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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农村规划建设技术导则近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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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农村规划建设技术导则近日实施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年1月17日 作者: 来源:双流三农网

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成都市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近日正式公布实施。根据《导则》的规定,今后我市中心城区以外的农房建设,不仅要与农业生产和产业发展相结合、与自然环境相协调,而且还要在安全的前提下设置农贸市场等完善的公共配套设施,以及交通、水电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实现现代城市与现代农村的和谐相融、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新型城乡形态。 ○安全选址

避让灾害隐患和危险区域

根据《导则》,农村聚居点的选址应在有利于产业发展的区域,有条件的地方还应尽可能靠近城镇和产业集中发展区。平坝和丘区的农村聚居点距离农业生产地不宜超过1.5公里,并不宜跨村选址。同时,农村聚居点和农村住房选址将尽量结合现有的林盘选址,并结合自然环境、顺应地形地貌,避免对山水等自然风貌的遮挡和建设性破坏。

《导则》要求,农村聚居点的建设选址将避让地震断裂带、滑坡区、洪水、泥石流淹没区及易燃易爆设施等。农村聚居点所在区域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须经过有关部门评估后才能进行选址。而对于农村住房的选址,则应避让市政基础设施通道、易燃易爆等危险区、高压输电线路穿越区等。

根据规定,高速公路两侧各30米范围内,国道两侧各20米范围内,省道两侧各15米范围内,县道两侧各10米范围内,乡道两侧各5米范围内不应新建农村住房。同时,新建农村住房距铁路线路路堤坡脚不应小于15米,距10千伏架空电力线不应小于1.5米,距220千伏以上架空电力线不应小于5米。 ○布局规划

每个院落不宜超过30户

记者了解到,《导则》将新农村建设布局形态分为村落、院落和单体三个层次,其中小型农村聚居点的住户在30户以下,中型农村聚居点的居住户数为30~100户,大型农村聚居点的居住户为100户以上。规模较大的村落一般可分为多个院落布局,院落规模以不超过30户为宜。 根据《导则》要求,村落布局将依托农业及产业特点规划产业分区,并预留生产、产业发展用地和适当预留农房住房及配套用地,解决农村人口增长。生活居住区应与养殖区相对分离并集中设置。同时,集市等经营设施则可设置在交通方便的地段,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可设置乡村酒店或农家乐等旅游设施用房。人均综合用地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 此外,院落布局将在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符合农村生活习惯的基础上,顺应地形地貌进行有计划的开发和利用,道路与建筑的布局顺应河道、山丘等自然地形的走势,风景旅游区内临山体的建筑也应避免与山体和自然景观不协调。对于独门独户等单体布局,则应尽可能采用拼接布局的方式进行临道路修建,修建过程中还可考虑设置庭院空间,多户单体则可采取“L”、“U”等多种组合,形成公共院落或晒坝空间。

○公共设施

健身场所不小于200平方米

根据《导则》的要求,我市新农村建设中的公共配套设施,将以村为单位进行统一编制和合理规划。规划建设的配套设施,包括农贸市场、农资放心店、幼儿园、卫生服务站等十大综合服务基础设施。这些用地将由村(社区)的综合服务中心用房提供保障。

其中,劳动保障站的建筑面积不得小于50平方米,卫生服务站不得小于80平方米,人口计生服务室的建筑面积不得小于20平方米,社区综合文化活动室不得小于100平方米,并设置不小于20平方米的警务室。同时,新农村建设中还应结合晒坝、公共空间设置全民健身场所,其建筑面积不得小于200平方米。

此外,各村还可结合实际情况设置建筑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和农资放心店,设置的日用品放心店也不得小于20平方米。农村聚居点应设置相应教育设施,1000人以上农村聚居点原则上配置幼儿园一处,建筑面积为每位学生10平方米左右。 ○市政设施

村通公路最宽可设7米

根据《导则》要求,由村庄(集中居住区或聚集点)通往外界的道路,适用于农村混合交通方式出行,且能保证双向行驶,道路宽度为3.5~7米。同时,可结合地形分别在两侧间隔设置宽度为1.5~3米、间距为150~300米的错车道,在有需求和符合安全条件的低端可兼作公交站。

而连接村庄(集中居住区或聚集点)内部的主要交通通道,道路宽度则宜为3.5米,并根据需求设置地下管线、垃圾回收站、错车道等。 同时,乡(镇)村在城镇供水服务半径内,应优先采用管网延伸供水,对不具备条件的大、中型农村聚居点应采用集中供水(供水站),小型农村聚居点可采用分散供水,散户可采用简易供水,农民生活用水量标准宜为每人每天不少于80升,养殖业、加工业等用水原则上不宜与农民生活用水同一体系。

乡(镇)村的垃圾将根据“村收集、乡镇运、县处理”的原则,采用袋装处理的方式进行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其中,单个垃圾收集点的服务面积不宜大于5000平方米,农民散户应设置便于收集的简易垃圾点。山区或偏远运输困难地区应设置小型中转站,其用地面积不宜小于50平方米,且与相邻居住建筑的距离不宜小于10米,并以围墙相隔。农村地区医疗废弃物等特别废弃物应预留专门场地进行专业化收集和处理,场地的选择应尽可能在交通方便的区域,并与居住区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乡(镇)村对外提供的公共场所应设置公共厕所。

集中居住区设置有线电视节点,并实现有线电视100%入户。乡镇通信光纤到乡,有条件的地区到村,通信线路优先选用光纤,建制村实现村通电话。此外,大中型村庄、聚居点的道路应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出入口,并在较为开阔的安全地带设置避难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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