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死亡事故及重大机械事故,避免重伤事故,控制重伤事故率在0.5‰以下,减少轻伤事故的发生。
2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1为了切实做到安全施工,本工程成立由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项目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本工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保证体系见下图(图2-1、图2-2)
项目安全消防生产领导小组 项目经理担任安全消防领导小组组长 项目安全技术部门 项目消防管理小组 项目治安保卫管理小组 项目经理部各职能部门 现场有关执行人、各班组长 现场施工的全体人员 图2-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项 目 经 理 安全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生产调度负责人 机械管理负责人 消防管理负责人 劳务管理负责人 其他有关部门 1.监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纠正违章。 配合有关部门排除安全障碍。 3.全员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 4.调查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1.制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分项安全方案。 负责安全技术交底。 3.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技术问题。排除事故源。 1.在安全前提下合理安排生产计划。 组织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清除。 1.保证项目使用的各类机械安全运行。 监督机械操作人员持证遵章作业。 3.配备各类机械的防护设施。 1.保证防火设备设施齐全、有效。 消除火灾隐患。 3.组织现场消防队的日常消防工作。 1.保证进场施工人员技术素质。 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劳逸结合。 3.提供必须劳保用具用品,保证质量。 1.财务部门保证安全措施项目的经费。 卫生部门负责工业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预防、治疗职业病。 施工队长、班组长、安全员、具体操作者 班前安全教育 操作规程检查 劳保用品检查 机具设备检查 防护设施检查 电气绝缘检查 消防措施检查
图2-2 施工项目安全责任体系
2建立内部安全监督制度
我公司本工程设立直属安全监督站,安全监督站向我公司负责,安全监督站负责对本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评奖罚,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安全违章行为有权指令停工整改,直至将责任方(人)清除退场。
3管理目标分解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体系,层层分解管理目标。本工程项目经理与各参建施工作业队(或班组)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逐层分解落实目标,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保证管理目标得以落实,并最终完满实现。
3安全管理制度
序号 1 安全制度 内 容 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例会,总结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对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考评,布置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应用于本工程的施工方案进行安全审查。审查合格,安全备案后,方可实施,实施过程中,安全监督站必须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实施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本工程的自身特点,将所有施工部位及施工区域内,根据安全防范要求,明确划分一般控制区域(岗位)、重点控制区域(岗位)、危险控制区域(岗位)。 根据谁负责生产谁负责安全的原则,针对本工程特点和项目部的实施各项的实际情况,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 安全教育分为安全知识教育与安全技术交底。 除施工员和安全员按下达的任务单验收外,请劳动部门对提升井架和脚手架等的构造、各部位连接、接地、保护装置等按专门程序进行复查,进行试运转,完成全部验收手续,挂合格牌后才能投入施工使用。 根据检查情况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59-99),安全检查分定期的例行检查和不定期的专业检查。 临时用地的规划设计 等待报业主审批后,方可执行。 安全例会制度 2 施工方案安全预审制度 3 安全等级制度 4 5 安全责任制度 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设施验收制度 6 7 8 安全检查制度 现场临时用地规划审批制度 9 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制度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现场临时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由项目经理部下属的后勤保障部门负责。 对易燃、易爆、有放射性的危险物品必须专人集中保管,设危险物品仓库,远离其它建筑物,特别是现有建筑物。易燃、易爆、有放射性的危险物品的使用执行准用证制度,使用前须报工程组备案后,放在指定区域、时间内,由专业人员使用审报数量的材料。 10 4临时用电管理措施
4.1建立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4.2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4.3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4.4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整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须统一式样、统一配制,箱体统一涂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拦的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联接,采用外插联接方式。
4.5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4.6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
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4.7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4.8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一般采用220V电源照明,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4.9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5消防管理措施 5.1管理方针
在施工过程中,我公司将始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执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关于工棚临时宿舍防火和卫生设施的暂行规定》及其它有关的法规制度,编制专门的消防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有效地落实防火措施,严格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5.2管理目标
强化消防工作管理,落实措施、责任,杜绝火灾事故,避免火警事故,减少冒烟事故。
5.3组织措施
5.3.1我公司将建立现场防火责任制,项目经理部与各施工作业队(或班组)签订防火责任书,使防火工作层层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5.3.2我公司将成立由项目经理部消防管理负责人为首和各施工作业队(或班组)消防管理负责人参加的“消防管理委员会”,负责现场消防工作的领导与协调。
5.3.3我公司项目经理部根据具体情况成立10—15人的义务消防队,各施工单位也应设立基层义务消防队
5.4管理制度
5.4.1“消防管理委员会”每周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总结上周消防工作的情况,布置今后工作。
5.4.2根据不同施工季节和工程进度,我公司将制定分阶段的防火预案及灭火方案,建立、健全消防报警管理体系。对发生火灾后包括报警、灭火疏散、抢运物资、抢救伤员等项工作,应详细分工,明确职责。
5.4.3我公司项目经理部每周组织一次由各施工单位消防工作负责人参加的联系检查,根据检查情况按《建筑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检查评分表》评比打分,对检查中出现的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开具“重大隐患问题通知单”,各施工单位在收到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我公司项目经理部消防负责部门应
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如发现重大隐患问题,检查组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并经检查组批准后方可施工。
5.4.4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并培训一次义务消防队。 5.5管理规定
5.5.1施工现场布置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m。 5.5.2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设置消防栓,消防栓处设在明显标志,并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消防栓周围3mm内不得堆放任何物品,消防栓进水平管直径不得小于100mm。
