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手册的一些修改与解释
学生在校期间,如有立功受奖表现或某方面表现突出可视情给予1~20分的德育分加分。同类情况,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分。
1. 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政治学习,获院级表彰者加1~3分,获校级表彰者加3~5分,获省级表彰者加6~10分,获国家级表彰者加10~20分。(加分依据以文件或证书为准)
2. 在校内外公开刊物发表政治理论学习文章者,校级刊物每篇加2分(累积不超过10分),省级刊物每篇加3~5分,国家级刊物每篇加6~10分,其他杂志每篇加2分。
3. 见义勇为,爱憎分明,勇于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倾向做斗争,受系级表彰者加1分,受院级表彰者加2~4分,受校级表彰者加4~6分,受省(部)级表彰者加6~10分,受国家级表彰者加20分。
4. 关心校、院发展建设,积极向校、院提出合理化建设,被校、院采纳者,视情每条加1~4分。(累积不超过10分)
5. 关心集体,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受系级表彰者加1分,受院级表彰者加2~4分,受校级表彰者加4~6分,受省(部)级表彰者加6~10分,受国家级表彰者加20分。
6. 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成绩突出,受系级表彰者加1分,,受院级表彰者加2~4分,受校级表彰者加4~6分,受省(部)级表彰者加6~10分,受国家级表彰者加20分。
7.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受系级表彰者加1分,,受院级表彰者加2~4分,受校级表彰者加4~6分,受省(部)级表彰者加6~10分,受国家级表彰者加20分。社会实践报告获院级奖励者加1分,获校级奖励者加3分,获省(部)级奖励者加10分,获国家级奖励者加20分。
8. 《学生手册》闭卷考试90分(含)以上者,加2分。
9. 在校宿舍管理中心的寝室内务评比活动中,被评为每周优秀寝室者,寝室成员每人加0.5分,优秀寝室周数达12~14周的额外加2分,达15周(含)以上额外加3分。
10. 被评为院文明寝室者每人加3分,被评为校文明寝室者每人加6分。
11. 班级干部工作完成突出者加1~3分,系、院、校级干部工作完成突出者加2~5分。(各职务取最高分)
12. 在各项竞赛活动中,获系级竞赛前三名,其参与者分别加3分、2分、1分,优胜奖加0.5分。获院级竞赛个人奖前三名,其参与者分别加5分、4分、3分,优胜奖加1分。获校级竞赛个人奖前三名,其参与者分别加8分、6分、4分,优胜奖加3分。获院级竞赛团体奖前三名,其参与者分别加3分、2分、1分,优胜奖加0.5分。获校级竞赛团体奖前三名,其参与者分别加5分、4分、3分,优胜奖加1分。获省(部)级荣誉证书者加10分,获国家级荣誉证书者加20分。(加分依据以相关部门发放的正式文件为准)
13. 向需要帮助的家庭或个人提供帮助、奉献爱心、捐款捐物者,视情加1~4分(以感谢信、证明或登记材料等为准)。
14.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者视情加1~4分,如:青年志愿者,“三下乡”活动。
15. 学习成绩进步明显,每学期班级排名上升10名以上者,加2分。
16. 受系通报表扬者,加1分;受院通报表扬者,加2~4分;受校通报表扬者,加4~6分。
17. 获全国职业资格证书者,视证书难易程度加0.5~3分。
18. 一年级参加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者分别加8分、15分。二年级参加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者分别加5分、10分(三、四年级都不加分)。
19. 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者,视情加1~20分。
德育加分具体情况补充说明
1. 献血加2分,普通话加1分,裁判证1分,健美操加1分,CAD职业资格证1分、数控车工职业资格证、计算机二、三级都加2分,各种小语种证2分。
2. 造价员、施工员、监理员等七大员、测工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加2分。
3. 院优秀加3分,校优秀加6分,省优秀加10分。院优秀班导生加3分,校优秀班导生加6分(其他与有关的荣誉证书一般不加分)。
4. 院先进工作者加3分(不超过部门人数的30%)。
5. 校优秀加3分,优秀干部加3分,优秀标兵加6分,三好学生标兵加6分,校优秀毕业生加3分,百优大学生加6分,十佳大学生加10分。
6. 城南五星(学习、道德、文艺、实践、科技)加3分,城南之星前三名分别加5分、4分、3分,提名奖加1分。
7. 院阳光心理工作者加3分。
8. 校级学习型个人等相关荣誉加4分,院级学习型个人加3分。
9. 校运会4、5、6名均加3分,院运会4、5、6名均加2分。
10. 校共青杯足球赛的冠军、亚军、季军分别按校一、二、三等奖加分。
