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交接日期: 年 月 日
金鼎苑城中村改造项目拟定 楼 部位 项目的防水项目,于 年 月 日进行四方验收(施工单位、专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部位达到规范及设计要求,因后期还有各种施工工序,为了对已完成品做好保护特签订此协议,乙方自交接之日起承担保护责任:
1、施工双方交接时确认工程完成情况(现场照片或交接纪要); 2、交接完成后乙方负责工程交接以后的成品保护工作; (1)、保护已完工程的完整性;
(2)、防水层完成后严禁在上面堆放材料;
(3)、后期的各施工工序中使用的施工工具严禁与已完成的防水层直接接触,如需在防水层上面放置施工机具,则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以确保防水层的完整性。
3、交接之日起乙方后期施工造成防水层出现破坏现象,则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4、乙方不签订本协议造成不能及时防水施工,后果自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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