5.5.3建筑物内设置消防竖管,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65mm,并随层数(或施工高度)的升高每隔一层(或一定高度)设一处消防箱。消防供水应保证水栓的充实水柱射到建筑物最高、最远范围。
5.5.4对现场进行建筑防火区划,设置防火安全隔离带。对重点防火部位、易发生火险部位,各施工单位应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随工程进度及楼层(或施工高度)不断增加而及时增加干粉灭火器,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在寒冷季节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在现场内布置一个100m3消防水池,一个10m3消防、生活两用水池。
5.5.5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严格执行电、气焊工的持证上岗制度。无证人员和非电、气焊工人员一律不准操作电气焊、割设备,电、气焊工要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操作前,要清除附近的易燃物,开具《施工现场用火证》,并配备看火人员及灭火器材,《施工现场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消防人员必
须对用火严格把关,对用火证部位、用火时间、用火人员、场地情况及防火措施,要了如指掌,并对用火部位经常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
5.5.6现场内严禁吸烟,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5.5.7施工现场内和办公区,未经消防部门批准严禁使用电炉或大功率取暖器取暖。
5.5.8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5.5.9施工建筑物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看守时,要报经我公司安全保卫部、业主批准,并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5.5.10施工现场内,未经批准不得搭设更衣室、工棚、仓库。如确需搭设,须经工程组及业主人员批准,并使用非易燃材料搭设,进入现场的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物品,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上述物品进场处必须事先征得保卫部的同意,发给《特种物料进场许可证》方可进场。
5.5.11施工现场内因施工需要,使用易燃的稀释剂或添加剂时,应在工程结构外调制完毕后进入工地内使用,各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易燃物品应及时清理,消除火隐患。
5.5.12现场施工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是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防火安全交底要具有针对性。
5.5.13在防水防潮层施工作业前,必须制定防火预案,采取行之有效的防火措施,对防水材料的运输、使用,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明确专人负责组织施工,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5.5.14进场的新、整材料,要集中码放,整齐有序,并设专人看管,专门配备灭火器材,对施工所用木料必须加强管理,拆模后的木料要及时清运至专用木料周转场地,并严格管理。废旧木料要及时清运出场,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5.5.15施工现场内的供、用电线路、电力设备须由正式电工统一安装,严禁私接电线和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线路接头必须良好绝缘,不许裸露,开关、插座须有绝缘外壳。
5.5.16加强消防管理和消防制度的教育,认真贯彻各项消防制度,经常开展消防活动,如定期开展群众性、专业性防火检查,不仅可以及时消除火警隐患,更可以加强全员的消防规定。
5.5.17项目经理部的“消防管理委员会”应与业主和工程所在地的消防部门挂钩,及时将工程消防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建立电话专线,一旦发生火警情况可以得到消防部门的紧急救助。
5.5.18保证现场道路畅通,严格出入验证门卫制度,并做好“四防”、“三证”的教育,现场设置必要的交通安全标志。
5.5.19高耸机械设备应及时安装避雷系统。
5.5.20针对工程装饰工程阶段的特点,将编写有针对性的装饰工程阶段消防工作组织方案,对重点防火部位、易发生火险部位重点设防。
5.5.21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现场消防工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满足大型建筑工程施工的需要。
5.5.22在制订施工部署时,要合理分解工序,科学地安排施工顺序,做到技术上合理,使建筑物能分阶段形成设计状态,逐步形成自防能力。采取回避矛盾,合理躲让方针,使燃烧三要素不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内出现。在人的行为容易出现不规范行为的时间段内,不组织不利于建筑施工防火的作业。
6安全防护管理措施
6.1槽、坑、沟边1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槽、坑、沟边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有效技术措施。
6.2深基坑施工前,在基坑周边立1.2m高的防护栏杆,刷成红白相间的警戒色,防止人员靠近防护栏,必须按规定制定防坠人落物、防坍塌、防人员窒息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
6.3各类施工脚手架严格按照脚手架安全技术防护标准和支搭规范搭设,脚手架立网统一采用绿色密目网防护,密目网应绷拉平直,封闭严密。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毫米、壁厚3.5毫米,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纹的钢管。每一层脚手板处设踢脚板,钢管、踢脚板表面涂黄黑相间的警戒色。
6.4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玛钢扣件,不得使用铅丝或其它材料绑扎。
6.5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米,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米。拉接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铅丝的强度。高大脚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接。在拉接点处
设可靠支顶。
6.6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施工层脚手板下一步架处兜设水平安全网,并及时清理。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5米。
6.7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高度在20米以下的,必须设置正反斜支撑。
6.8建筑物楼层临边的四周,无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一道防护栏杆并立挂安全网封闭。
6.9建筑物的出入口处应搭设长3-6米,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米的双层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厘米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闭严密。
6.10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一般采用220V电源照明。结构施工时,应在混凝土墙柱板中预埋线管,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施工照明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6.11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7施工机械管理措施
7.1施工井架的地基、安装和使用须符合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
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电梯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测。施工电梯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7.2固定机械设备应搭防砸、防雨操作棚,使用前应固定,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启动装置、离合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安全可靠。从搅拌机停止使用到搅拌机料斗升起时,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专人监护。
7.3氧气瓶不得曝晒、倒置、平放使用,瓶口处禁止沾油。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米,两瓶同焊炬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如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焊接,应严格执行各项有关安全规定,应保持通风良好,并不得在密闭场所施工,施工人员与焊接点应保持在安全距离。
7.4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及时更换,并应注意: 7.4.1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7.4.2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7.4.3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等大构件时,必须使用卡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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