11. 参加校内外活动没有评几等奖但是授予了荣誉称号的可以按证明加2分。
12. 部分系内部也有查寝情况,其优寝加0.5分,不合格寝室扣2分。
13. 获得优秀班集体、先进班集体等集体荣誉的班级可以班评时优秀率可以放宽到35%。
14. 英语专业如果过了专四和公共英语四级只加其中一项,加分要求按学生手册。
15. 10、11、12、13级学生手册不同之处,按各自学生手册加分。
16. 由院组织的具体针对某一系或专业开展的活动或比赛,按系级竞赛予以加分。
17. 同一活动的所有加分只取最高分。
18、校级三下乡优秀个人加4分
19、院、校级优秀朋辈辅导员分别加3分、4分(同一个学期只加最高分)
20、优良学风寝室和学习型寝室,院级加3分、校级加4分。
21、支教的优秀团队加3分、优秀个人加4分。
22、院博客比赛获奖班级不加分。
23、系优秀班导生、系优秀按系通报表扬加分。党校优秀学员不加分。
24、院健美操比赛最佳服装奖加2分。(按院比赛优胜奖加)
25、所有晚会表演只有校级的并有通报表扬的才能加分。
26、迎新杯乒乓球团体奖不加分(类似于这种只是在颁证单位处写城南学院团委和××协
会但是没有团委的盖章的都不加分)
27、校运动会方阵加3分
28、全国大学生沙盘模拟大赛加20分(属国家级荣誉)
29、校征文比赛按校级比赛加分(关工委的章),校征文比赛按校级比赛加分(校友会的章)
在系级比赛中获团体奖不加分
30、同件事若有通报表扬,也有获奖证书只取最高分。
31、给残疾人艺术团捐款不加分
德育不加分具体情况补充说明
1. 学校社团自行组织的活动。
2. 校自律委员会、校勤工俭学部门自行组织的活动。
3. 凡是有工资和奖金的。
4. 所有的聘书都不加分。
5. 由院系学生会面向学生会干部的组织的内部活动(由系给出通报表扬也不予以加分)。
6. 晚会表演节目一般不给于加分(校级表演有通报表扬可按通报表扬要求加分)。
往届加分补充说明
加分说明:
校级三下乡优秀个人加4分
院、校级优秀朋辈辅导员分别加2分、3分(同一个学期只加最高分)
优良学风寝室和学习型寝室,院级加3分、校级加4分。
支教的优秀团队加3分、优秀个人加4分。
院博客比赛获奖班级不加分。
系优秀班导生、系优秀按系通报表扬加分。党校优秀学员不加分。
院健美操比赛最佳服装奖加2分。(按院比赛优胜奖加)
所有晚会表演只有校级的并有通报表扬的才能加分。
迎新杯乒乓球团体奖改为加分,迎新杯足球不加分,城南杯足球加分(类似于这种只是在颁证单位处写城南学院团委和××协会但是没有团委的盖章的都不加分)
校运动会方阵加3分
全国大学生沙盘模拟大赛加20分(属国家级荣誉)
校征文比赛按校级比赛加分(关工委的章),校征文比赛按校级比赛加分(校友会的章)
在系级比赛中获团体奖前三名按2 1 0.5 加分 优胜奖不加分
同件事若有通报表扬,也有获奖证书只取最高分。
给残疾人艺术团捐款不加分
博客组不加分
省书法大赛按省级荣誉加分
城南学院优秀(阳光)朋辈辅导员加2分
电气系电子产品设计大赛 系级加分
电气系单词接龙 系级加分
助学感恩活动中优秀工作者, 城南杯ERP电子沙盘优秀工作者,党校优秀学员不加分
四级模考校级、系级、单项奖、一等奖等同一比赛只加一项最高分
计算机2级 +2分
+2分
经管一系的十佳女大学生 +3分
校优秀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3分
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4 院、校“三下乡”先进个人分别为 +3分 +4分
CAD +1
聘书不加分
系优秀****之类的都+1分
比赛中的最佳**奖=优胜奖
省书法联合会加分 俱乐部不加分 无章证书不加分
项目的结题报告,网上打印的一律不加分
“金蝶杯”省大学生创业团队赛 按院团体奖加分
交运的励志之星 +2
实践之星 十佳 +2
交运的“创先争优”的知识竞答赛不加分
交运 “三联杯”测绘技能大赛 按院级加分
班级荣誉、 普及班合格证、 优秀裁判 不加分
土木与建筑学院的按院级加分
系的证明要有盖章
文明督导队不加分
全国大众健美操锻炼标准通级赛长沙理工大学赛区 校优秀奖+3分,与健美操证不重复加分
运动会破纪录补加一分
朋辈心理辅导员心理健康知识培训 不加分
长沙理工大学第四届企业模拟经营大赛按院团体加分
2013. 12德育不加分说明
理工杯排球赛 不加分 (所有奖状都没有日期)
城南六星的电子档加分中又获了奖项又有提名奖的按最高的加
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志愿者不加分
快乐阅读,成就未来优秀个人不加分
百里毅行没有彩印的不加分
德育扣分具体情况补充说明
1、所有校级通报批评类,在学生手册上说明的扣分基础上加扣1分,如内务方面:校级不合格寝室扣3分一次,院级不合格寝室扣2分一次。在同一周内既有校级不合格寝室又有院级不合格寝室按校级不合格寝室扣分。
2、拒检扣3分,发现违禁物品拒交、态度恶劣等在原有扣分基础上加扣1分。
3、晚起、不叠被子、不搞内务扣3分。
4、晚归扣2分,未归扣4分(09-12级的未归都统一扣4 分)。
5、院、系不合格寝室扣2分、校不合格寝室扣3分、内务不好扣3分。
6、未挂大锁、贴可视窗、养宠物、寝室做生意等其他违纪情况扣3分。
7、同一周被评为不合格寝室、并有其他违纪情况只扣最高分。
关于德育加扣分的最终解释权归城南学院学工部德育学分办。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