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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欠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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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欠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医院欠费管理,保障医疗服务质量,维护患者和医院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医疗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欠费管理。 第三条 医院欠费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欠费患者及时补缴欠费,维护医院的经济秩序。

第二章 欠费认定与记录

第四条 欠费是指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未能按照约定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欠费认定应根据患者医疗费用支付情况及相关合同约定进行。

第五条 财务部门应建立欠费患者档案,详细记录患者的欠费金额、欠费时间、欠费原因等信息,确保欠费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 欠费催缴

第六条 财务部门应定期向欠费患者发出催缴通知,提醒患者履行缴费义务。催缴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送,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提醒。

第七条 催缴通知应明确欠费金额、欠费期限及逾期后果,并告知患者缴费途径和方式。

第八条 对于经催缴后仍拒不缴纳欠费的患者,医院可采取合法合规的措施进行欠费追缴。

第四章 欠费减免与特殊处理

第九条 医院可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对确实存在经济困难且符合条件的欠费患者进行适当的欠费减免。

第十条 欠费减免应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确保减免政策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第十一条 对于因特殊情况产生的欠费,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特殊处理,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欠费公示与监督

第十二条 医院应定期对欠费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应包括欠费患者姓名、欠费金额、欠费时间等信息。

第十三条 医院应建立欠费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欠费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欠费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的修改和废止,须经医院管理部门审议通过,并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规定执行。

制定单位: [医院名称] 制定日期: [具体日期] 修订日期: [最近修订日期]

注:本制度仅为参考模板,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同时,制度执行过程中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规定,确保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和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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