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369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00万股,发行价格为69.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55,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614.7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3,685.25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4月13日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0]第1-0016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10年5月4日分别与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第一创业证券”)、中国银行北京怀柔雁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主协议》),并于2010年5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
公司经与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北京怀柔雁栖支行协商,现就《主协议》部分条款内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因中国银行北京怀柔雁栖支行系统升级,公司在中国银行北京怀柔雁栖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原账号为806621733008091001,现变更为320756017510。该专户仅用于超/微滤膜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主协议》中其他条款不变,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北京碧水源科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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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北京怀柔雁栖支行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备用。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Ο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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