包括: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马阳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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